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女方戶口在男方戶口所在地,還享受村民權益嗎

2021-05-05 18:33:55 字數 909 閱讀 8733

1樓:手拿萬寶路

離婚後戶口在**不重要,關鍵是你的戶口是不是農業戶口,如果是農業戶口並且戶口沒有遷出到其他地方,那就依然享有原來村裡的各種權利與福利

關於出嫁女的戶口沒遷出不受戶口所在地的村待遇的問題

2樓:匿名使用者

無需質疑,你復的情況是完全可以享制受村民待遇的。法律對雙女戶是有明確規定的,只是他們不願意讓你享受權利而已,原因就是村委會裡沒有咱們家的人唄,當然不會顧及情面了唄。法律到了一些貪圖富貴的村官那裡如廢紙,而他的上級機關視為不知,久而久之,就真的像網友說的「國家根本**在村規民約面前喪失了任何的尊嚴和威信」,全國已有很多這樣的事例了,大多都是忍氣吞聲,翻翻黨史,當初的國民黨軍閥時代不就是這樣嗎?

出嫁女也有兒女,就如沒有名分一樣,等他們長大了,懂事了,經墨些人鼓動,不就成了昔日的共產黨了嗎?如果再不被那些居高臨下的人重視,時間會讓他們重新學習歷史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如你所說bai的是應該可以享受當地du

村民的同等待遇zhi的。你人雖然已經出dao嫁,但戶口回沒有遷走,說明你還是該村的村民,答也是該村經濟組織的成員,你擁有該村的所有權利和義務。根據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規定,你完全和其他村民一樣,享有村民的同等待遇,這樣就當然能享受當地村民的同等受益。

你村裡的做法是不對的,法院不受理,你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走信訪的途徑解決。

4樓:匿名使用者

一、這是法律空白點和法律自相矛盾所造成的。按照憲法和婦女權益保

回障法規定,只答要戶籍在該村,就與其它村民享有同等的權利和待遇。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又規定,村委會享有自治權。

二、全國類似問題很普遍。使得許多外嫁女、上門女婿村民,本來戶口已落到該村,卻失去了應該享有的村民政治經濟等待遇,極不公平。

結婚證在女方戶口所在地領取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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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書是不是必須在男方的戶口所在地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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