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合同詐騙行為

2022-02-06 16:56:05 字數 1253 閱讀 5284

1樓:華律網

1、欺詐人有欺詐的故意。欺詐的故意,欺詐的故意包括兩方面:一是陳述虛偽事實的故意;二是誘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的故意。

2、欺詐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是指欺詐人故意陳述錯誤事實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故意陳述錯誤事實和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是構成欺詐行為的兩個方面。

3、被欺詐人因欺詐而陷入錯誤。構成欺詐,一般必須是被欺詐人的錯誤認識與欺詐人的欺詐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易言之,如果被欺詐人訂立合同,那麼必須是欺詐人提供的虛假情況與合同內容有密切關係,並且被欺詐人因欺詐人提供的虛假情況對合同內容發生了錯誤認識。

4、被欺詐人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詐人的意思表示並不是因欺詐行為而作出的,也不構成欺詐。這表明被欺詐人的意思表示與欺詐行為之間具有因果聯絡。

2樓:戚廣利

合同詐騙罪的表現形式,是指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有以欺騙手段與他人簽訂合同,或者在合同簽訂接受對方當事人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以後,根本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具體包括以下五種行為: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行為。所謂「以虛構的單位」,是指以自己編造的本不存在的單位名稱與他人簽訂合同。所謂「冒用他人名義」,是指擅自冒用其他單位或個人名義與他人簽訂合同。

這兩種行為都是採取欺騙手段,以虛假的合同主體身份與他人簽訂合同。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行為。這裡所稱「擔保」,是指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合同當事人為促使債務履行的特別保證。擔保法律關係的設立,即在合同當事人之間產生了一定的權利義務關係,藉助於這種權利義務的約束,起到督促債務人認真履行債務和保障債權人經濟利益的作用。

所謂「票據」,主要是指匯票、本票、支票等金融票據。「虛假的產權證明」,是指虛假的能夠證明行為人對房屋等不動產或者對汽車、銀行存款、債券、可及時兌付的票據等動產具有所有權的一切檔案。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行為。這是最具欺騙性的詐騙行為,行為人本身並無實際履約能力,也無履行合同的誠意,但往往擺出一副積極履行合同架勢。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以騙取對方信任後,詐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合同和履行合同,以便進行更大的詐騙。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行為。即我們平常所說的捲款逃跑。這種行為本身足以表明行為人根本沒有履行合同誠意,卻有強烈的利用合同騙取他人財物之心。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行為。經濟活動中的合同詐騙手段除了以上四種比較典型的以外,還有一些其他手段。

哪些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什麼情況下可以構成合同詐騙罪

一是,行為人有非法佔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二是,行為人在簽訂 履行合同過程中採用了欺詐手段 三是,合同詐騙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才構成犯罪。合同 主要是指受法律保護的各類經濟合同,如供銷合同 借貸合同等。只要行為人在訂立 履行合同中,其行為具備以上特徵,即構成合同詐騙罪。我國刑法對利用簽訂或者履行合同...

不用真實姓名鑑合同算不算合同詐騙

一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 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其表現形式有如下五種 合同詐騙 1 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2 以偽造 變造 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3 沒有...

如何認定合同中的詐騙行為,求問如何認定合同欺詐行為

1 欺詐人有欺詐的故意。欺詐的故意,欺詐的故意包括兩方面 一是陳述虛偽事實的故意 二是誘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的故意。2 欺詐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是指欺詐人故意陳述錯誤事實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故意陳述錯誤事實和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是構成欺詐行為的兩個方面。3 被欺詐人因欺詐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