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用他父母的房產證作抵押,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2022-05-13 20:24:13 字數 4671 閱讀 5269

1樓:匿名使用者

銀行那邊的抵押申請人應該是他父母吧,如果是這樣法律意義上那就是他父母的債務,和你沒有關係。如果產證上也有你老公名字,就是說他佔三分之一,銀行那邊你老公也是申請人之一,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的了,不過也不是全部,也只是三分之一。

2樓:李永輝律師

如果借款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或者說借款用於投資經營,而經營所得歸家庭所有的,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債務的歸屬與作為擔保的房屋的產權歸屬並無直接關聯。

3樓:匿名使用者

和財產分割是可以分開進行的。你們可以先離婚,以後再處理財產的問題。房屋是你們婚後購買的嗎?

如果是的話,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一人一半。如果協議離婚或在法院調解離婚,一般房屋的分割都由得到房屋的一方向沒有得到房屋的一方補償差價的方式來進行的,誰得到房屋是雙方自願協商的結果。在法院判決離婚的情況下,只能由專門機構對房屋進行評估作價,再賣掉,然後把賣房屋的錢平分,這種方法對雙方當事人來說都不划算。

債務如果發生在婚姻期間,一般也是由夫妻一人一半承擔的。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離婚,只要將房屋和債務作價然後折抵一下,是很好解決的。

我老公,用他父母的房子做抵押貸款,貸款他父母簽字,需要我簽字麼?

4樓:

是你老公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一般要求夫妻都簽字。

5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嗎?如果有你就要簽字

6樓:席穎雪水瓶

只需要父母簽字就可以了

7樓:手機使用者

應該要,是你老公貸款

老公以公司法人的名義,用他父母房子做抵押貸款,不需要我簽字,請問我需要一起承擔責任嗎? 20

8樓:一家

不要是以公司法人名義,不是也夫妻名義,抵押是他父母的房子

9樓:喜愛菲斯

夫妻共同財產,拿你身份證主要作證明材料用。無論以後發生什麼事?你們共同承擔責任。因為你們是夫妻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簽了字,你就要和你老公一起去。承擔一切責任,如果你不簽字的話,有可能你就不用承擔這份責任。

11樓:

他是法人,你是他老婆,抵押房子不簽字,估計也是婚後財產吧,共同承擔收益和債務,而且這個太專業了,還是諮詢律師最好。

12樓:老胡專家

別管他用的是誰的房子。他的目的最後就是借錢。只要是借錢就屬於夫妻共同回債務,況且事實也是答你確實知道他在借錢並不是不知道。

打比方說你問你的閨蜜借錢難道打借條的時候你老公也要簽字嗎?如果他不簽字你借來的錢給他花不花誰知道?所以只能說是夫妻共同債務。

不可能任何一筆經濟都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的。你們是一家人一個人就可以了。另外債務是共同的收益也一樣是共同的,假如你老公借錢哪怕是做生意沒有給你說,可一旦盈利一百萬的話其中也有你五十萬。

不會因為你沒有簽字就沒有你一分錢。除非你倆任何經濟都提前公正,他的錢是他的他掙的賠的包括你,你們各自負責。家庭支出可以協商,但必須提前公正否則一旦有官司的話,必須夫妻共同承擔。

即使現在你也可以要求去公正處公正。否則法院不會採信你什麼都不知道的。不能過就離婚,具體情況諮詢律師。

否則你麻煩會很大的。

13樓:哦哦哦

你不簽字就不承擔責任,就算他主張夫妻共同債務,他也要舉證,不用擔心

14樓:諦聽者

公司的法人以個人名義用自己父母的房子做抵押,他所做的貸款是公務性貸款,不為夫妻生活提供任何的支援,那麼你是不用承擔責任的。

15樓:828如履薄冰

需要,只有在婚姻內,發生的借貸關係,用於婚姻內的生活,工作,投資。都屬於夫妻共有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果真有無償還能力的事情,銀行會沒收清算房產。

17樓:看看看凌亂了

要承擔,因為夫妻一體,賺錢呢你離婚不分嗎?所以失敗也需要一起來承擔,既然賺了要分那虧了也要陪,基本的人性道德和良心。

房子是他父母的名字,還貸是男方,那離婚算共同債務嗎

18樓:淮安浙江人

1、這裡有一個前提對你不太有利:房子的產權是以國家的房產管理部門的登記為準。房子是你公婆的。既然房子不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因此離婚時,你也無權對其主張分割的權利。

