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借款和擔保的問題,借款擔保問題

2021-12-20 12:20:41 字數 6226 閱讀 9620

1樓:匿名使用者

你所說的這種協議在賭博放貸的情況中多見。

擔保合同只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履行完畢或終結從合同自然結束。

a和b之間只要簽署了已還清或者放棄債權的協議,則c提供的擔保同時結束。

問題是c之後可能會提出在ab協議前已為b提供擔保而向a代償了借款,並以此為由向b追償。

比較妥當的方法就是在ab簽署協議中,讓a在協議中寫明c未因擔保而代替b向a代為償還過借款,如不屬實則因c向b追償而產生的b方損失由a承擔。

2樓:李王如英

不管啥情況,作擔保的都是傻子

3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借條上 a 是債權人,b是債務人。c是 擔保人。a和b簽訂放棄債權請求權,c 作為擔保人,權利義務終結。c 無權主張任何權利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僅從法律關係來看,c只是義務人,他沒有權利。所以如果ab簽訂了這樣的一個協議,是有效的。b可以不管c,這是ac之間的問題。

縱橫法律網-廣東瑞輝律師事務所-謝志民律師

借款擔保問題 30

5樓:鑽誠投資擔保****

在一般情況下,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在實踐中,擔保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可以產生擔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落款捺印等。當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應承擔的保證責任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其約定。

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是有期限的,保證期限按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主要如下:擔保期限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約定的按法律規定為6個月,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限是兩年。擔保期限屆滿後擔保人將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在法定或約定的保證期限內,如果債權人沒有主張保證責任,那麼擔保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6樓:在朦朧塔呢喃的蝴蝶

向法院申請凍結對方財產

借款和擔保都在一個合同裡有問題嗎

7樓:誠心為您諮詢

當然可以了。擔保人可以直接在借條上簽字同意擔保。

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的借條和擔保基本上都是在一張紙上的。

如果另行出具擔保條子,反而很麻煩的。

只有銀行貸款擔保,才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關於擔保借款問題!急請高手解答

8樓:

這不是單純的擔保問題

第一,從擔保合同的角度,擔保人是你朋友所在的單位,擔保責任應由單位承擔

第二,從單位管理制度的角度,要看按照你的朋友的職責職權是否有權決定為其他個人提供擔保,如果確定這個擔保是個人行為,無論介紹人是不是上級領導,單位在承擔責任後,有權向你朋友追償。

你的朋友在辦理擔保手續的時候不至於沒跟單位任何人商量過吧?

9樓:北京的劉律師

這麼長時間了,看看有沒有過訴訟時效,這類案件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如果中間沒有中斷的情況,超過訴訟時效法律是不保護的.另外再看看是什麼保證,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

10樓:

先看是否過訴訟時效!擔保法規定該擔保責任應由單位承擔。

關於借款合同中擔保問題

11樓:風無骨雪無根

個人感覺丙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因丁的存在只要丁不同意即無法執行丙丁共同名下的房屋。但如果丙丁為夫妻共享房屋,則性質變更,丙必須承擔連帶責任。但具體執行中,丙不一定僅有房屋一處財產,執行也有一定的優先順序,具體執行中還要視執行的成本、地域等限制條件等根據實際法院判決執行為準。

12樓:

我 幫 你

關於借款合同中的擔保問題

13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羅穎

借款合同擔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百九十八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擔保是隨著商品經濟發展而產生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

2023年我國民法通則就對擔保的原則作出了規定。2023年,在總結我國擔保制度實踐經驗和借鑑國外通行做法的基礎上制定了擔保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採取以下擔保方式:

  1.保證。保證是指保證人與貸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承擔責任的行為。

保證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連帶責任保證,即貸款人和保證人約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二是一般保證,即貸款人和保證人約定,在借款人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借款人財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

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法律規定的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貸款人有權依法將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物的範圍應當是依法可以轉讓的財產,抵押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14樓:律視微言

民法典中關於借款擔保的有關話題

15樓:商達曾律師

受保護的,屬於連帶擔保責任。

16樓:wow水玩

該法條受法律保護,我國《擔保法》第六條規定了: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然後是你在合同中所寫內容屬於連帶保證責任。

我國《擔保法》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所以該法條受法律保護。

17樓:無訟

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個人借款合同需要有第三人提供擔保。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由第三人不借款合同履行提供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條 【自願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的定義】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定義】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按規定,因為一方借錢不還起訴法院後,經判決會給民事判決書,判決對方積極還款的,要受判決書的約束。

並且,如果欠款人經判決後還是不肯還錢的,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欠款人申請強制執行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

按規定,權利人申請執行的期限為二年,從判決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開始計算。

(二)、申請強制執行要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時要向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提出;

2、申請強制執行時要提交以下的材料檔案:

(1)申請執行書;

(2)作為執行根據的生效法律文書,即民事判決書;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如果申請人是作為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要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檔案。

銀行貸款與擔保問題!! 200

18樓:大道歲月

這個事情裡,對銀行來說,首先肯定是找貸款人,債權人必須先向債務人要求還款,不能直接向擔保人要,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擔保人才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看你說的話, 他資產或有能力償還,只不過是不想償還。他有能力償還,自然輪不到擔保人替他償還。

房產確實可以拍賣用來償還貸款的。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1日起生效的《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其中表示,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但是必須給予6個月的期限,寬限期滿被執行人仍未遷出的,法院可以強制其遷出。

建議: 以後做擔保的時候要慎重!

