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女方送的金銀首飾,分手後需要返還嗎

2021-03-24 15:20:30 字數 4486 閱讀 6650

1樓:華律網

這個時候能不能主張返還首飾禮品,沒有規定一概不能返還,但也不是主張還就得還。事實上戀愛同居期間互贈給對方的金銀首飾等禮品,首先不能按照同居財產進行分割,因為其是以個人財產而不是共同財產負擔。確定不能按照同居財產進行分割後可以按照以下的規則確定返還與否:

1、如果是為了日常交往贈送的日常小件物品屬於一般性贈與,主張返還對方拒絕的,不能得到法院支援。實踐中,許多男女戀愛期間,在一些值得紀念的日子,比如情人節等,那麼這個時候送對方金銀首飾的,因為禮品的意義簡單,並且是一方自願贈與的,那麼主張返還的話很難得到支援。2、如果是以結婚為目的贈送價值較高的貴重物品,實踐中可以認定為彩禮,分手了可以要求返還。

事實上,現在有些男女同居,在關係成熟到一定程度時,一方會直接拿戒指求婚,那麼後面有緣無分選擇分開時,對於這個戒指一般可以作為彩禮等主張返還。3、如果雙方戀愛同居時間不長,但贈品涉及金額較大,會影響到一方正常生活,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贈與。男女戀愛同居期間,能不能主張返還財產,其實交往時間長短也可以作為考慮因素。

在交往時間不長,但贈品價值較大的,比如送房產,那麼這個時候主張對方返還被拒絕的,可以積極去法院主張撤銷贈與合同。

同居時男方給女方送的金銀首飾,分手後需要返還嗎

2樓:華律網

這個時候能不能主張返還首飾禮品,沒有規定一概不能返還,但也不是主張還就得還。事實上戀愛同居期間互贈給對方的金銀首飾等禮品,首先不能按照同居財產進行分割,因為其是以個人財產而不是共同財產負擔。確定不能按照同居財產進行分割後可以按照以下的規則確定返還與否:

1、如果是為了日常交往贈送的日常小件物品屬於一般性贈與,主張返還對方拒絕的,不能得到法院支援。實踐中,許多男女戀愛期間,在一些值得紀念的日子,比如情人節等,那麼這個時候送對方金銀首飾的,因為禮品的意義簡單,並且是一方自願贈與的,那麼主張返還的話很難得到支援。2、如果是以結婚為目的贈送價值較高的貴重物品,實踐中可以認定為彩禮,分手了可以要求返還。

事實上,現在有些男女同居,在關係成熟到一定程度時,一方會直接拿戒指求婚,那麼後面有緣無分選擇分開時,對於這個戒指一般可以作為彩禮等主張返還。3、如果雙方戀愛同居時間不長,但贈品涉及金額較大,會影響到一方正常生活,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贈與。男女戀愛同居期間,能不能主張返還財產,其實交往時間長短也可以作為考慮因素。

在交往時間不長,但贈品價值較大的,比如送房產,那麼這個時候主張對方返還被拒絕的,可以積極去法院主張撤銷贈與合同。

3樓:匿名使用者

通常,贈與的東西是沒有返還的說法。除非是不動產,如房屋、其他物業、廠房等較大的為結婚準備的東東。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方要的話 那就還 不要的話 你要還也是可以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想要就要,實在不還,只能大方了。

6樓:

返還。看著都煩,想直接扔了。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給他的,她的東西勞資都不要

8樓:謎一樣的乾電池

返個錘錘,除非男的不要臉或者女的自尊心太強

9樓:唉傳

人家要你就還一點,畢竟不能白日了。

10樓:tst楊敏

送都送了,大方點嗎,是不是男人咯

金銀首飾分手後需要返還嗎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這個時候bai能不能主du張返還首飾禮品,沒有規定一概zhi不能返還,但也不是dao主專張還就得還。

事實上屬戀愛同居期間互贈給對方的金銀首飾等禮品,首先不能按照同居財產進行分割,因為其是以個人財產而不是共同財產負擔。

確定不能按照同居財產進行分割後可以按照以下的規則確定返還與否:

