我們沒領證,是辦過酒席的,村裡眾所周知,現在我有兩個月的孩子,他提出要離婚,他要求退還彩禮,他已起訴要

2022-06-02 22:55:17 字數 6059 閱讀 9933

1樓:正氣長春

根據法律規定,我國的婚姻是以登記為準的,你們只辦了酒席,而沒有進行登記,其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但是,你的其它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10條規定,如果你們實際居住,並且有了孩子,男方提出解除同居關係,法律是不支援他要回全部彩禮的,你完全可以放心。

你在懷孕期間,法律對你特殊保護,你完全不用理他。

2樓:小刀小刀

「麻痺!要狗屁彩禮!老孃我還要青春損失費呢!!白跟你睡覺?」

你就這樣跟他說就行。對這種人不用要臉。

再者,他有給彩禮的證明嗎?沒有的話,法院不予支援。

再者,你要是把彩禮用於婚後生活費用,如用彩禮置辦家電、裝修房屋等,那就算夫妻共同財產,他要個屁,你們倆人半劈才對!!!

不明繼續問

3樓:上千左左

您好,本人實習律師,希望回答可以幫助您。

首先,可以確定,你雙方並不存在夫妻關係。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第一項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在查明雙方並未登記結婚的情況下,一方請求返還按習俗收取彩禮的,應當得到支援,即另一方需要返還。所以,在此案中,彩禮是需要返還的。

希望可以幫助你,可以繼續追問。

4樓:**客

您好!現在雙方都有一個有力的證據,就是結婚酒席是眾人所知,這是人證!但是恰恰幫到您的就是沒有結婚證,他所缺一份物證!

首先您就沒說明白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您得說清楚這件事,我才能給您思考一下和一個建議!比如:為什麼離婚,雙方有沒有結婚這個年齡。。。。

等等 如果就像您這樣說的這麼簡單的話,受害者主要是女方,這個孩子,對方是不是要賠償?......提示一下: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公平的事,只有比較公平的事!

比如;一個西瓜,要一切一半,你我各選一半,您感覺誰會公平!但是能唯一解決這公平的辦法就是,你切我選!!!只要您在理,法官說是按照法律條文來的,但是心會傾向著您!

不懂可以追問

5樓:八三老人

未辦理結婚登記不屬於合法夫妻,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可以協商解決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費,依法女方應退還彩禮。

6樓:藍色幽靈奶奶

你們是什麼時候辦的酒席,91年之前法律是承認事實婚姻的,91年後,事實婚姻不再被承認。所以按照你們孩子2個月來說,你們的婚姻是在91以後舉辦的,法律承認是同居關係,婚姻關係不存在。根據民法上的相關規定,您的彩禮確實要退還。

建議您諮詢下當地的律師。

7樓:老夫長嘯

看樣子你們真的社會經驗很少,現在最好想想雙方起矛盾的那些瑣事,雙方都找找自己的原因。人家辦酒席娶你最初應該也是真心,儘管你們的「婚姻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同居關係,但你們當初想成為一家人的想法應該是真的,婚姻初期雙方有個磨合期,彼此多關心、多尊重對方,自己用實際行動為家庭多付出一些,一切可能會好轉的,一吵架就分手,太意氣用事,以後會後悔的。你說呢?

好起來後,再補辦結婚證,讓雙方踏實一點。祝你幸福!

8樓:深圳大方律師團

沒有領證不受婚姻法保護,在法律上你們是屬於非法同居關係,直接接觸即可,你不用退還彩禮,法院也不會支援,孩子還小,由你撫養,對方要支付孩子撫養費

9樓:深圳趙烽律師

未辦理結婚登記,不存在離婚問題,當然,既然已經在一起生活,彩禮也不需要返還。建議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對方起訴,積極應訴即可,其主張沒有法律依據,不會得到法院支援。

10樓:

首先在法律上你們沒有結婚,因此也不存在離婚的問題;另外,按風俗,彩禮一般是給女方父母的,因此,對方向你主張返還彩禮主體不對,你大可不理他,讓他起訴你父母去

11樓:張燦輝律師

由於你們沒有辦理結婚證不屬於事實婚姻,屬於同居關係,由於未辦理結婚證女方是需要退還彩禮的,孩子的撫養權和監護權可以協商解決

12樓:新昌章堅律師

按法律規定結婚時以登記為準,像你這種情況應該按同居處理

13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不會支援他,你可要求他給付小孩撫養費。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打,讓他起訴,你已經贏了官司

1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孩子都有了,他還有臉要回他的彩禮啊?你讓他去起訴好了。

