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司法鑑定結果相同可否進行第三次鑑定?是否有相關法律條文

2021-04-18 02:59:38 字數 1889 閱讀 6566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法律規定限制次數的

是否准許要看法官決定的,即你要做通法官的工作,想做幾次做幾次

2樓:匿名使用者

是哪方面的鑑定?一般只有兩次。除非:《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九條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

,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重新鑑定:

(一)原司法鑑定人不具有從事原委託事項鑑定執業資格的;

(二)原司法鑑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範圍組織鑑定的;

(三)原司法鑑定人按規定應當迴避沒有迴避的;

(四)委託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鑑定意見有異議,並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鑑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鑑定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的資質條件,一般應當高於原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申請多少次鑑定沒有限制,關鍵是法院同不同意,你申請鑑定的理由站不站得住腳。

4樓:有種缺點叫聰明

就是按一樓說的,沒有其他條文了

兩次司法鑑定結果不一致怎麼辦

5樓:江

一般以第二次鑑定的結果為準。

6樓:法律朋友西安

如你為受害方哪個層次高,就採信那一個,如有異議可以申請法院再做一次,那樣的話就以最後一次為準。

7樓:小桃

以個人名義委託的司法鑑定結果,可以作為判決參考依據,但並不是唯一證據,法官還是會結合其他證據作出最後結果,即使對方不認可,共同委託再次進行鑑定即可。

8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次鑑定跟案發時間相近,第二次鑑定也不可能會錯,按理來說應該遵從第一次鑑定

司法鑑定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9樓:華律網

1、法醫鑑定,即對與案件有關的屍體、人身、分泌物、排洩物、胃內物、毛髮等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2、法醫精神病鑑定,即對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沒有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3、刑事技術鑑定,即對指紋、腳印、筆跡、彈痕等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4、會計鑑定,即對賬目、表冊、單據、發票、支票等書面材料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5、技術問題鑑定,即對涉及工業、交通、建築等方面的科學技術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等。

10樓:人人哦哦哦課

刑事司法鑑定的法律規定包括:

1、《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

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根據該條的規定,在作出鑑定結論後,比如故意傷害罪中被害人傷情為輕傷,被害人不服,認為應該屬於重傷;或者犯罪嫌疑人不服,認為應當屬於輕微傷,都可以申請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情況決定。

2、《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包括被害人和被告)和辯護人、訴訟**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

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人可以申請法庭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鑑定人作出的鑑定意見提出意見。

3、《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二百二十二條:

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被害人和被告都可以)及其辯護人、訴訟**人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應當提供證人的姓名、證據的存放地點,說明擬證明的案件事實,要求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理由。

法庭認為有必要的,應當同意,並宣佈延期審理;不同意的,應當說明理由並繼續審理。

4、延期審理的案件,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延長審理期限。人民法院同意重新鑑定申請的,應當及時委託鑑定,並將鑑定意見告知人民檢察院、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人。

兩次司法鑑定結果不一致法院到底該採信誰的意見

需要綜合考慮,鑑定時間 基礎 資質以及雙方是否有異議。以更權威機構作出的為準 這個並不是看 的,而是看鑑定程式有沒有問題,看哪個鑑定更符合案件事實。望採納 已被法院採信的鑑定意見能夠投訴嗎 根據 司法鑑定執來業活動投源 訴處理辦法bai 第十二條du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zhi 一 投訴事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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