2、關於房子的還貸問題。因為房子是你公婆的,你不僅不需要承擔還貸的義務,而且在婚後你丈夫還貸的部分,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換句話說:

你丈夫還貸的部分,在法律上屬於你們夫妻倆借給公婆的。所以你公公婆婆反而需要承擔歸還此款的義務。

3、同理,房子是你公婆的。關於裝修的部分,跟你也是毫無關係,自然也不存在債務的問題。

4、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在重大問題上,必須徵得對方的同意。你丈夫個人投資行為,未經你同意,如果投資所得也未用於你們夫妻的共同生活或支出(你丈夫如果說有,那他必須承擔舉證責任,否則就是其個人債務),在法律上也不視為夫妻共同債務,你也無需承擔。

當然,如果你可以分得房子的部分,那這問題又另當別論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夫妻共同債務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最好找個律師幫你。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解釋(一)》第十七條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根據上述規定,對於超出家事**許可權的,只有有證據證明「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這就是說,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作出的重要決定,應當經另一方同意;否則,對另一方無約束力。也就是說,對於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或者不是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要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必須是「他人(債權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

債權人有理由相信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應當由債權人舉證證明。只有債權人能夠證明「他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才不能對抗善意債權人;否則,另一方可以對抗善意債權人。

《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根據《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對於該條所規定的「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不能完全按照字面理解,從立法體系和目的出發,應理解為是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夫妻雙方謀取利益時所負的債務。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一方應作出合理的解釋,另一方對此應享有抗辯權。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該債務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發生;二是該借款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對《解釋(二)》第二十四條所規定的「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應理解為是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夫妻雙方謀取利益時所負的債務,債務人的配偶對債務是否為家庭共同利益所負應享有抗辯權,而舉債的一方對該債務是否用於謀取家庭共同利益負有舉證責任,否則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解釋(二)》第二十四條是對婚姻法第41條所作的解釋,其解釋的根據是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而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夫妻共同債務有其特定的構成要件,即只有「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否則,除非有共同合意,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因而,適用《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前提條件是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如果脫離婚姻法四十一條規定,《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不僅沒有解釋的根據和基礎,而且直接按照《解釋(二)》第二十四條推定判決,一方虛假債務、因賭博等違法債務,都可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這顯然不符合立法精神。

20樓:還讓不讓改了

不算,這房子是他父母的名字,壓根兒就跟你沒關係。離婚,你分不到財產,也不用替他承擔債務。

21樓:三亞**教會

你要諮詢律師、應該不是什麼問題、首先要是承擔債務、也要分房產啊、要是不給你房產、你憑什麼還債啊。

婚後買的房子未領房產證已用作他權抵押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2樓:匿名使用者

按現行婚姻法,婚後買的房. 雖然沒出房產證,也當然是夫妻共同財產. 既然做了抵押, 那就是夫妻共同承擔債權和債務. 也就是說要一起還貸款的.

婚後共**產一方拿去抵押有法律效力嗎

23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做了抵押登記就是合法的,而且房子只有你丈夫名字,這也怪不了管理部門。而且夫妻對於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你丈夫借的也就相當於你借,你們必須償還借款才能轉讓房產。要怪就怪當初自己瞎了眼吧。

24樓:可靠的求解

如果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房產局辦理了房產抵押這是不合規定的,因為夫妻共同財產必須雙方到場,你可以起訴房產局的,關於夫妻關係存在期間發生的債務糾紛是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這個就不管你知不知道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

領結婚證之後領的房產證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 工資 獎金 2 生產 經營的收益 3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區分婚前婚後不是看什麼時候取得的房產證,而是要看購房時間是在婚前還是婚後。如果房子是結婚證領取前買的是不能算是夫妻...

婚後拿的房產證離婚時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要區分情況對待 1 如果婚前簽訂合同並支付全款,婚後才下房產證,只要證上沒有對方名字,絕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2 婚前簽訂合同買房,婚後 只要房產證登記的兩人名字,肯定是共同財產 3 婚前簽訂合同並出首付,馬上結婚共同還貸,房產證只登記一方名字,應該算共同財產。因為首付款相對較少,還...

房產是婚後老公繼承他父母的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為何拿房產證去代款還要我籤

這是婚後繼承的,是夫妻共有財產。房屋產權證上雖然只有他一人名字,但是沒有你簽字,什麼也辦不了。只要你們是已婚身份,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是以家庭為單位,不管住房是否你家庭共有,都需要住房房產證登記人本人,和配偶一起,兩人,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情況證明,房產證,一起到本地銀行,辦理貸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