19樓:匿名使用者

貸款人沒有錢還的情況,

擔保人要負連帶 責任了的

銀行必要時,會起訴你的朋友還有你的

如果你朋友,你兩人都沒有錢還,

銀行可以向法院

申請,凍結其財產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先找貸款人,債權人必須先向債務人(你朋友)要求還款,不能直接向擔保人(你)要,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擔保人才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在你朋友還不起錢的情況下做為擔保人的你就要負連帶 責任

21樓:瑞採夢

1、如能說明以下情況更能幫你:本筆貸款是否抵押擔保;本筆貸款借款銀行;借款用途和期限;你朋友的工作情況和收入、財產情況;你是否為公務員或有固定資產在名下;以方便為你建議。

2、以我行的標準處置程式給你介紹:a、向借款人和你發催收通知或律師函,要求在一定期限內還款;b、在規定期限內未還款且未與銀行達成新的借款協議;銀行直接起訴你和借款人;同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會查封借款人、你的全部固定資產和銀行帳戶;c、法院判決,處置你的資產或你朋友的資產,還清貸款和利息以後的錢歸資產持有人;d、無論處理的誰的資產,你和借款人的得失需要新的訴訟來解決,法律上不管銀行的事。

希望對你有幫助。

22樓:何夕

原則上,貸款人和擔保人在貸款償還上有同等的義務,當然第一還款人仍然是貸款人,但是銀行接受你的擔保,一般情況下都是因為你的朋友償還能力不及你,或者你的收入和情況較為穩定,所以一般銀行都會選擇直接找你還 。

23樓:匿名使用者

先找貸款人強制執行,如果沒可執行的或者不夠就找擔保人。交朋友要小心,再鐵也不能擔保。

24樓:匿名使用者

銀行會先執行你的朋友資產,但是房子是不能隨便執行的,法院也沒這個權利,除非你朋友有第二處住所~

25樓:陳尐賤

你幫別人擔保,那人不還錢就會找你還,擔保30萬之前你也得看看那人什麼品德吧,你這樣擔保肯定出事。

26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你的朋友走法律途徑馬上的!向銀行申請凍結!

民間借貸擔保問題

27樓:鄭州張律師

先說兩點建議,再分析問題。建議:1、在當地找個律師諮詢一下,付點諮詢費,這樣能得到認真的回答。

2、把協議拿到手看一下到底怎麼寫的,沒有協議,所有的分析都基於假設,不利於問題的實際解決。

下面分別針對你的3個問題分析:

1、現在是立案登記制,只要材料形式是符合規定就立案,至於實際上如何留待**時由法官審理查明。因此,法院會立案,除非原告不起訴你,否則你作為被告是跑不了的。積極應訴吧。

2、要看協議上關於擔保期限是怎麼約定的,有約定按約定走。沒有約定的法律規定保證期限是6個月,約定不明的法律規定保證期限是12個月。再次建議你拿來協議看看具體怎麼約定的。

3、擔保債務未用於共同生活、也未經配偶同意或事後追認的,一般不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2023年最高法出了一個覆函,也認為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擔保法》相關法規: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夫妻一方對外擔保之債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覆函

福建省高階人民法院:

你院(2014)閩民申字第1715號《關於再審申請人宋某、葉某與被申請人葉某某及一審被告陳某、李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

同意你院審判委員會多數意見,即夫妻一方對外擔保之債不應當適用《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的規定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借款時錢先拿給擔保人在由擔保人拿給借款人對嗎

1 借款時錢先拿給擔保人,再由擔保人拿給借款人,這並不違法,因此是可以的。2 借款合同,出借人應當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但法律並沒有規定必須由出借人親自直接交付給借款人。實踐中,出借人出於對擔保人的信任,先把款項交給擔保人,再由擔保人將錢轉交給借款人的,並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因而是有效的。沒有這個...

民間借款借款人跑了擔保人該怎麼辦

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兩種。若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只有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後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擔保人繼續承擔還款責任。而如果是連帶責任,當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時,債權人可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相比之下,連帶責任保證,對於擔保人來說無疑風險更大。一旦借款人...

沒有約定的借款擔保期限是多長時間

民間借貸的擔保有期限。擔保期限按擔保方式不同來分別計算 1 一般責任保證中,保證期限為約定的保證期限內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限的,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在上述期限內,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責任消滅。2 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期限為約定的保證期限內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限的,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