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該讓男友在房本上加上我的名字嗎

2021-07-13 11:58:37 字數 5627 閱讀 4187

1樓:沈大大學姐

婚姻是神聖的,能夠攜手進入婚姻的人並走完這一生的人,應該可以說都是得到了上天的眷顧了。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在婚姻中也加入了一些物質性的東西。最近《奇葩說》上討論一個話題:

作為女人,結婚前,我讓伴侶在ta的房本上加上我的名字,這有錯嗎?話題一出,馬上引來不少的網友紛紛表過出自己的心聲:很多女人想在房本上加名字,無非就是為了所謂的”安全感“!

能夠商量結婚這件事情的男女,說明都是擁有一定的感情基礎了,才會走到這一步,既然時機已經成熟了,那麼為什麼要多出加名字這件事情呢?因為他們大多數人往往都搞錯了一個概念:那就是什麼才是婚姻當中的”安全感“

現在的90後,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希望用最低的成本(最好是不勞而獲)去佔據對方大部分的”財產“,並且認為只要佔據了對方大量財產後,才能建立起所謂的”安全感“。

我們想要的是什麼,這是我們必須要明確的,不能什麼都想要,這畢竟是不切實際的,這個時候,我們不得不反問的是:這一段婚姻當中,你們到底是想要錢,還是要感情的呢?可以很肯定地說,婚姻當中的”安全感“與男人有沒有買房子是沒有半毛錢關係,一個男人有沒有擔當,有沒有責任感,完全是不能用一套房子來體現出來的,更何況現在的90後,大部分都是靠”啃老“才買得起的房子,面對這樣的男人,你敢肯定他們就有很強烈的責任感?

最後,如果說男生心甘情願、主動提出,那是最好的,如果他不願意,我們也無話可說,畢竟這是人家舉全家之力買的房子,咱們也沒有出錢,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婚姻當中的”安全感“,恰恰地在於你們兩夫妻的和睦程度,如果這個家庭是和氣生財的,彼此相互照顧,這一份”安全感“不比所謂房產證上加名字的”安全感“更加有意義嗎

2樓:

不該,本身就是男友的婚前財產,你又沒有付出,為什麼要寫你的名字?當然結婚後,過了一定時間,雙方相處很好的話,再加上你的名字當然再好不過了,都是一家人,都為公共財產。

3樓:貪睡的風風

我覺得應該加上你的名字,但是不加也情有可原,都能理解。

4樓:

現在結婚你得慎重一些,因為現在的婚姻法改變了,如果你在結婚前房本上沒寫你名字,那麼以後有什麼,房子都是屬於婚前的個人財產,如果你男友為你著想的話,結婚後再寫你的名字也是可以的,也是屬於共同財產的。

5樓:

現在一般女孩子都希望加自己名字呀,特別是婚前。但是如果是男方自己出錢買的,並且男方父母也出了錢,自己一點錢也沒出,那麼女方就不能,最好也白讓加自己名字,說出來,難免雙方有矛盾。除非是自己和男方一起出錢買房子,就是婚前也在加自己名字。

6樓:思語物閣

看是不是全款,如果不是看是不是需要你們還貸款,你也付出了,房子也就有屬於你的一部分,如果確確實實是婚前財產,也就不必計較了,以後還不是你的

7樓:匿名使用者

他想加就加不想加就不加唄,除非你出錢了,你就可以向他提這個要求。

8樓:紫瑟萌

你男朋友都是你的 何況房子?我老婆婚前就跟我來這套 婚後每次想起來都讓我感覺彆扭

9樓:完成工作欄

這個問題吧。也不用太糾結。因為現在的法律有明確規定。

有或者沒有你的名字。如果離婚分財產,不一定寫了名字就是你的啊。因為這個問題還得看買房子的時候雙方具體出了多少錢。

自己有出錢,即使房子在對方名下,也可以為自己出的錢得到補償的。

10樓:天空不停地響著雷

建議不用,再建議扯證之後再買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沒有名字也是兩個人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該,提都別提,婚前他沒有靠你買房子,哪怕離婚了,這也是他應得的,

12樓:

如果你出有錢的話,可以讓他寫上你的名字,要是你沒有出錢的話,那你就不要去提了。

13樓:

我覺要是你出來力或者是錢就一定要加,要是你什麼都沒有出而且還是在沒結婚加你名字不合適

14樓:飄雪

這個事情就看你出錢參與買房子沒有,你要是沒參與還想加你的名,我就得不妥。

15樓:super嘎

沒有出錢的話就不應該,畢竟是屬於婚前財產。

16樓:

如果這個房子你有付出資金的話,那麼可以要求加上名字。

17樓:匿名使用者

別了吧。結了婚還不都是你的。不要那麼著急噢。

結婚前要求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過分麼 30

18樓:愛pong如夢

現在社會人很浮燥,沒耐心,很多人婚姻不穩定;

而且現在的房價也很貴,很多家庭負擔很重;

房子是男方家裡出錢買的,並且屬於婚前財產,你強行要加自己的名字,肯定是不合理的;

如果將來你們要離婚,房子會被你分掉一半,這就是男方家顧慮的;

當然做為女方來說,嫁給一個男人,希望未來得到一些保障,也無可厚非,但是要房子,這個代價太大了,對於經濟條件不是特別充裕的男方家庭,這是致命的條件。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這婚還是再等等再結吧!時間會證明一切,其實別人沒有辦法給你一個答案,因為別人不瞭解你的處境,世間的道理我可以說,他不愛你,他這個人沒有自信,也不懂得愛,人與人之間共患難是容易的,共分享就困難了,兩個飢寒交迫的人可以一起溫暖對方,但一定不會在有食物的時候平分,那是因為害怕,恐懼,你們之間的問題是一樣的,你也害怕,他也害怕,都想拿點什麼,抓住些什麼,讓自己感受到安全,愛不是強求來的,如果他不能給你安全感,這情感也就到頭了,婚姻生活更考驗一個人,你倆都不懂得怎麼去愛,都很軟弱,怎麼撐起一個家呢?我可以肯定你們能走到一起,也不是談過很長時間戀愛的那種,如果你要與這樣一個人走進婚姻,還是慎重為好。

20樓:以後的以後

結婚前要求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也不是很過分當代的這個問題困擾著很多想要結婚的年輕人

說句實話,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也不過分,女方家裡養了20 年的閨女就這樣嫁到男方,人家也是給女兒一個保障,你家還多了一個人

男方家裡認為房子的我們買的,女方沒有出錢,就不能加上名字其實只要雙方可以商量的,大家說好了就好了

21樓:**粉絲

不加名字,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結婚要求加上

名字,可以理解的。如果加上名字,可以加點協議。加了名字就是屬於贈予了。

男方怕離婚房子要分給你。怎麼保證你的利益呢?就是協議。

比如婚後過錯方淨身出戶,比如出軌。具體內容你們自己商議。如果連個房子都捨不得加上你名字,分手也沒有什麼。

22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加名字,提高的是,婚後的犯錯成本,以及婚姻的忠誠度。這年頭,誰還露宿街頭了?順便去公證處做個公證,以後生活中,婚姻過錯方淨身出戶。

如果彼此相愛,確認是對的人,打算攜手一生,這都不是問題。問題是缺乏信仰,對婚姻缺乏敬畏,金錢至上!另外說明一下,我家條件比男友家好。

誰稀罕他的房,我要的是他的真心與專一,以及對婚姻的慎重。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不過分,如果換做是我我肯定願意加上女朋友的名字,因為她跟著我,至少這也是她的一份保障,而且這個東西在兩個人的感情面前都是小事,感情是金錢不能衡量的。不過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性格,有不同的處事方式,因人而異,這個得憑個人而論,首先你得確定你是不是必須要房產證加上你的名字再結婚、如果是那麼你一步都不能退,連這麼點小要求都滿足不了你,那麼頂多也就是一個分手。如果你覺得你坳不過他,又捨不得分手,那還不是將就著算了。

不過按照你的情況來看,我覺得還是必須加上你的名字才行,因為還需要你幫忙還債,要你們兩個一起還債,不是他一個人還,就算他說他一個人還,那麼他的錢還了債,吃你的用你的,無形當中也等於你在幫忙還債,房子也有你的功勞,更應該加上你的名字

24樓:樂62樂

要求是不過分

前提是你能與男方共同承擔房子的花費,也就是29萬。

如果你肯出一半或者是10萬以上就有資格提出這個要求(貸款可以兩個人一起償還債務)

