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無賴的工廠上班,員工十多人,員工勞動合同和保險什麼都沒有,每天工作很累,時間很長,工資也不

2021-06-28 10:35:04 字數 4595 閱讀 7422

1樓:遊俠麗麗

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3、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2樓:甜心a寶貝

如果,不欠你工資,那就直接離開

遇到這種無賴的員工該怎麼辦?

3樓:滅黑先鋒

老闆太善良。我們都打過工,文明道德只適合正常人群,對無賴混混要用**一面,否則就是助虐。

結識黑道(雞頭,沐足髮廊老闆,治安隊長)人士,某天出現在員工面前是必要的。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 諮詢律師 估計會有些辦法

第二 表面言辭不要過激,也不要刺激他,可以讓他感覺你很好欺負第三 社會的一些朋友還是可以用的到的,小混混無賴,可以找一些比他更無賴的人 不過不是小混混 如果在找小混混那是養2只虎了,要找和你熟悉一些的大混子

可能感覺說起來挺幼稚,但是卻是最有效的方法就算用制度約束 也約束不住這樣的人,你說的問題他據不執行還有就算強行開除了,他以後還會來找麻煩

5樓:時65653013雨

留這也是浪費工資,那種人沒有上進心,停滯不前,我看是沒救啦!你還幹嗎和他妥協,乾脆辭了他!在招別的人才,能勝任此工作的人吧!

6樓:匿名使用者

用公司的

制度來約束他,一旦他違規或打不到公司的要求,則可以辭退他,但辭退需要給一定的補償,他這種情況大概是3個月的工資吧。

出現這種情況你肯定很鬱悶,但從長遠考慮辭退他比較合適,另外,你在開始的時候不和他籤合同,不繳納保險本來就是違規的,這些做法也不好!以後改變吧!

7樓:匿名使用者

讓他去做你的保安兼討債隊長

有些難啃的客戶就用它的流氓勁給簽過來

不過也挺看不起你這種小老闆的

總是愛省小錢

永遠都做不大

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把他開了好,那個職位換個能幹的,很快就把錢賺回來了,不用怕賠

9樓:駕御憂傷

建議你再招一個業務員 待遇比他高 當然要業務比他好的 再放些小道訊息說他還不如新來的 要不了一個月就主動走人了

10樓:

你這是養虎為患,你越讓,他越進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沒簽合同,事情你自己怎麼處理都不受法律約束了

在一個公司工作10年以上被辭退,按照勞動法該有什麼樣的賠償

12樓:華提拉米蘇

兩種情況:

1、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和你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公司應該向你支付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賠償。

2、公司辭退你是因為你違反了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如果公司辭退你確實是有充分的理由的,那麼就不會有任何賠償。

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要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是按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勞動者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勞動者承擔競業限制的年限內,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擴充套件資料

(1)違反《勞動法》和合同約定,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支付低於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應加發工資報酬和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對因勞動者患病、非工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和絕症者,用人單位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3)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若勞動者工資高於社平三倍的,則最多付給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4)對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種情況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沒有12個月的限制。

13樓:愛吃貓的__魚

首先要看公司以什麼理由辭退了。如果理由合法,那麼您接受辭退後和公司協商經濟補償金,或者通過仲裁主張補償。

如果理由不合法,您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以及主張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可以選擇離職後通過仲裁要求對方進行補償。

用人單位無合法理由辭退10年以上的勞動者,工作1年應該支付2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也就是說工作12年,應該支付24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按勞動法規定,補償工資按1800算,如果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還要多加一個月工資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有兩種情況用工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1、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要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四十八條、八十七條)

2、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是按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勞動者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勞動者承擔競業限制的年限內,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15樓:南北

如果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給予2倍經濟補償金。

拓展資料: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有兩種情況用工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是按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勞動者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勞動者承擔競業限制的年限內,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

3.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4.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我在工廠上班時受傷右手截肢,現在老闆只給十五萬,多了不給,老

去做傷殘鑑定。你如果去起訴成功可以多賠幾十萬。我爸爸在廠裡上班,右手食指受傷截肢了.老闆只出醫藥費 不賠償怎麼辦.我是廠裡工人找去墊班的,我到了廠裡把我的手搞截肢了,老闆不給我錢 說我不是廠裡工人,這個比較麻煩啦,找律師處理一下了。這個不好搞賠償啦 你這個可能真的很麻煩。現在都籤勞動合同的,你啥也沒...

我是做工廠文員工作的,每天上班都是非常的無聊,我該怎樣做

我是在公司裡做文員的,每天也是很無聊,一點事情都沒有,每天就是上版網聊天,玩權問問!這個叫安逸!哈哈!等你要真的換工作了,也許你就該懷念這樣的安逸!這就叫失去了才懂得珍惜的道理!你要按奈住了,你不要覺得自己無聊!你想想你每天下班以前都能把今天的事情做完了,那是件多麼開心的事情,以前我做業務員的時候雖...

30歲了,過去的十年都是在深圳工廠上班,今年回來老家半年了,工作都是一直都是不適應,然後談的愛情沒

談戀愛不合適也是可以理解的,說明你的緣分還沒到,現在要做的就是去找一份合適的工作,先穩定下來,有時間可以多學學習,深造一下,提升自己,可以參加體育運動,或者健身,讓自己忙碌起來,空閒的時間少了,自然不會胡思亂想了,讓自己變得更好也不難,關鍵在自己,很多事情貴在堅持,愛情需要緣分的,不必太執著。建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