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不是概念

2021-04-22 18:08:05 字數 5409 閱讀 9245

1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不是一個概念。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指的範圍比較寬,包括合作社,也專包括涉農協會,屬還有一些涉農組織

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專指合作社。《合作社法》的定義:「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雖然都是組織,但是範圍一個寬一個專指。

很多地方,檔案上只寫「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出於兩種意識:一是站在全域性的考慮,面大一些,還有一種是寫檔案的不太懂,概念混淆。

2樓:匿名使用者

搜問題看到了

來 雖然老問題源 還是想回答一下。

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指專業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就比較廣,包括各種型別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主要包括農民合作社,農民合作社聯合社,供銷合作社,其他類合作社,涉農協會;合作農場、行業協會、專業協會、農民資金互助會、農民保險互助會均納入涉農協會統計。其他類合作社指除農民合作社、農民合作社聯合社以外的合作社,如消費合作社、環境合作社、土地合作社、勞務合作社、旅遊合作社等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什麼區別

3樓:更上百層樓

一、兩者的概述回不同:

1、農民專業合作答社的概述: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通過提供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資訊等服務來實現成員互助目的的組織。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概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除國家以外對土地擁有所有權的唯一的一個組織。

二、兩者的性質不同:

1、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性質:屬於農業現代規模經營形式。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性質: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不同於企業法人,又不同於社會團體,也不同於行政機關,自有其獨特的政治性質和法律性質。

三、兩者的起源不同:

1、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起源:合作經濟是一個全球性的概念和時間活動。早在19世紀,西方一些國家就開始了合作經濟的探索。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起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最初由解放後的合作化運動,農戶將自己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交出來形成集體,從而組建成以生產隊為單位的集體經濟組織。

4樓:延安學人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法律上的概念或者性質就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農民自發合作建立起來的,只不過在外形式稱作專業合作社。

5樓:野馬幫何莫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有兩大類:

1、原人民公社組織演變過來的。鄉鎮(街)集回體經濟經營實體(如公司、聯

答合社等)村經濟合作社、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自然村組經濟實體等。

2、新型聯合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農場(莊)、其它合夥農村企業等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種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屬於什麼性質的單位

6樓:匿名使用者

農民專業合作社既不同於企業法人、也不同於社會團體法人,而是一種全新的經濟組織形態。

我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第一章總則第二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了簡要的定義,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從概念上規定合作社的定義,即「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另一方面,從服務物件上規定了合作社的定義,即「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物件,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資訊等服務」。

擴充套件資料: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條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規定的成員,即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

應當置備成員名冊,並報登記機關  。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佔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

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2023年10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

7樓:just享受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一個互助性經濟組織。依據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二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2、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定義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方面,從概念上規定合作社的定義,即「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另一方面,從服務物件上規定了合作社的定義,即「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物件,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資訊等服務」。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二條規定,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的成員;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8樓:匿名使用者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通過提供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資訊等服務來實現成員互助目的的組織,從成立開始就具有經濟互助性。擁有一定組織架構,成員享有一定權利,同時負有一定責任。

9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嚴格起來說,這是一個社團組織,既不算公司,更算不上個體戶。專業合作社與行業協會的性質差不多,行業協會是為會員服務的,專業合作社同樣也是為各家專業戶服務的。行業協會就是社團組織。

10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民企的一種,目前國家對他的政策還是比較優惠的,屬於呵護物件,可惜被一些大的民企老闆給玩壞了,成為貸款公司的黑鍋。

11樓:雲遊四海

合作社,是由農民集資,以股份的形式辦起的民營企業,他是現結段農村承包制的一種新的模式,是實現土地集中大規模機械化管理的模式,是「農改」的實驗模式,所以,國家政策一度傾斜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是國家或者公有性質,幾家人都可以合作成立一個合作社,不過要保證高質量發展,必須要有專業技能和管理能力才行。

