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複議機關複議,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誰是被告

2021-03-04 09:24:00 字數 1027 閱讀 3901

1樓:匿名使用者

複議機關是被告來

《行政訴訟法》

第二源十六條bai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du接向zhi人民法院提起dao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複議機關是共同被告;複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

複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複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複議機關不作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

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所作的行政行為,委託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行政機關被撤銷或者職權變更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在行政訴訟中,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誰是被告?

2樓:匿名使用者

a.複議機關.《行政訴訟法》 第二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專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屬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具體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該組織是被告。

由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委託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行政機關被撤銷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3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已經改了,維持原行為的,兩個做為共同被告。

4樓:穴赭

複議機關改變bai原行政行

為的,複議du機關為被告;維zhi

持原行政行為的,複議dao機關和原行政行為版機關權為共同被告;若申請複議時,複議機關在期限內沒做出複議決定(或不作為),則可以起訴複議機關不作為(複議機關為被告),或者起訴原行政行為(原行政機關為被告)

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由誰管轄

由做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十五條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

行政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含義是什麼?2023年司考怎

您好 依據 行訴解釋 第7條 複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行政訴訟法規定內的 改變原具容體行政行為 一 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所認定的主要事實和證據的 二 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所適用的規範依據且對定性產生影響的 三 撤銷 部分撤銷或者變更原具體行政行為處理結果的。希望對您有幫助,望採納。行政複議機關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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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可以停止執行嗎?根據 行政複議法 第21條的規定,行政複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行政複議申請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原則,是基於行政機關依其職權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是代表國家作出的,行政機關為實現行政目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該行為的強制力和執行力表現為 在違法或不當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