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談戀愛為名義騙錢可以報警嗎

2021-03-04 09:26:51 字數 4288 閱讀 6289

1樓:吳詩妍好

關鍵你怎麼知道是騙錢的呢,

是拿人民幣嗎,

那可以要回的呀,

你報吧,反正不要錢。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不過一般是詐騙金額超過3000警察才會立案。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一定要收集好證據!首先是他給你要錢的證據,第二就是騙你的證據

戀愛感情法律

4樓:泉雅愛尾笛

真正的愛不是用言語可以表達的,是發自內心的,愛上一個人你的整顆心都會被你愛的人所吸引,為他(她)著迷,為他(她)牽掛,但願每一分鐘都可以見到他(她),

見不到的時候時時刻刻都會想著他(她),見到的時候你會興奮,心跳加快,在一起的時候你會感覺很溫暖很安全,與他(她)相濡以沫,你會期待用你的全部愛心來帶給他(她)最大的幸福,

而你也在這種過程中得到了另一種幸福!時常想到他(她)就開心,很介意他(她),很在乎他(她),有了他(她)就擁有了快樂.

相信自己~只要有愛,幸福就一定會存在~

關於戀愛的法律

5樓:匿名使用者

通常,戀愛不屬於法律的管轄範圍,這也是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利用情感進行詐騙的事情發生層出不窮。有些婚介所是專門為詐騙慣犯尋找目標人的場所。所以,戀愛要小心,看清身邊的人。

像郴州去年發生的事情更讓人氣憤:一個女孩25歲被一個50歲的追求,兩人談婚論嫁了,才同居,結果,那個男的不僅詐騙她、毒打她、還套用她的現金請傳銷的人誹謗她坐牢,男的身份證什麼都是假的,現在起訴找不到具體的法院,而且,旁人都說是女孩貪財,對她冷言冷語。

想想女的名節多麼重要,但是不排除有的女的也是詐騙的。

你的事情解決很簡單的,看你自己怎麼想的。我建議你好好找個真的愛自己的過日子,不想以前的事情。想想我剛才說的真人真事,你是幸運的。對嗎?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的。即使你們訂婚了照樣可以拋棄別人,法律照樣不管,當然要是涉及財務人身傷害問題法律還是管的。

7樓:提點刑獄公事

不要開玩笑了。如果戀愛法律要管的話,還有必要要結婚嗎?還有必要有婚姻法嗎?

8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不屬於法律關係,不保護的,應該找一個適合的人,一起保護你們的戀愛吧

9樓:帥建郝雪卉

法官是不會閒到去管這些事情的,法律的定義是:神損失是指由於加害人的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

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損害。

受害人首先應當承擔的是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只有在上述民事責任不能起到救濟作用的情況下,才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男女雙方談戀愛中是否有侵權行為呢?分手不算!

10樓:鹹慕葷俊遠

不要理會,根本不需要復任何責任的.

11樓:千金墨鵬煊

戀愛分手沒有精神損失費的說法,你可以到110諮詢網去問律師

12樓:無籟義曉瑤

除非他有花錢的收據什麼,也許還可以要回來,不然的話,法律上是沒有這樣的規定的

戀愛法律

13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不需要承若,是感情,一種感情上的付出和收穫,只要你真心對她好,讓她幸福,還怕她跑了嗎?要什麼約定書,還要有法律效力,聽都沒聽過,好好對她吧!

14樓:八三老人

戀愛不屬於法律調整範圍。

15樓:樂都的趙洪吉

不好意思,你和你女朋友的男女朋友關係涉及人身關係,制定的任何約定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即使制定約定,違約後也無法律效力。

16樓:匿名使用者

暈,戀愛還要什麼例文,是你沒底還是她還沒底如果都沒底可以儘快結婚!如果只是你那對不起現在法律不支援這個!

法律中對於愛情的定義

17樓:微笑的藍天使

法律中的愛情可以表述為三句話。

一、我國法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二、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

三、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四、雙方可以自願離婚。

18樓:小小地高

有這個思維挺不錯的抄!在法律中是沒有「愛情」這一定義的!

有法律定義的是,能產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的以及與公民權利義務有密切聯絡的事物或行為定義、狀態定義。

例如我們的《婚姻家庭法》中並不直接對愛情定義,只對「夫妻」「結婚」「配偶」「同居」「離婚」等,能對公民權利義務產生實質影響的概念做了定義,其他不會產生影響的,我們在一般表述中就可以直接引用日常理解的意思則可。!

