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調解書上有我的假手印和假簽名怎麼辦?法庭要承擔什麼責任

2021-04-09 02:49:31 字數 3089 閱讀 7345

1樓:嘆笑一世傾城

你這個情況描述得還不是一般的複雜,其實事情很簡單。

對方偽造假協議,假簽名和按手印,你們完全可以根據證據去報警追究對方的偽證罪(詐騙罪這個還要看具體的證據,從你的描述中沒法判斷);

你父親沒有采取合法的方式來解決竟然去採取武力,雙方鬥毆以至於**根據你們的傷勢情況判定對方賠償50%責任,對於這個處理你不滿意可以去上級公安機關進行投訴或到法院申請行政訴訟。

1、對於對方偽造假協議,攜證據去檢察機關舉報;

2、對於派出所的調解結果不滿意,去上級公安機關進行投訴或到法院申請行政訴訟。

人民調解協議書上只有雙方當事人簽字和手印,沒有調解員公章、簽字、年月日。是否有法律效力?

2樓:紅色的鬥牛士

人民調解協議書上只有雙方當事人簽字和手印,沒有調解員公章、簽字、年月日。該《人民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1、根據《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的糾紛,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或者當事人要求製作書面調解協議的,應當製作書面調解協議,調解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 一 ) 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 二 ) 糾紛簡要事實、爭議事項及雙方責任;

( 三 ) 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 四 )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 五 ) 當事人簽名,調解主持人簽名,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調解協議由糾紛當事人各執一份,人民調解委員會留存一份。

2、當事人申請調解糾紛,符合條件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及時受理調解。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請有關機關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隨時有可能激化的,應當在採取必要的緩解疏導措施後,及時提交有關機關處理;

3、根據《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人民調解委員會不得受理調解下列糾紛:

( 一 ) 法律、法規規定只能由專門機關管轄處理的,或者法律、法規禁止採用民間調解方式解決的;

( 二 )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解決的。

3樓:正氣長春

如果是由人民調解委員會出具的調解書,應加蓋調解單位的印章和經辦人簽名,如果只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和手印,應認定為無效。

但是,如果雙方對此無異議,也可以認定為有效。

4樓:來自法學院

希望您能認真看,不知道您是屬於什麼情況。

1、如果您這是訴訟外的調解:

(1)訴訟外調解的主持者是仲裁機構的仲裁員、行政機關的**或者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委員,所進行的調解活動不具有司法性質。

(2)、訴訟外調解以仲裁法、行政法規、人民調解法規為依據。在程式上要求與訴訟中的調解不完全一樣,訴訟外調解比較靈活,不像法院調解那樣規範、嚴格。

(3)、訴訟外調解,除仲裁機構製作的調解書外,其他機構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而形成的調解書沒有強制執行力,只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或者一定的見證作用,當事人反悔或者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4)、《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五十二條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仲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在調解書籤收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5)、《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二十九條 調解協議書可以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二)糾紛的主要事實、爭議事項以及各方當事人的責任;

(三)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內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調解協議書自各方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調解員簽名並加蓋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之日起生效。調解協議書由當事人各執一份,人民調解委員會留存一份。

!!!!訴訟外調解也是要調節機構簽字蓋章的。但是,只有仲裁機構的調解書有執行力。其他的只能算是一份合同。

2、如果您是訴訟中的調解即法院調解:

(1)、法院調解是在人民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進行的,是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一種體現,具有司法性質。

(2)、法院調解以民事訴訟法為依據。程式要求較嚴格。

(3)、經過法院調解達成協議並由當事人簽收或者簽名後,其中有給付內容的調解書具有執行力。同時,當事人簽收調解書,或者在記入筆錄的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者蓋章後,訴訟即告結束,當事人不得上訴。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調解就更不用說了,必須簽字蓋章,而且有執行力。不能上訴、再起訴。可以申請再審。

!!!!!!您的調解書上沒有調節機構的簽字蓋章,頂多能算是你們自己私下達成的協議,有法律效力,相當於合同。但不具有執行力,如果想提高協議的效力。有兩個建議:

(1)、拿著您的協議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拿到法院申請公正即司法確認

望採納~~~~~~~~

5樓:淚流的星空

解協議書經授權的**律師簽字即具備法律效力(不需

手印),其上不需法庭蓋章。但是在法院組織下的調解,法庭應在調解協議書的基礎上出具正式的《民事調解書》,其上蓋有法院印章,該調解書具備強制執行力,與判決書同等效力。

法庭民事調解協議書籤字,雙方都是**律師簽字無手印,協議書上沒蓋法庭印章,該協議有效嗎?

6樓:賀佳誼律師

如果這個案件法院出具調解書了,那麼是按調解書走。

如果法院沒有出具調解書,而是按撤訴處理的,那麼這個協議的效力問題是值得商榷的。一般情況下,律師是不會犯這種錯誤的。

7樓:廟崗鄉

首先要看你們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上的授權,如果說你是全權授權,律師可以代為調解,那就是有效的,如果僅是一般授權,那麼是效力待定的,律師超出了授權範圍,需要你的追認,否則就是無效的。

8樓:胡益蒙律師

調解協議書經授權的**律師簽字即具備法律效力(不需手印),其上不需法庭蓋章。但是在法院組織下的調解,法庭應在調解協議書的基礎上出具正式的《民事調解書》,其上蓋有法院印章,該調解書具備強制執行力,與判決書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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