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未經同意私自遷別人祖墳是否構成法律責任?急

2021-05-02 14:49:51 字數 5252 閱讀 3664

1樓:利天法律諮詢

應該說他們公告並遷走墓地的方式是合法的

我想他們也不至於膽子那麼大,私自遷墳墓,應當也辦理了相關手續現在違法在於比公告日期提前

等於他們私自違約,修改了最後期限

這個實際上剝奪了部分家屬自行遷墳的權利

他們針對這個問題應當完全負責。

2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簽訂拆遷協議後,再行拆遷.

3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未經家屬同意,提前私自遷墳,違背了雙方簽訂的協議,應負法律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按相關法律規定,開發商未經同意私自遷別人祖墳有可能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故意破壞、汙損他人墳墓或者毀壞、丟棄他人屍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場所停放屍體或者因停放屍體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聽勸阻的。

未經主人同意,強行拆遷他人祖墳是什麼性質?

5樓:時光可斷

你好這屬於違反了侵權責任法的違法行為,可以起訴。

6樓:李保鋒律師

屬於民事侵權,可提起民事訴訟;

要求對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同時主張賠償因修整、回遷祖墳產生的費用。

關於老祖墳遷移的法律問題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你要看對方徵遷,

規劃手續是不是合法有效,

還要談補償,才可以動土

8樓:※壞※捿

如果不差錢的話,你請個行政法專長的律師去打官司。 你家祖墳也是集體土地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四十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由以上法條可知,國家是可以徵收集體土地的。

會給些相應的經濟補償的。 請律師可以查明,修路的規劃圖,就是能確定是不是必須通過你家祖墳那段。 如果,不是必須通過,那麼他們讓你遷祖墳的具體行政行為就是不當的,你可以聘請律師提起行政訴訟,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不被侵犯。

所以,說這件事你一定要找個好點的行政法專長的律師才行。 行政法律關係很複雜的。

滿意請採納

9樓:你的牽強誰懂

關於遷墳地的補償,我國目前法律還沒有具體相關的規定。一般都是按各地的自己的標準實施的,也可以協商的。 大致過程是:

由拆遷戶單位會同當事人先實施搬遷,經徵地拆遷單位工作人員現場認定,進行登記造冊並公示無異議後,再按標準實施補償。

祖墳是集體土地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四十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由以上法條可知,國家是可以徵收集體土地的。

佔用祖墳法律有什麼規定?

10樓:駝絨色特

刑法 第三百零二條 盜竊、侮辱屍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自然人死亡後,其近親屬因下列侵權行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誹謗、貶損、醜化或者違***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隱私,或者以違***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隱私;

(三)非法利用、損害遺體、遺骨,或者以違***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看你是否擁有那片土地的使用權。是否有擁有的法律依據

我家的祖墳被開發商私自挖取,應該怎麼賠償

12樓:淮安浙江人

賠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重新安葬的費用,以及其他的誤工費、交通費等,還可以要求一定的精神損害補償費,具體的數額可以雙方協商。同時,還可以報警,要求**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法律也規定,如果民事賠償調解或協商解決的,也可以不予治安管理處罰。

1、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故意破壞、汙損他人墳墓或者毀壞、丟棄他人屍骨、骨灰的;

2、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 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未經同意挖了別人的祖墳應當賠償多少 20

13樓:小公民愛社會

只要是掘人墳墓無論出發點是什麼,都可能違反了:

1.我國刑法第302條規定了侮辱屍體罪,如果有證據可以去請求法律制裁。

2.刑法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應承擔刑事責任。對於侮辱罪,刑法第246條規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犯侮辱罪的,只有告訴的才予處理。

因此,可以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要求追究侮辱罪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賠償其精神損失。 侮辱罪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是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高銘暄)。按照我國風俗習慣,對於祖先的靈墓、遺骨、骨灰、遺物等 向來甚為尊敬,後代對其祖先靈墓的完整性極為重視,按中國古老的習俗,後人每至特定年節,應對祖先的墳墓進行祭掃。

對於祖靈,中國人有特殊的情感,任何對於祖先名譽與尊嚴損害,國人皆視同己身受辱,感情上會受到嚴重傷害。其行為顯然屬於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構成侮辱罪。

3.民事違法性上來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三)明確規定,非法利用、損害遺體、遺骨,或者以違***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遺體、遺骨。

4.但值得討論的問題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自然人死亡後,其遺骨受到侵害後,近親屬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五條指出,近親屬包括: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以上只是理論上而言,現實中,還有取證,還有法官的自由裁量權,還有執行問題,並不可能都是最理想化的解決

14樓:佟尒鑫

可以去法院起訴,如果是開放商就起訴開發商,未經他人同意,私自動用別人財產。

我家的祖墳被人無意破壞,十天之後才發現。現在要求其修復,但是態度相當惡劣請問我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責任