19樓:八三老人

法律對於愛情沒有明確的定義,但是可以調整合法的婚姻關係。

20樓:寒園書生

......copy你說法律定義這個幹嘛

法律中bai涉及愛情du的,主要在婚姻法,尤其是離zhi婚方面「感dao情破裂」。但它是通過一系列的事實、行為來界定的(見《婚姻法》、司法解釋《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並無下定義。

而且法律給愛情下定義是不明智的

21樓:09郭

法律上沒有關於愛情的定義和說法

愛情僅僅是一個生活使用詞,法律上是不承認愛情的,起碼是沒有任何關於愛情的詞彙、定義、概念。

22樓:枵羽

法律是不調整愛情的 所以你的定義只是學者的解釋 所以是找不到法條依據的

談戀愛是法律事件還是法律行為?

23樓:新月如鉤

談戀愛就是個人行為,是自己的自由,既不能算是法律事件也不能算是法律行為,只要是正常交往,和法律都不挨邊兒

24樓:l漢中米蘭

談戀愛是個人事件和個人行為,這個行為中沒有觸犯法律的話就不是法律事件

25樓:匿名使用者

談戀愛既不是法律事件也不是法律行為。只要年滿18週歲的未婚男女青年都有戀愛的自由。

戀愛是一件道德事件,和法律不是一回事。除非,談戀愛的過程中產生了違法行為,例如,騙財。才會產生法律行為。只要不違法,自由戀愛,是不涉及法律事件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談戀愛是精神需要找個歸宿,談戀愛是生活中一種體驗,是人生經歷中必不可少的一環,與法律無關,要是歸類的話,我覺得是道德行為!

27樓:匿名使用者

談戀愛根本跟法律沾不上邊的,就是因為談戀愛談崩了傷害到對方那也是法律責任,跟談戀愛也沒關係。

28樓:匿名使用者

談戀愛既不是法律事件,也不是法律行為。

29樓:雲之雨霧

談戀愛是自由行為,是人成年後在情感上的一種自然需求,和法律沒有任何關係。

30樓:南莊人面桃花

談戀愛是法律規定內的行為!

31樓:匿名使用者

談戀愛不受法律的受限,是個人行為,自由戀愛是不受法律的限制的。

32樓:匿名使用者

談戀愛根本跟法律上是不沾邊的,跟刑事責任根本是不沾邊的,為什麼這樣問呢?完全跟法律是兩回事,只要你不違法不犯法不涉及到行三天,這都是跟法律沒有責任的。

33樓:匿名使用者

都不是,那是感情問題,婚姻才是涉及法律的問題。

34樓:匿名使用者

和法律不沾邊是個人行為

35樓:na人生如夢

談戀愛只能算是個人行為,成年人應該有分辨能力。

36樓:伽晨

你好該行為是屬於個人行為的哦~

37樓:匿名使用者

都不是吧,談戀愛是自由的!

愛情感情為什麼不例入法律

3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約束的往往是人們行為的最底線。愛情感情都是個人內心感受,沒有統一的標準,只能靠道德來約束。如果把愛情感情這種精神生活範疇的東西列入法律,很難執行。

39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愛情只是個人的正當權益,與法律無關。

40樓:匿名使用者

社會還沒發展到那一步。。。

離婚期間可以談戀愛嗎,分居期間可以談戀愛嗎 離婚期間可以談戀愛嗎

完全可以,因為已經離婚走程式了,感情破裂了。而且法律上對這個沒有約束力,除非是在離婚判決未下達之前,又登記或結婚的,那就是法律定義的重婚罪問題,自然就嚴重是屬於違法的範疇。但是要注意還未離婚時,始終是夫妻關係,如果離婚前被對方證明存在第三者,可能處於不利的地位,對方可以要求存在第三者的一方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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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期間被騙取的錢財能算詐騙嗎,以戀愛名義騙取錢財算詐騙嗎

當然。無論是什麼情形騙取的錢財 都叫詐騙 並不是說以戀愛為目的騙就不叫詐騙了好不好 以戀愛名義騙取錢財算詐騙嗎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物件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物件,也應排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