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不讓自帶飲料有什麼法律依據麼

2021-03-08 05:35:00 字數 5356 閱讀 4806

1樓:小生探職場

1. 認為沒有權利不讓顧客自帶酒水:

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的相關規定: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反不當競爭法》第十二條關於禁止搭銷的規定中明確指出: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附加其它不合理的條件。

2. 認為有權利不讓顧客自帶酒水的:

一、有關ktv「謝絕」自帶酒水、食品、飲料糾紛屬於服務合同糾紛。持該觀點者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要約與承諾達成一致時,合同即告成立。ktv經營者在大堂、超市收銀臺及包廂內張貼「謝絕自帶酒水、食品、飲料」的告示牌,應當視為經營者提出了包括「謝絕自帶酒水、食品、飲料」在內的提供服務的合同條件,「謝絕自帶酒水、食品、飲料」屬於合同法意義上的要約行為,對此要約,是否接受或交易由作為消費者自主決定。

消費者如果不願接受,則形不成合意,服務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同意不自帶酒水在被告處消費,就意味著接受了要約,則服務合同關係形成。經營者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消費者「謝絕自帶酒水、食品、飲料」,消費者仍選擇在經營者處消費,足以說明雙方就此問題達成一致,服務合同成立並有效。

雙方當事人均受合同約束,均應嚴格依約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

二、不違反《消費者權益保**》。持該種觀點者認為:根據該法第9條的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但對消費者的交易自主選擇權不應片面和絕對化理解。

《合同法》第三條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此規定意味著合同雙方當事人均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作為民事活動主體,經營者同樣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在一個可以充分自由競爭的市場,除非享有獨佔或壟斷地位,經營者也享有同樣的交易自主選擇權,與誰交易、以何種方式和條件交易經營者同樣具有選擇權。

消費者與經營者在交易時只要意思表示達成一致,且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其民事行為即合法有效,對於雙方的合法權益法律均平等地加以保護。ktv的經營者,就「謝絕自帶酒水、食品、飲料」行為而論,經營者不處於壟斷優勢地位,其行為並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且事先向消費者盡了告知義務,依法保證了對方的知情權,其行為本身合法。

2樓:匿名使用者

ktv的做法是不合法的。這種做法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的權利,違法了有關的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ktv不讓自帶飲料並沒有法律依據。並且應當是侵犯了消費者享有的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

4樓:匿名使用者

這不是合法依據的問題,是基本的生活和經營邏輯。

就好像有人到飯館吃飯,隨便要了1個菜,然後開始吃喝自己的東西。這麼幹是保護消費者了,可餐館怎麼辦?這樣的話人家就不能靠賣飯維生了,只能靠租給你桌子椅子維生了……

說保護消費者,只是平衡保護利益而已,一味的打壓經營者和一味的打壓消費者一樣,最後誰也過不好。

只能說飲料的**限度是有限度的,具體請參考當地物價局。而且不是所有飲料都限價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個人認為,民事活動的參與者,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做出一些不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的規定。

雖然你說的情況,涉嫌構成霸王條款,但是實際生活中,這樣的事情太多了。

個人認為,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服務提供者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這在法律上是要約,如果消費者不能接受,完全可以不去消費的。

雙方都是平等的。

所以這樣的事情,應當由市場決定和調節。

河南 曹律師

6樓:嘆盡全世界

本來就是嘛.

你帶來勒. .人家賺什麼阿?

就賺你點房費阿?不是很貴阿.啤酒100多一打.

沒收了還要扣錢捏.!

餐飲店和ktv的這種做法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的相關規定: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他們的這種行為已經侵害了您的權利。如果您要維護自己的權益,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只是人們個個為了面子以及時間各方面的問題而放棄去消保委投訴之類的,其實這種屬於霸王條款,但是這些條款也已經成了這類行業的潛規則,但是你如果想訴諸於法律的也可以,只是投入與產出的比例使得人們不願為了這些小利去申訴,就是這樣!

