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調取企業賬簿歸還期限是多長

2021-03-04 09:20:48 字數 1638 閱讀 8222

1樓:匿名使用者

1、稅務

復局調取企業賬簿歸還期限為

制:往年度的賬簿為3個月,當年度的賬簿為30日。

2、根據《稅務稽查工作規程 》(國稅發〔2009〕157號 )第二十五條 調取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時,應當向被查物件出具《調取賬簿資料通知書》,並填寫《調取賬簿資料清單》交其核對後簽章確認。

調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前會計年度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應當經所屬稅務局局長批准,並在3個月內完整退還;調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年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應當經所屬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局長批准,並在30日內退還。

稅務機關是否有權調取企業當年帳簿檢查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

抄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bai法實施細du則》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稅zhi務機關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dao)局長批准,可以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前會計年度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調回稅務機關檢查;有特殊情況的,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年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調回檢查,但是稅務機關必須在30日內退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全國統一稅收執法文書式樣的通知》(國稅發[2005]179號)稅務機關調取納稅人企業資料時應出具《調取帳簿資料清單》,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物件,一份裝入卷宗,退還帳簿資料時,由被查物件清點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字,並註明退還時間,加蓋被查物件印章。「備註」欄填寫調取帳簿資料的出處、部分資料提前退還等內容。

3樓:平安銀行我知道

根據bai

《中華人民共和國du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zhi第八十六條的dao

稅務稽查調取賬薄後滿三個月如果沒有做完該如何重新調取賬薄?

4樓:匿名使用者

《中bai華人民共和國

du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zhi八十dao六條 稅務機關行使稅收徵回管法第五答十四條第(一)項職權時,可以在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業務場所進行;必要時,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可以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前會計年度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調回稅務機關檢查,但是稅務機關必須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開付清單,並在3個月內完整退還;

規定是3個月內完整退還,但是沒有任何規定不允許一個年度內第二次調取賬簿,因此,在工作實踐中,通常的做法是辦理手續(須再次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再次下達調賬通知書和填開調賬清單,調賬日期自上次調賬3個月期滿之日起。這是我們幾年前在總局稽查局學回來的招,不過除非確有必要,不建議濫用這種重複調賬的做法,和諧社會嘛,呵呵。

在稅務稽查中調取會計憑證有時間限制嗎

5樓:點塵無聲

有,要當年的。《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第二十五條規定: 調取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內和其他有容關資料時,應當向被查物件出具《調取賬簿資料通知書》,並填寫《調取賬簿資料清單》交其核對後簽章確認。

調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前會計年度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應當經所屬稅務局局長批准,並在3個月內完整退還;調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年的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應當經所屬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局長批准,並在30日內退還。

河北稅務局企業工資薪金如何申報,河北稅務局企業工資薪金如何申報

首先 你單位必須是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人 進入報表,登記員工資訊,身份證號碼屬於必錄項 最後一項 個人所得稅 然後選擇 正常工資薪金 工資薪金在個稅裡面申報。圖表第一行最後一項個人所得稅 只能在 施工地 的 地稅主管部門 開據 建築業統一發票 代開 並繳納 營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 等 ...

國家稅務局稅務稽查局,國家稅務局和國家稅務稽查局有什麼區別。

可以上國家稅務總局 查詢或舉報。稅總 上的舉報,會傳遞給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國家稅務局和國家稅務稽查局有什麼區別。國家稅務局稽查局 某縣 市 省 屬於國家稅務局 某縣 市 省 的直屬機構,前者受後者同一管理,屬於上下級關係。稽查局的檢查包括日常 專項 專案檢查等三類,也就是說稽查局對你單位的檢查可能...

稅務局查賬,內賬會計責任大嗎,稅務局查賬,內賬會計有風險嗎

1 兩套賬,有這個必要 嗎?所見過有些案例,少繳的稅,比在此所花的心思和成本,並不划算,反而承擔偷稅的風險,因此老闆還被牽著鼻子,企業發展往往因此也受到限制。2 倒不如思路調整過來,把心思放在企業經營發展上,正規做帳,清清楚楚做事,企業的員工也好做,老闆也好做,做有生命力的經營。如果靠省點稅才能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