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算是侵犯名譽權,怎麼樣才算侵害名譽權???

2021-03-03 22:29:43 字數 5891 閱讀 4166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堅決地採取法律途徑,告他和他家庭都是可以的。

不僅是侵犯你和你家庭名譽權,也是擾亂公民正常的安定生活。

按照擾亂社會治安也該懲治他們了。

你可以先去派出所告一下,如果不管用,就起訴他。

2樓:匿名使用者

名譽權屬於人格權的範疇,是指公民或者法人對自己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在現實生活中,公民和法人組織都享有名譽權,即享有對自己人格的社會評價不受他人侵犯的權利。

所謂名譽權,是指特定人的名譽不受他人侵害的權利。它的存在是為了保護名譽,使名譽不受到任何不法的侵害

怎麼樣才算侵害名譽權???

3樓:葉凡

如何認定名譽權,是司法實踐中的一個重要問題。侵害名譽權作為的一種,其民事責任構成要件與一般民事責任構成要件是相同的,即包括四個方面的要件:行為人實施了侵權行為、存在損害事實、侵權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行為人有過錯。

但侵害名譽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又有其自身特點。

( 1 )行為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這種行為具有貶低和損害他人名譽的性質,具有違法性。認定侵害名譽權行為的違法性,並不以行為人所陳述的內容是虛假的為限定條件,陳述真實事實也可能構成侵害名譽權。

一般情況下,如果陳述真實的事實只是說明被陳述人的真實情況,不降低對其評價,沒有實質性損害,不構成侵害名譽權。但如果行為人故意陳述他人的事實,以達到貶損受害人的名譽和尊嚴,降低社會對受害人的評價的目的,則構成侵權名譽權。例如,趙某和李某同為某單位幹部,因職稱評定在兩人之間了激烈的明爭暗鬥。

趙某為了超過李某,評上職稱,僱人跟蹤李某,掌握了李某與某女士有私情的證據,並大肆公佈。造成李某的名譽受到極大損害,不僅沒有評上職稱,而且婚姻也出現危機,李某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痛苦。趙某的行為不僅是侵害他人隱私權的行為,同時也是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

( 2 )發生了侵害名譽權的損害後果。

侵害名譽權的損害後果,包括對名譽的損害、和由此產生的財產損失。名譽是一種社會評價,認定行為人對他人名譽的損害,並不以受害人的自我感覺為判斷是否造成受害人名譽損害的依據。例如,故意散佈捏造的事實,損害某人名譽,但此人並不知曉這一侵害情況,或者雖然知道也不以為意,並沒有為此而感到痛苦,但上述行為仍構成對他的名譽的損害。

名譽受損的後果有時可能很明顯,例如親戚朋友與其斷絕往來,配偶與其離婚,周圍的人對他輕視、嘲笑、怨恨、議論等。有時可能不明顯,難以確定。

是侵害名譽權的間接後果。它是反受害人因加害人的侵害名譽權行為而受到精神利益的損害,包括受害人心理上的悲傷、憂慮、氣憤和失望等對受害人的折磨。精神損害的表現有時很明顯。

例如,受害人在受到侮辱或誹謗後,當場昏死、舊病**,或者鬱鬱寡歡、精神失常等。有時表現得不明顯。例如受害人喜怒不形於鈀,只在內心深處受精神痛苦。

評定精神痛苦的程度,應綜合考慮下列因素:加害人的主觀狀態、實施加害行為的場景或者加害人實施的加害手段、行為內容的惡劣程度、影響範圍的大小等。

財產損失是侵害名譽權的另一間接後果。例如,侵害他人名譽權,致使受害人被降級、解聘,或者沒有評上應評上的職稱而且導致的工次收入的減少。侵害法人名譽,導致該法人形象受損從而銷售收入下降,引起巨大的銷售損失。

對於這種財產損失的有無及大小,應考慮被害人工作的性質、經營的狀況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論。

( 3 )侵害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這是指損害後果是由侵害名譽權的行為所造成的。侵害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具有客觀性,但這種客觀性又有其特點。

因為侵害名譽權中的精神損害和名譽損害是無形的,認定這些損害往往只能通過推定的方式進行。所以,侵害行為和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又具有一定的主觀因素。其次,這種因素關係具有必然性。

例如,公開誹謗某婦女,散佈該婦女不正當兩性關係的虛假事實,致使該婦女精神遭受巨大損害,痛不欲生而自殺自亡。再如公開散佈某人道德低下、品質惡劣的謠言,致使其名譽受到損害而被解僱,造成圈套的收入損失。這些侵害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聯絡雖不是直接的,但卻具有必然性。

這種因果關係還具有多樣性,即可以是多種侵害行為造成一個損害後果,也可以是一個損害行為造成多個損害後果。

( 4 )不法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在侵害名譽權責任中,不法行為人的主觀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過失損害他人名譽也構成侵害名譽權。

因為侵權責任的立法宗旨是充分有效地、全面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人們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一旦因為行為人的侵權行為造成他人的名譽損害,行為人應應該負責恢復和補償,而不論行為人是出於故意和過失。當然,如果行為人既沒有侵害他人名譽權的故意,也不存在過失,那麼行為人就沒有主觀上的可非難性。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行為人的行為造成他人名譽權的損害,行為人也不承擔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用侮辱性語言或文字辱罵,誹謗,無中生有,造謠他人,構成侵害名譽權!

