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所說的累計是指在同一單位的工作年限嗎

2021-03-06 19:29:54 字數 4817 閱讀 5690

1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年假所說的累計是指從參加工作起的工作時間。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中的其他規定:

1、第三條:「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以下簡稱年休假)。」

2、第五條:「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3、第六條:「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4、第七條:「職工享受寒暑假天數多於其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確因工作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於其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

2樓:黨好茂又亦

勞動法沒有限制在同一單位。

現已釋出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裡用的是「累計」工作……也就是既包括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也包括在不同單位,包括可能換了幾個單位工作累積的年限,兩種情形都包括。

「累計」和「連續」不一樣的是,累計是中間允許間斷,是各個時間段相加,累計工作已滿1年就是指職工從參加工作起,無論他是在同一單位或者在不同單位都可以,他的工作時間累計相加,中間也許有間斷,都沒有關係,滿了1年就可以了。。。

個人理解,僅供參考

年假所說的累計是說在不同單位工作的年限都算還是在一家單位的工作年限?

3樓:baby無知的螞蟻

年假中的累計工齡是指員工從工作開始的計算的一般工齡。並非本企業工齡。

年休假,是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誌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職工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工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

本企業工齡(連續工齡是指職工在一個工作單位連續工作的時間。以前,連續工齡又稱為「本企業工齡」。2023年以後它的範圍不限於在一個單位工作的時間,而是包括職工在各個單位按規定應計入的全部工作時間。

)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後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併計算的工作時間。若沒有可以合併的情況,連續工齡就是本企業工齡。***2023年6月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將「本企業工齡」改叫為「連續工齡」。

機關、事業單位為有別於企業用的"工作年限",實際上連續工齡和工作年限的含義和作用是相同的。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以下簡稱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條件是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既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職工在不同企業之間流動的就業的,連續時間原則上要求不能間斷,也就是說在適用同時需強調「連續工作」必須是無縫對接,即勞動者在進入新單位時工作日不能間斷,否則不適用該款規定。

4樓:朗山律師

樓主好。《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由此可知,在不同單位的工作年限也是可以累計計算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年假所說的累計是指從參加工作起的工作時間。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

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中的其他規定:

1、第三條:「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以下簡稱年休假)。」

2、第五條:「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3、第六條:「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4、第七條:「職工享受寒暑假天數多於其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確因工作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於其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

6樓:和家園裡金蘋果

勞動法沒有限制在同一單位。

現已釋出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裡用的是「累計」工作……也就是既包括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也包括在不同單位,包括可能換了幾個單位工作累積的年限,兩種情形都包括。

「累計」和「連續」不一樣的是,累計是中間允許間斷,是各個時間段相加,累計工作已滿1年就是指職工從參加工作起,無論他是在同一單位或者在不同單位都可以,他的工作時間累計相加,中間也許有間斷,都沒有關係,滿了1年就可以了。。。

個人理解,僅供參考

勞動法規定連續工作滿一年可以享受年休假,是指滿一年後就有年休假還是說滿一年後開始享有?

7樓:甜美志偉

年休假工作年限是連續計算的,即從本人工作之日起到當前止(扣除中途失業或未工作時間),工作之日可以跨單位計算。

年休假不可跨年計算,按自然年度分開。

假設是第一次工作,工作時間是2023年7月1日。

第一個自然年度:2009-1-1至2009-12-31,剛上班,不足一年,沒有年休假。

第二個自然年度:2010-1-1-至2010-12-31,你已達到滿一年的條件,應享有休假天數為5天。在當年的7月1日才滿一年,所以7-1到12-31為184天。

184/365*5=2.52=2天(不足一天的不算)。

第三個自然年度:2011-1-1至2011-12-31,因連續工作且超過一年,所以,當年的年休假就是按整年計算,即5天。

第四個自然年度:2012-1-1至2012-12-31,當年也有5天。

已過年份共7天的年休假是必須給的,不給就按3倍付工資的。

擴充套件資料:

年假的規定:

一、帶薪年假工作年限規定

法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這就意味著,儘管一個職工可能是剛由其它單位進入當前工作單位,但是隻要他在其他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就具備享受法定的帶薪年假的基礎資格 [2]  。

二、帶薪年假天數與工齡掛鉤

滿足享受帶薪年假工作年限規定後,每個職工具體享受的帶薪年假天數如何確定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帶薪年假天數與其自身的工齡掛鉤:

(一)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5天;

(二)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

(三)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假高於該標準的不予干涉,但是低於法定標準應該以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帶薪年假工資,由於職工因個人原因不休並且做出書面放棄休假權利承諾的除外。

三、不應當享受帶薪年假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 )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四、帶薪年假的休假安排規定

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對於未休的年假天數,單位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工資報酬。

8樓:匿名使用者

滿一年後可以有資格享有年休假。09年7月1日入職,工作到10年7月1日後就可以有5天的年休假,如果要計算本年度的年休假天數,有一個公式可以計算:=(當年度在公司已過日曆天數/365天)*員工本年度應該享有年休假天數+跨年度未調休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調休的年休假天數

2009-7-1至2010-7-1 有5天 (假設為第一年度)2010-7-1至2011-7-1有5天 (假設為第二年度)2011-7-1至2012-7-1有5天,但是目前是2012-1-10,

現假設你第一年的年休假已調休,第二年度的年休假還未休,那麼直接到現在12年1月10日可以享有的天數可套用上面的公:=(134/365)*5+5-0

=6.835天(這個是你目前可以調休的年休假)備註134是從11年7月1日至2023年1月10日的天數。

你本年度還沒有調休,所以為0

職工休年假是用人單位的規定還是法律的規定呢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是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 勞動法 和 公務員法 制定本條例。根據該 條例 規定,機關 團體 企業 事業單位 民辦非企業單位 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以下簡稱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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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的規定,職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2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 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我在國家機關打工二十年了,所有國家規定的假都沒有,二十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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