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糾紛。對仲裁結果不滿,可以再到法院起訴嗎

2022-02-09 18:56:05 字數 998 閱讀 4463

1樓:吉騫堯

如果有合同,合同約定一裁終局的話,就不用去起訴,或者,仲裁有問題的話,可以申請法院撤銷仲裁。

雙方約定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發生效力的,是否影響對裁決結果不滿的起訴權?

2樓:金星百合

看是什麼仲裁了,如果是商業仲裁的話,仲裁是終局裁決,就算你對此不滿也不可以向法院起訴,除非你可以證明該仲裁的程式違反規定別的地方違法才可以。

3樓:我拿菜刀向你笑

這種約定應該是無效的。

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不能違法。

我國勞動法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的,從爭議起60天內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收到仲裁書後的15天內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

4樓:劍鳴視點

商業仲裁一裁定局,雙方誰對裁決結果不滿的都不能再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仲裁法》第九條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到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商事仲裁結果不服還能向法院起訴嗎

5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的。仲裁和法院訴訟是相互排斥的。達成了有效的仲裁協議之後,當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同時,案子經仲裁審理以後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訴或者提起上訴,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這就是仲裁製度中的「一裁終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覺履行裁決,對方可以申請執行仲裁裁決。

但要注意,仲裁是民間性質的,所以當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執行仲裁裁決,而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即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財產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來強制執行仲裁裁決。另外,仲裁中的財產保全也是由有關法院,即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被申請保全的財產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裁定執行的。好律師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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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商事仲裁結果不服還能向法院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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