15樓:匿名使用者

祖墳破壞案例

2023年,廣西寧明縣老翁農懷森(2023年75歲)搬入位於寧明縣某村作蘭山山腳下的新家,此後即厄運不斷:2023年,農懷森跌斷了腳,孫子去世;2023年,農懷森生病住院花去醫療費5000元;2023年,農懷森家族連續死亡3人。農懷森認為自己的厄運**於300米外作蘭山上的兩座墳墓,是它壓了自己的氣運,要求墳主羅建熊、樑燕東兩家將祖墳遷走,羅、樑均不予理睬。

2023年3月某日,農懷森自己動手將羅、樑兩家的祖墳各挖了一個洞口以「驅鬼」。羅、樑兩家十分惱怒,分別向廣西寧明縣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農懷森挖墳掘墓行為違法,並賠償經濟損失5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農懷森挖掘羅、樑已故親人墳墓的行為,既是對死者人格的侵害,也是對死者近親屬祭祀權的侵害,同時也違背了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構成侵權,羅、樑要求農懷森賠償補修墳墓的費用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請求合理合法,判決農懷森各賠償羅、樑費用損失2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點評我對這個案件的評語是:愚昧。

其實,近年來,挖掘他人祖墳的案件常見,但多是基於建築需要或者其他目的,以驅鬼為目的而挖掘他人祖墳的,並不常見。大概是老人年齡大了的緣故。

應當研究的是,挖掘祖墳究竟侵害的是什麼權利的問題。本案判決認為侵害的是死者的人格,也侵害了死者近親屬的祭祀權。這樣的認定是有道理的。

但是,挖掘祖墳的行為除了侵害了死者的人格利益、近親屬的祭祀權之外,還有更重要、更直接的一點,就是侵害了祖墳的物權。祖墳在民法上,屬於不動產,是構築物。在祖墳之上,既有構築物的所有權,也有所佔用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因此,私自挖掘他人祖墳,就是非法侵害不動產,構成侵害物權的侵權行為。如果全面觀察,擅自挖掘他人祖墳的行為,是在非法侵害不動產的同時,也侵害了死者的人格利益,以及死者近親屬的祭祀權,是一個多重的權利損害事實。在認定侵權責任的時候,這些都應當考慮到。

參考案例

2023年,廣西寧明縣老翁農懷森(2023年75歲)搬入位於寧明縣某村作蘭山山腳下的新家,此後即厄運不斷:2023年,農懷森跌斷了腳,孫子去世;2023年,農懷森生病住院花去醫療費5000元;2023年,農懷森家族連續死亡3人。農懷森認為自己的厄運**於300米外作蘭山上的兩座墳墓,是它壓了自己的氣運,要求墳主羅建熊、樑燕東兩家將祖墳遷走,羅、樑均不予理睬。

2023年3月某日,農懷森自己動手將羅、樑兩家的祖墳各挖了一個洞口以「驅鬼」。羅、樑兩家十分惱怒,分別向廣西寧明縣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農懷森挖墳掘墓行為違法,並賠償經濟損失5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農懷森挖掘羅、樑已故親人墳墓的行為,既是對死者人格的侵害,也是對死者近親屬祭祀權的侵害,同時也違背了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構成侵權,羅、樑要求農懷森賠償補修墳墓的費用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請求合理合法,判決農懷森各賠償羅、樑費用損失2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開發商私自更換購房合同違法嗎,開發商私自改我已經簽過的購房合同的內容怎麼辦?

不用更換 抄 你貸款時是按你的房屋地bai址和du個人資訊去貸的款,和購zhi房合同號沒有關係,這個dao合同號只是一個臨時證明,你對此套房產有合法擁有權,而且如果真的是因為這種不可抗力的情況下需要重新簽定新合同只要內容無誤就不影響 請問 你在 備案部門查詢到的合同,是以前的合同還是後來又重新簽訂的...

我們家祖墳被開發商私自用挖掘機進行挖掘,破壞了墳墓,將頭骨都弄丟了咋賠償

起訴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重新安置遺骨的費用,並賠禮道歉。墳地也是屬於村民集體所有,如果土地已經轉讓,按理是應該自主遷墳的。嗯,祖墳都給挖了,還要賠償,要我直接乾死那司機 法律都有什麼法?1 憲法,憲法相關法 例如法院組織法 2 民商法 民法通則 合同法 物權法 智慧財產權法 公司法 法等等 ...

祖墳被開發商挖毀是怎麼回事,我家的祖墳被開發商私自挖取,應該怎麼賠償

你家祖墳被挖了。這個訊息,讓金女士一家陷入痛苦之中。11月10日,南京市溧水區居民金女士向澎湃新聞反映,她家的祖墳被人挖毀,只剩下少量遺骨和陪葬品,全家人的心理受到重大傷害,肇事者疑是房地產開發商碧桂園。對此,碧桂園相關人士迴應稱,動工之前,完全不知道有墳墓 10日,南京溧水區石湫鎮 人士向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