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班小時4000塊錢月,划算嗎

2022-04-02 10:20:36 字數 4268 閱讀 2424

1樓:藍色的藍骨頭

有周末嗎?我一天12小時一週約兩個週末還有4500以上呢。

2樓:超級子龍

不划算,人是為什麼活著的,一天一半時間上班,一半時間睡覺,那活著樂趣在哪

3樓:王胖兒

哥們不錯了,我們全天待命每月5000,你起碼還有規定時間~

4樓:那思念已凋謝

木有划算不划算,只是覺得值不值。現在還是要找機會性的生意做做。

5樓:曾經的王者

我每天上14個小時,一個月還不到4000

6樓:樸韻磬

不划算,我老公一天隔一天,12小時,每個月6000

7樓:坤哥

辦公室上班不錯,要是工廠就低點

8樓:勿忘你

不划算,我一天10個小時,8000一個月

9樓:紫金

要是在小地方,這收入還算不錯了。時間有點長

10樓:正能量

沒有划算不划算,人不一樣,機會也不一樣,把握機會

11樓:遲早迴天門

如果是白班,還可以。如果有夜班,就不是很划算。

12樓:工商註冊-郴州-黃

不划算,但,在沒找到更好的之前先做著……

13樓:手機使用者

差不多,一般都是這樣的

14樓:來自渡蟻橋有影響力的檜柏

太低了,最低也要4500吖!

15樓:匿名使用者

發展階段不同,要求就會不同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特別划算了上班期間太長

17樓:快樂青年

來我這,10小時,5100元

18樓:幸福快樂不是夢

如果很缺錢就合適,不怎麼差錢就不合適

19樓:匿名使用者

有多少能力 幹多少事

20樓:

要看什麼工作,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的工作量了。

本人在上海一家公司上班5年 每天工作13個小時,每月工資4000(1820+加班費+崗位補貼)

21樓:大灰狼

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具體標準如下:   1、年限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注意這裡是「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是「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細微的變化,說明勞動合同法在計算工作年限時已經不再侷限於「連續工作年限」了,即使勞動關係有中斷,也可以合併計算工作年限。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之規定,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統一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以六個月作為分界線作出不同的規定,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相比之前的一刀切均視為一年的規定更公平合理。

2、不再限定補償年限。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之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在新法下,此兩種情形經濟補償已經沒有12個月的限制了。

   3、工資計算基數: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之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基數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依據該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勞動合同法簡化了工資的計算標準,規定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裡的工資是指勞動者的應得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的所謂「最低工資」或者「基本工資」作為工資計算基數是不對的。

4、針對高工資收入者的計算封頂: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裡勞動合同法僅對高收入者經濟補償作了補償年限和補償基數的限制,對普通勞動者是沒有限制的,只要勞動者月工資不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就不存在「三倍」和「12年」的計算封頂。

   經濟補償金相關知識:   經濟補償金常識瞭解

1.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無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勞動者患重病或者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用人單位因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時,勞動者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 3.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經濟補償金以職工工資為計算標準。工資計算標準是企業在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和經濟性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給予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應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支付。

2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特別規定,一般公司攆人的 2萬元。

23樓:半生沉浮的家

1820加崗位補貼*3*4

4000,5000塊錢一個月,工資算高嗎

24樓:常有才

要看你在哪個城市了。如果是一線城市,不算高吧。就是普通的收入群體都是這樣的水平。但如果是四線五線城市的話,那這個待遇也算不錯的了。。。

25樓:智立人力資源管理

指既按崗位之間的綜合勞動差別,又按崗位內部的技能差別加以劃等而確定勞動報酬的一種基本工資制度。它同「一崗一薪」的崗位工資制的主要區別在與,在崗位內部也要按職工的技能差別,劃分少許等級,實行「一崗數薪」。崗位等級工資制借予技術等級工資制和崗位工資制之間併相容兩者的優點。

它適用於有少許技術深化要求的一線熟練工。

26樓:

看所在的城市整體的消費水平

閏年有13個月,老闆壓我工資2000塊錢一個月,到年底結賬的時候補我24000對嗎?

27樓:匿名使用者

法定日曆是公曆,只有12個月,每月2000,一年24000沒錯。農曆閏一個月,只是民俗。

在公司上班的女同事問我借4000塊錢,關係挺好的,是老鄉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問題,希望可以幫助你 首先問清楚,他借錢的原因,是不是有足夠的理由需要幫助如果不是正當的,借給他反而是害了她 第二,看自己的能力了 第三,自然就是對他的瞭解,包括你們的友誼 他的為人和人品 關係好可以借啊,也不是太多 公司一女同事關係一般,我找她借錢三千塊,毫不猶豫就借給我了,這...

在南京月4000塊錢收入處於什麼水平上

只能說中等,偏上都不一定 這位仁兄每月肯定拿的不少,南京的工資水平普遍較低,一月能有4000已經是很不錯的了.以南京的消費水平來說,基本物質生活是相當的滿足.如果在南京買房每月還貸1500左右也是能滿足基本物質生活的.中等偏上,因為很多人的收入很低 但是10 的高收入者會大大提高平均工資水平 400...

如果你的工資是月4000塊錢,你會存多少錢

如果我的工資是月4000塊錢,我會存1000塊錢到支付寶裡進行理財。在杭州這個城市,一個月4000真的是存不下來錢,太可怕了 500塊左右吧。出來打工,一個月工資4000塊錢左右,一年可以存多少錢?省去住宿吃喝水電和日常穿衣消費,一年省個兩萬不錯了 每個月大概需要2000左右來用於生活 買些日常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