如果你要是沒有能力承擔這個支付金額,人家肯定會認為你是為了錢或者是房子才結婚的,這樣對方家長肯定會厭惡的

25樓:一生陪伴是真愛

這個可能不是過不過分的事,而是對方願不願意的事,可以說你們倆個人都對這段感情沒有足夠的信心,你想用房子來增加你對婚姻的安全感,而他不想拿房子來冒如果婚姻失敗的風險,如果說你們都把婚姻建立在這套房子上的話這樣的婚姻不結為好,因為你們的婚姻不是建立在感情之上的,對於加不加房名這件事如果兩個人感情足夠深,足夠真的話男朋友是會願意的,當然這裡面就有一個房子的錢是誰花的了,如果說有他父母的錢在裡面,你與男朋友就要考慮他父母的意見了,同時也要考慮大多數男方寫不寫女方名字在房產上的事,當然寫你在房產上是你擇偶的條件要求這個不能說你過分,只能說你對婚姻的安全感不足!

26樓:唯雅的旅程

第一:如果是你們家出錢裝修,要求加房產證名字並不過分。

第二:他們的那句:還沒結婚就像離婚,站在他們的角度來想也很正常。

第三:如果他們堅持不加名字,那你也就不必要幫他們還貸款,裝修什麼的了,畢竟那房子和你沒多大關係。

第四:還是先處理好這件事,不然會影響婚姻質量。

2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他自己出錢買的房子加上你的名字顯然不妥,何況你們還沒有結婚。結了婚即使離婚所有的財產屬夫妻共同所有。

其實如果你倆感情好,這個不應該成為矛盾的,看來還是感情不到位。

28樓:緣分天空

真正愛你的男人,不會為小小的30來萬塊錢而把婚姻鬧散。真正的愛情,並不是建立在金錢基礎上。你的想法很好,女人就在乎安全感。

如果不能加你名字,說明對你的愛沒有誠意,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中國唯一不缺的就是男人。

29樓:秦延醫生

不過分,為什麼不加你的名字,這一點安全感都沒有的。

30樓:靈犀千年殺

你的要求也不過分,畢竟你女孩子家的,過去如果什麼經濟都不給,那你肯定受欺負啊。這樣吧,如果男方彩禮給的多,你名字不要也罷,如果男方彩禮都沒給,你名字肯定要寫,畢竟你嫁過去男方家裡總得有點表示才能有誠意

31樓:顏悅織嘜哥姜澤

世事難料,你真的相信對方,那就照做,若有疑慮,那就聽你的,不聽就分開算了,你覺得有風險比較大,這個社會也確實存在這種問題!

32樓:懶癌少年

我想問的是,房子都還欠款6w. 拿著房產證去貸款,銀行會貸給你們麼。 還有,沒裝修房子之前,你們家如果沒有出錢的話,的確不應該加你名字。

如果想讓你們家出錢,你就必須得先結婚然後加名字,你們再出錢

33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男方不想加你名字說明擔心以後 萬一出現不好的情況 他們的獲利,換個說法就是在乎自己的利益,男方家沒有結婚之前就這樣自私,以後你必然不會好受!而且你家也出錢了 我覺得該加!

不然屬於婚前財產 不屬於你 你家錢白花!

3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你們2個確認結婚,而且以後會共同還貸的話,我覺得加你的名字一點都不過分!但是如果你家一分都不出的話 加你的名字就過分了!

結婚前想要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

美女,這種男人不要也罷啊,還沒結婚都背叛你,結婚了不就更猖狂了,他說你生了兒子才加你的名字在房產證上,而且要等小孩出生了你才知道是男是女,如果到時候你即使生了個男孩他不加你的名字你也把他沒辦法啊,所以我還是建議你不要跟他在一起了,如果他真心愛你的話不會這樣對你的,現在都這樣對你,結婚了那你就更沒地位...

在婚前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以後如果離婚雙方享有同等權嗎

是的。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該房產在法律上視為共同財產。離婚雙方享有同等權,除非另有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

我男友結婚前給我買的房子和商鋪,寫我的名字,如果有一天分開了,算我的財產麼

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在婚前你男友購買房屋及商鋪,寫上的只是你的名字,而婚後你們是共同居住在這房屋及在這商鋪共同經營,婚姻存續一時期後你們分開,也不應只屬於你個人的財產。如果你們婚姻在很短時間就解除,還應是你男友的財產,因為寫上你的名字應當他是基於你的特殊身份。這麼重大財產的贈予不能等同其他小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