8樓:沒事偷著樂

沒有法律依據的,因為消費者有權接受或者不接受某項服務。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在裡面喝他們提供的免費白開水啊!

10樓:金牛的聰明仔仔

沒錢消費就不要去,人家是靠酒水賺錢的,就那點包廂費不夠人員工資水電房租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按照規定來說,ktv沒有權利阻止顧客自己帶酒水和飲料。一般ktv都沒有執行這個條款。

12樓:孤巷裡遇見你

不合法的。我國法律是說可以帶的,ktv這個不讓帶是屬於霸王條款。

13樓:將至的奔跑

合法。ktv 本來就有酒水飲料,不需要另外攜帶,若是價錢貴一些,可以不飲用,或者換地方。

14樓:嗨嘍咪呀

ktv讓自帶酒水小吃的話~~~還會有ktv這種行業存在嗎?這個行業怎麼盈利?怎麼讓投資回本?還有人會投資做這個生意嗎?

ktv不準自帶酒水,他們有法律依據嗎?

15樓:近狼者勇

(1) 《消費者權益保**》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

16樓:今生愛心

沒有法律依據,可以不聽。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第9條以及第11條,這種ktv不準自帶酒公告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以及公平交易權,因而是無效的。

其中,第9條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的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

第11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另外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2條,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反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2023年3月15日,由全國人大修訂的新版《消費者權益保**》(簡稱「新消法」)正式實施。

《保**》規定了消費者享有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獲賠權、結社權、獲知權、尊重權、監督權等,9項權利。

17樓:淡了流年

目前政策,退休以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2

18樓:唐夏冬

新華網北京1月10日電 針對部分餐飲企業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的規定或對消費者自帶酒水收取開瓶費的做法,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四市消費者協會(委員會)10日發表聯合宣告指出,這一規定或做法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其要害是從**酒水中獲取暴利。

聯合宣告指出,餐飲企業禁止自帶酒水或收取開瓶費,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法律規定,消費者不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而且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消費者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法律同時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祕書長張明等專家接受記者採訪時明確指出,餐飲企業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或對消費者自帶酒水收取開瓶費的要害,是迫使消費者接受餐飲企業提供的**酒水,實質是對消費者的不公平交易。據瞭解,餐飲企業所提供的酒水往往是市場**的一至四倍。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行業協會以「行規」的形式對餐飲企業禁止自帶酒水或收取開瓶費的做法推波助瀾。張明等專家對此表示,這種「行規」涉嫌促成行業壟斷,形成**聯盟,侵害消費者權益,破壞市場的正常競爭秩序。餐飲企業設定是否允許自帶酒水的規定,應該由消費者和經營者交易雙方自主決定。

而通過行業聯合或企業間串通單方面作出的不允許自帶酒水的行業規定,屬限制交易條件的市場壟斷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也違背了誠信原則,不符合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

北京等四市消費者協會(委員會)聯合呼籲:餐飲行業應加強自律,樹立「以消費者為本」的經營服務理念,推進行業誠信建設,自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有關部門應儘快制定出臺反暴利法和反壟斷法,完善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關於聯合定價限制競爭的禁止性規定,以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廣大消費者應堅決抵制有關行業的**聯盟,監督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什麼意思,有法律效應是什麼意思?

法律依據簡單來說就是根據什麼法律檔案的什麼條款來做事 評判 判決 處罰 解除合同 支付賠償等 比如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3倍工資的法律依據就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有法律效應是什麼意思?即是有法律效力。即法律約束力,指人們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那樣行為,必須服從...

什麼情況下,被限制出境?法律依據

被執行人限制出境的規定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條 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出境 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 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的 等等。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

企業效能監察工作的法律依據,什麼是企業效能監察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十八條 監察機關對監察物件執法 廉政 效能情況進行監察 明確要求對效能進行監察。什麼是企業效能監察 企業效能監察是企業監察機構針對影響企業效能的有關業務事項或活動過程,監督檢查相關經營管理者履行職責行為 簡稱履職行為 的正確性,發現管理缺陷,糾正行為偏差,促進企業規範管理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