16樓:hualv葉文波

您好,彩禮應當適當返還

17樓:令蘭芝

沒有拿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不過你老公也太不像男人了,建議你問下律師相關的問題

18樓:繚亂之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但是在法院釋明相應法律規定後,男女雙方基於感情狀況可能願意補辦登記,若人民法院簡單地判決返還彩禮反而有失公平或易引發矛盾。法院會對你們感情狀況再下結論,不會機械地適用該條文第一項的。所以,你們所生的兒子以及當時你們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事實是有利於你的。

在我們農村結婚辦了酒席沒領證,結婚兩個月,因性格不合,現在想離婚,我現在在孃家,但是我的衣服什麼的

19樓:夏沫_冬至

不合理 如果起訴的話 訴訟外調解一般有三種結果:(1)雙方和好,繼續生活;(2)經過調解,雙方達成離婚協議,當事人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3)調解無效,雙方未能就離婚及相關問題達成協議,要求離婚的一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證只能算同居,談不上離婚.男方所花費用有證據證明的一般要退還,無法提供證明的不用退還.

21樓:三字經

是可以去法院起訴你們這種民事糾紛。但退還多少,還得看你家收了別人多少...

22樓:清水魚兒

男方花在你身上的錢,是你提出離得,肯定要退還的,法院會贊成。

23樓:生命的舞蹈

法律上應該不支援你們,屬於無效婚姻!

我結婚七年沒有結婚證,我們辦過酒席,現在有兩個孩子,要怎麼分

24樓:蘇義飛律師

你好,沒結婚證不是夫妻關係,但孩子是和婚生子女一樣的待遇。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二、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2、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b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a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c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d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a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b尚在校就讀的;

c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9、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11、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2、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a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b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c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d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a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b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c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18、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另外如果雙方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都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如果雙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採取強制措施。

我們剛結婚倆個月,男方現在提出離婚,說我倆性格不合,我們也沒有領證,只是辦了酒席,你說要離婚怎麼離

25樓:逄語

不領結婚證就結婚也太傻了,給男方鑽空子了吧!

26樓:心理開導專家

沒有領證是沒有辦法維護自己的的權益的,要看男方有沒有良心

27樓:

主要是沒結婚證,辦酒席沒結婚證,你們還不算是正式夫妻。

28樓:心靈基地

不領證就結婚?這個不受法律保護,犯傻了吧

29樓:汪小星

你好,沒有領結婚證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等於是同居,離婚也等於分手,最多你可以要求他給分手費和青春損失費和名譽損失費。如果他不給你可以像法院起述

30樓:匿名使用者

準確來說你們不需要離婚,因為你們沒有證,這樣的一般要看雙方協商,很難公平

31樓:洛易綠

他要離!賠你精神損失費

32樓:鼓勵^_^先生

沒證就不屬於合法夫妻,

33樓:莫默

你太傻了,沒有領證,不受法律保護!!!

我們沒有結婚證,但是擺過酒席,有一個孩子,後來因為感情不合分手了,分手的時候他叫我簽了一份離婚協議

34樓:江裡離

我給你一個連bai接吧,是說du如何才具有法律效力的zhi,但是你dao沒結婚證,那內麼離婚協容

議書應該是無效的

辦過酒席沒領證女方出軌!男方要求退彩禮錢!可也嗎

可以要求退還彩禮錢,對方有錯在先不說,只要雙方不結婚不拿證就可以要求退還彩禮,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分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可以的,因為你們沒結婚證就不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最好還是先拿結婚證,這樣你就是屬於合法的,也就不存在什麼要回彩禮錢,當然你也沒有什麼南方退回嫁妝什麼的了 辦酒席沒領證女方...

結婚辦酒席沒領證沒孩子因為感情破裂男方太懶無法生活我提出分手女方需要退彩禮錢嗎

如果在一起生活過了,可以不遲財禮錢,雙方也可以協商的好結好散!這種事情一般開講男方提的女方是不用退的,女方提出至少要退一大半,不管專什麼原因,你畢竟不跟屬他過了,他的彩禮是建立在你跟他過的基礎上。即便去法院打官司你也是要退一大部分錢,不可能一分不退。我建議你們兩家協商下,退一大半,私下解決,否則他告...

大家一般是先領證,還是先辦酒席,先領證還是先辦酒席的好?

先領證還是先辦酒席 如果你是女生,我會建議你先辦婚禮,因為在領證之前,你們之間還不存在法律上的婚 我家這邊一般都是先領證,然後再辦酒席。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比如我發小是男生,未婚妻比他大,未婚妻已經到達了法定結婚年齡,但是我發小還沒有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因為女方還懷孕了,就只能先辦酒席,等到了法定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