1、如果是為了日常交往贈送的日常小件物品屬於一般性贈與,主張

返還對方拒絕的,不能得到法院支援。

男女戀愛同居期間,能不能主張返還財產,其實交往時間長短也可以作為考慮因素。

在交往時間不長,但贈品價值較大的,比如送房產,那麼這個時候主張對方返還被拒絕的,可以積極去法院主張撤銷贈與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185條及186條第1款的規定,贈與合同原則上是實踐性合同,所以贈與合同的成立要件僅一般情況下不僅需要有贈與人與受贈人意思表示的一致,還要求必須進行贈與財產的交付。

男女談戀愛其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要返還嗎?不返還違法嗎?

12樓:正平天王

男女談戀愛其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不一定要返還,不返還不一定違法:

1、如果是贈與,贈與成立後是不用返還,不返還不違法。

2、如果是彩禮性質的附條件贈與,應該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3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應當依據具體性質區別分析,如屬於支付彩禮的應當按條件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返還,不返還不違法,因為是屬於合法贈與行為。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原則上不需要返還,但如果數額比較大,應該返還。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能證明是以結婚為目的,給女方一些錢財,現在分手了,女方應當返還。女方不返還屬於民事糾紛,男方可以起訴,要求女方退回財物。

1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法通則》以及《婚姻法》的規定,如果是贈與的,贈與成立後是不用返還的,如果是彩禮性質的附條件贈與,應該返還。

縱橫法律網-廣東德城律師事務所-貴鑄律師

18樓:端木竹悅次愫

錢怎麼應該退!我為我女朋友也花了好多錢!如果分了,那是不可能要求退錢的!

那個女的說的對!!分手分對了,一下就看出人怎麼樣!!

和和女友分手後我還主動把金銀首飾還給他他會怎麼想?

19樓:燕姐寧寧媽

對於一段感情破裂,一段曾經恩愛的兩個人,從此走向了末路,但是女朋友分手還能主動把曾經自己給的東西退還,其實不要問人家這樣想,人家只是想清清白白的分開,還是不想留有任何分歧罷了,我感覺你的女友做的還是對的,畢竟選擇了分開,又何必再有任何牽掛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她會覺得你的人品好,是個爺們有男子漢的氣概,就算心裡再多的怨恨都會化解的,認為你是一個愛憎分明的人。

你不圖小利,不佔便宜的品德會讓她敬佩,以後你們很可能成為朋友,也為你不貪圖錢財而點贊,是好樣的,真正的男人。

21樓:離殤話離殤

不知道你希望他怎麼想 他會想這種做法是最好的一刀兩斷 既然不是情人 就剩是否可做朋友這一種情況了 不是自己的東西 拿著也不舒服 你這樣做他會拿你當朋友 最起碼你不物質 親歸親 財歸財 自古就不衝突 分清楚了 你就會快樂許多~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喜歡應酬,但是人不可能只跟親戚朋友交往的,生活在人群當中,就要學著跟各種人打交道,不能做到八面玲瓏,至少也要能隨機應變,人際交往是一門很大的學問,要在職場中鍛鍊自己,試著多和人接觸交流,對走入社會提升個人魅力有一定的幫助,善交際的人,辦事能力都很強,善於利用人力資源,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所以還得鍛鍊啊!有些事不喜歡也要試著去做,習慣也就成自然了從這句話裡讓我看見了一個問題,這個女生應該已經移情別戀了,她這樣對你說話就是一種暗示

23樓:匿名使用者

他會覺得至少沒白跟你在一起,你比較正直,誠實。不貪小便宜。

24樓:樵夫劉海哥哥

這是應該的,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本來就不是自己的,所以要還給別人

25樓:汝悟才感謝

你這樣做,她會想,

你這個人愛憎分明,

不會貪求什麼。

26樓:吳二元

他會想你分手的決心之大,應該無法挽回了。

27樓:匿名使用者

他會認為你是個不是為了錢才的人,是一個很好的女孩。

28樓:lvhuana華納

不要想太多,好合好散就好。

雙方協議離婚,男方給女方的金銀首飾是否可要回,還有雙方結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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