13樓:百度使用者

國家批准的民辦企業(股份制企業)。

農業專業合作社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一樣麼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農民

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版,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權

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物件,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資訊等服務。

2023年**1號檔案首次提出「農民合作社」的概念,這是根據近年來我國農民合作組織蓬勃發展的實際情況提出的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多,由種植養殖業向加工、勞務、運輸、資訊、資金、技術和銷售等眾多領域延伸。隨著多種型別合作社的出現,單純的「專業合作」已經不能涵蓋農民合作的內容了,此次**一號檔案使用「農民合作社」這個概念更科學、更全面,除了單純從事種養業外,農機服務合作社、鄉村旅遊合作社、手工業合作社等從事二三產業的合作社快速發展,資金互助合作社、土地合作社、社群股份合作社、富民合作社等提供金融、土地、租賃等創新服務的新型合作社也方興未艾。

什麼是農民合作組織?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有什麼區別和聯絡?

15樓:匿名使用者

農民合作組織是在農民在生產生活各個領域按照自願、平等、互助等原則組建的服務於自身的組織。農民合作組織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技協等合作組織型別。

農業專業合作社和聯合社有什麼區別?

16樓:活動的小窩

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會、協會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具有組織包容性、回服務與經答營相容性、成員利益的一致性、社員控制性等諸方面優勢,更有利於實現社員利益最大化,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走向聯合應當選擇的有效組織形式。

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組織形式的選擇是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走向聯合需要亟待解決的首要問題。目前我國各地組建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組織主要有聯合會、協會、聯合社三種形式,三種聯合組織在組織屬性、行為目標、運作機制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

17樓:子魚雨嫣

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組織形式的選擇是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走向聯合需要亟待解決的首要版問題。

權目前我國各地組建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組織主要有聯合會、協會、聯合社三種形式,三種聯合組織在組織屬性、行為目標、運作機制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

選擇何種形式的聯合根本取決於何種聯合組織形式更有助於農民專業合作社實現社員利益最大化之願望。

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會、協會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具有組織包容性、服務與經營相容性、成員利益的一致性、社員控制性等諸方面優勢,更有利於實現社員利益最大化,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走向聯合應當選擇的有效組織形式。

合作社的企業性質是什麼

18樓:虛_華_滅

合作社是勞動群眾自願聯合起來進行合作生產、合作經營所建立的一種合作組織形式。所謂合作經濟組織,首先強調的是「合作」,然後是「經濟組織」,這是兩個基本要素。

合作社以生產環節為標準分為:

(1) 生產合作社。即從事種植、採集、養殖、漁獵、牧養、加工、建築等生產活動的各類合作社。如農業生產合作社、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建築合作社等。

(2) 流通合作社。從事推銷、購買、運輸等流通領域服務業務的合作社。如供銷合作社、運輸合作社、消費合作社、購買合作社等。

(3) 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員存款貸款給社員的合作社。如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 服務合作社。即通過各種勞務、服務等方式,提供給社員生產生活一定便利條件的合作社。如租賃合作社、勞務合作社、醫療合作社、保險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什麼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具有法人資格嗎?求答案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 利用者,自願聯合 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依法登記後,具有法人資格。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人可以是非農民嗎 可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第十四條具有民事...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可以不出資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人可以是非農民嗎

合作社從事經營活動的主要資金 是成員出資。成員出資也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民事活動 為自己取得民事權利 設立民事義務的前提條件。儘管如此,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還是把成員是否出資 如何出資 出多少資 出資如何參與盈餘分配等問題交由合作社章程決定。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成員募集資金的總量,應根據合作社經營業務的發...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產權利有哪些,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的財產權利有哪些?

根據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第十六條的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1 參加成員大會,並享有表決權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按照章程規定對本社實行民主管理。參加成員大會。這是成員的一項基本權利。成員大會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權力機構,由全體成員組成。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每個成員都有權參加成員大會,決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