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跟老公分居了六年,現想離婚,育有兩個兒子,我現在想什麼都不要,我只要跟他簽字離婚,兒子

2021-04-25 21:40:44 字數 919 閱讀 5912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怎麼協商的就怎麼寫,前提是男方要同意,離婚後恐怕撫養費你還是 要出的。

2樓:胡貓貓喵喵

你的想法是可笑的。既然感情不和,離婚是當然,但淨身出門對你很不利

3樓:手機使用者

很多年後,你會發現,這樣做傷的最深的是你的孩子。你和你老公之間是愛情,和孩子直接是親情。愛情可以隨著時間被沖淡,親情永遠不會。你忍心看著孩子受傷麼?

4樓:明少愛枚子

你是個狠心的女人。。。。。

您好!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多了,現在我想離婚!我們有一個

5樓:玍毳

孩子的撫養費是必須的,因為孩子是你兩共同的,也是無辜的。如果你是過錯方,淨身出戶是理所當然的,如不是過錯方為什麼要淨身出戶呢?屬於你的你就得要,撫養費各一半是合理合法的。

他不離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拿出分居兩年的證據,法院就得判離。現在離婚太容易了

6樓:無感的刺痛

你可以單方面提起起訴,事實分居2年,他不同意法院也可以判離婚,你為什麼要淨身出戶

7樓:木子

你的情況比較複雜,建議諮詢律師,法律比較照顧婦女,你可以得到滿意答覆。

8樓:馬革裹屍愚人

那就起訴離婚平分家產,以後每個月付孩子的撫養費

9樓:忘了

你可以把孩子帶走啊家產平分他給你撫養費不是一樣嗎?

10樓:我只看蝶舞**

起訴,可以平分家產,然後一起出撫養費。這是最好的辦法了

11樓:熱心網友

這兩年你和別人發生性關係嘛

我和老公分居六年後沒離婚 後來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公我們沒領正就同居了生了個小孩算重婚嗎

對重婚應做實質意義上的理解,重婚行為有兩種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回者又與他人登答記結婚,或者是自己雖沒有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 二是事實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雖未與他人登記結婚,但與他人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是自己雖沒有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重婚罪必...

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合分居一年了,在期間我已經到法院訴訟離婚過一次了,因為對方不同意離婚,所以沒有離

屬於婚後財產,各得一半,如果拿不出可進行拍賣,所得款項雙方各有一半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已經分居一年了,我提出過離婚,但他不同意離婚,現在聽說他被抓了,我能直接向法院提 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你好,是可以的,男方存在過錯,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看他判刑多久。超過3年以上是可以通過...

我和老公分居兩地三年了,沒有離婚,也沒有感情了,現在男孩喜歡我,他是我和老公的朋友,我給怎麼辦

有點麻煩。畢竟是熟人相戀。自己感覺了。如果可以和你老公商量好離婚。和這個男的結婚。真的沒有感情就離了吧,雙方這樣耗著也是很累的。於你於他都不好。自己的人生自己要想辦法把握。這種情況下,建議你還是先跟你老公說清楚,如果可以,最好你和你老公先離婚,然後,你們再在一起才行,否則,他就屬於小三,名不正言不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