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全款買房女方要求加名合理嗎,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女方要求加上名字合理嗎

2022-03-29 03:30:29 字數 3185 閱讀 4476

1樓:生活幫答主

男方全款購買的房子,女方要求加自己的名字,這當然是不合適的。女方沒有出一分錢房款,這套房子和她是沒有關係的。但是新婚姻法出臺以後即使在房產證上加了女方的名字,也不用怕。

如果兩人辦理離婚,女方並沒有分割房產的權利。

你可以向法院提供房產自己全款購買的證據。法院只會將其他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處理,這套房產屬於男方買的個人資產,是受到保護的。

2樓:我們不一樣

需要看你們的感情而定。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房產是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如果經過你的同意,房產證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結婚後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以後產生離婚糾紛,這個房產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共同財產你們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需要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建議你慎重加名字,避免日後的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全款買房,女方要求加名和你媽不合理,那人家是婚前的房子,自己買房不加女方的名字。

4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合理,沒必要加她的名字,誰都不容易,最好是不要加,現在的女孩子太現實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的感情問題沒有啥合理不合理的,難道還要籤合同不成?你可以要求去做婚前財產公證,但是婚姻算得那麼清楚真的好麼?

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女方要求加上名字合理嗎 10

6樓:圓點楊鶴鬆律師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女方一定要加上自己的名字,到底要不要加?

7樓:爵士拉丁王子

不合理,自己沒出一分錢憑啥?如果登記就離婚,誰來保證男方的利益。不是自己的不要惦記別人的。有本事好好幹。

8樓:花茶o花蕾

不合理.現在婚姻發出來了,.如果是結婚前一方全額付款買房.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以後離婚也不會分割房子. 而加上了女方名字就屬於共同財產,女方以後可以分割財產

9樓:計修

合理,這樣離婚了不怕啥補償也沒有,

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女方要求加名字不然不結婚,還能不能談了

10樓:小毛豆

全款買房為什麼要加名字?

你應該這樣回答她

我家裡給我買的房子 名字要寫成我父母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加名字也沒有任何意義呀,人家是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就是男方的婚前財產,加個名字並不能改變這一事實。日後離婚的話,這房子全部都是男方的,加不加名字都一樣。

12樓:星幣騎士

要加名字的話,讓女方全包房子的裝修、家居和家電。

13樓:今天你開心嗎

看她是不是講道理的人,明事理的人不會無理取鬧。如果是我,估計不會再談下去,她要房子,以後共同努力賺錢一起買房子再加名字,甚至只寫她的名字。

14樓:超級菠蘿貓

女方有種極其不信任及貪婪的心態,你看啊你結婚彩禮三金都給了,還不滿足,這能說明什麼?

15樓:狐說魃道

婚前就要談房子,還有必要繼續處下去嗎

16樓:冠好

能談就談 不能談就拉到

17樓:最好

不能談-女的心不純。天下就他一個女人、

18樓:中國好大勇

婚前買的,加不加名字都沒事

19樓:左星辰

沒太大意思,太物質了

男女結婚,男方全款女方要求加上自己名字,這樣合理吧

20樓:匿名使用者

合不合理看兩人感情好不好,要是兩人都覺得沒什麼,就合理,如果男方不願意的話,女方一定要,那就不合理,因為男女結婚不是為了錢

21樓:

很過分,因為這樣就算你們立即離婚也得分割財產,如果你認為加上名字就是愛你,那樣就是你有問題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兩個人足夠愛對方,男方不介意的話,我覺得那是比較合理的,但是不能強迫對方或者威脅對方要加自己的名字,可是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就算加上名字最後也不會和你有什麼關係,這種事無所謂的,算是合理吧。

23樓:中兵勘察海外部

不合理,一點都不合理,法律也沒說是這樣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這個男的願意加就合理。

25樓:匿名使用者

這問題不是問題!

現在的婚姻法的規定,跟從前不一樣了!

26樓:吳昊

我說的不算,男方自己決定。

27樓:潘增飛

物權法來 第一條 為了維護源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bai護社會主義市場經du濟秩序,明確物zhi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dao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係,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不是合理與否的事,她想通過物權登記取得房子是枉費心機。取得房子不是物權法的管轄範圍。物權法有適用範圍,好好理解體會一下吧

結婚男方家裡全款買房子,女方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合理嗎,求各位解答 30

2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建議你們夫妻自己協商。我們作為旁觀者不好發表意見。謝謝,望採納。

2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合理了,因為是男方全款買房,女方並未負擔任何金錢。

不需要同意,這樣的女人大多是奔著房子來的。

加名字是為了在離婚的時候能分到半套房子,剛結婚就想著離婚的事,這樣想那還結婚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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