侵犯名譽權是不是一般違法行為

5樓:幽默看待人生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所謂名譽,從字義上解釋,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聲譽。也就是說,一個公民、一個法人的品德、才幹、信譽等在社會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

名譽權是指公民或法人對自己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即自己的名譽,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名譽直接關係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嚴,它是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乃至其它社會活動的基本條件。法人的名譽表示社會的信譽,這種信譽是法人在比較長的時間內,在它的整個活動中逐步形成的,特別是企業法人的名譽,反映了社會對它在生產經營等方面表現的總的評價。法人的名譽往往對其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發生重大的影響,名譽權是民事主體的一項重要的人身權利。

因此,除了我國憲法、刑法和一些行政法規很重視這項權利的保護之外,民法通則第101條在確認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的同時,又以禁止性法律規範規定了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觸及刑事責任範圍,則依法屬於一般違法行為,而不構成刑事責任。

7樓:中國快律網

您好,中國快律為您解答。情節輕微的屬於一般違法。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希望能幫助到您。

什麼是名譽權 侵犯名譽權怎樣處罰 是否構成犯罪

8樓:匿名使用者

公民或法人保持並維護自己名譽的權利。人格權的一種。人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

任何人對公民和法人的名譽不得損害。凡敗壞他人名譽,損害他人形象的行為,都是對名譽權的侵犯,行為人應負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 101 條規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謂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它為人們自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譽權主要表現為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

我們有權利用自己良好的聲譽獲得更多的利益,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編輯本段]名譽權的概念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所謂名譽,從字義上解釋,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聲譽。也就是說,一個公民、一個法人的品德、才幹、信譽等在社會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

名譽權是指公民或法人對自己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即自己的名譽,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名譽直接關係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嚴,它是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乃至其它社會活動的基本條件。法人的名譽表示社會的信譽,這種信譽是法人在比較長的時間內,在它的整個活動中逐步形成的,特別是企業法人的名譽,反映了社會對它在生產經營等方面表現的總的評價。法人的名譽往往對其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發生重大的影響,名譽權是民事主體的一項重要的人身權利。

因此,除了我國憲法、刑法和一些行政法規很重視這項權利的保護之外,民法通則第101條在確認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的同時,又以禁止性法律規範規定了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編輯本段]名譽侵權的構成

名譽侵權的形式

名譽侵權主要有下列幾種方式:侮辱,誹謗,洩露他人隱私等。

侮辱:是指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下流,骯髒的語言等形式辱罵、嘲諷他人、使他人的心靈蒙受恥辱等。

誹謗:是指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毫無根據或捕風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風不好,並四處張揚、損壞他人名譽,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通則101條明令禁止用侮辱、誹謗的方式損害他人名譽。對法人名譽的侵害,主要表現在散佈有損法人名譽的虛假訊息,如虛構某種事實,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以圖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等等,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行為。

侵犯名譽權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

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該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與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

侵害名譽權表現形式

9樓:阿西寶唄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過言語、文字或者行為舉止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行為的主觀狀態應當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行為舉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則》第101條後端規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民通意見》第140條規定,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以書面、口頭等行使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二)誹謗

誹謗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散佈有關他人的虛假事實,導致他人名譽降低或者毀損的行為。誹謗的主觀狀態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虛假事實散佈開來的方式。《民法通則》第101條後段規定,禁止用誹謗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在文學作品中故意使用他人真實姓名,或者未寫明原告的真實姓名和地址,但對人物特徵的描寫有明顯的指向或者影射他人,**內容存在侮辱、誹謗情節,致其名譽受到損害的,作者和出版社均可能構成對名譽權的侵犯。

(三)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徐良訴上海文化藝術報社等侵害名譽權一案的覆函》中認為,被告趙偉昌根據傳聞,撰寫嚴重失實的文章「鎖甲三千元帶來的**」和被告《上海文化藝術報》社未經核實而刊登該文,造成了不良後果,兩被告的行為均已構成侵害徐良的名譽權。

有關機關和組織編印的僅供領導部門內部參閱的刊物、資料等刊登的來信或者文章,當事人以其內容侵害名譽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機關、社會團體、學術機構企事業單位分發本單位、本系統或者其他一定範圍內的內部刊物和內部資料,所載內容引起名譽權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新聞單位根據國家機關職權制作的公開的文書和實施的公開的職權行為所做的報道,其報道客觀準確的,不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其報道失實,或者前述文書和職權行為已公開糾正或拒絕更正報道,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因提供新聞材料引起的名譽糾紛,認定是否構成侵權,應區分以下兩種情況:

(1)主動提供新聞材料,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2)因被動採訪而提供新聞材料,且未經提供者同意公開,新聞單位擅自發表,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對提供者一般不應認定為侵害名譽權;雖系被動提供新聞材料,但發表時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許的,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名譽權。

如何算侵犯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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