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作偽證與誣告的相關法律條文

2021-07-26 08:15:26 字數 1403 閱讀 5897

1樓:匿名使用者

偽證罪: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第一百零四條規定,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10000 元以下。

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10000 元以上300000 元以下。拘留期限為15 日以下。

誣告***:

根據《刑法》規定:

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本罪的,從重處罰。(《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四十二條中,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和治安行政處罰這條,能不能根據在詢問筆錄

2樓:善良的菟寶寶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可以根據在詢問筆錄中做偽證進行處罰的,治安案件中的偽證責任也是治安案件。

所謂偽證,是指被審計單位等審計證據的提供者出於某種動機而偽造的證據。這些證據或因精心炮製而貌似真實證據,或與被審計事實之間存在某種巧合,如不認真排除,往往就會魚目混珠,以假亂真。偽證也是假證據的總稱。

證人作偽證可以是在刑事訴訟中也可以是在民事訴訟中,刑法中所規定的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刑法》第305條規定,犯偽證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方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舉證責任,對方當事人對其證據可以進行駁斥,因此,當事人作偽證相對於刑事案件來說對案情的發展以及危害的結果要小的多,但是並不是指在民事訴訟中證人作偽證就不追究其法律責任。

3樓:重慶張智勇律師

誣告陷害側重於向司法機關或者有權處理機關的告發行為,而偽證罪側重於已經進入刑事訴訟中的行為,而且應當結合具體案情合理區分。

相關法律條文中的取締如何執行,民訴法司法解釋中的撤銷申請執行與撒回申請執行的區別

取締 在 在現代漢語詞典 中的解釋是 明令取消或禁止 針對違法行為時,其表現的特點具有制裁性和終局性。針對取締的法律含義人們往往莫衷一是,有人認為是行政處罰,有人認為是行政強制措施,實踐中存在種種不同的理解。那麼究竟 取締 的法律含義是什麼呢?一 取締 是行政處罰嗎 在我國 行政處罰法 中明確規定了...

北京市關於晚育的法律條文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六條 鼓勵公民晚婚 晚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 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如果女方在北京工作,應當享有晚育假。1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條 機關 社會團體 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

關於誘導他人犯罪的法律條文,關於誘導他人犯罪的法律條文

1.要看其誘導起到多大作用 2.如果起到主要作用,則其與實施犯罪的人一起承擔同樣的罪 誘導犯罪又叫教唆犯罪。教唆犯,是指以勸說 利誘 授意 慫恿 收專買 威脅等方法屬,將自己的犯罪意圖灌輸給本來沒有犯罪意圖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圖實施犯罪,教唆人,即構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徵是教唆人並不親自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