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包括,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2021-03-03 22:23:38 字數 4872 閱讀 1969

1樓:自然而然

總 則第一章 任務、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

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根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

第五條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

第六條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七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第十一條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民事訴訟的權利。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人民法院應當用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審理和釋出法律文書。人民法院應當對不通曉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提供翻譯。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

第十三條

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第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第十五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可以

支援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在基層人民**和基層人民法院指導下,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

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根據自願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達成的協議應當履行;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如有違背法律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糾正。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2樓:本大貓

民事訴訟中有四項基本制度: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

1.合議制度是指由三人以上審判人員組成審判集體對案件進行審理,合議制是相對於獨任制而言的,獨任制度是指由一名審判員獨立地對案件進行審理;

2.迴避是指審判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遇有法律規定的情況,不參加案件審理;

3.公開審判制度是指法院審理案件,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的制度;

4.兩審終審制度是指一個民事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理即告示終結的制度。

3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答:(1)合議制度;

(2)迴避制度;

(3)公開審判制度;(4)兩審終審制度。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普通程式包括哪些訴訟階段?

4樓:南霸天

普通程式是指我國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通常適用的程式。因與特別程式、簡易程式相對而得名。第一審程式是全部民事審判程式的基礎,具有廣泛的適用性。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通常可分為四個階段:

(1)起訴和受理。民事訴訟程式的開始階段。包括原告起訴和人民法院受理兩方面的訴訟行為的結合。

(2)審理前的準備。審判人員在受理案件之後、審理之前應作的準備工作。主要是弄清雙方當事人的請求與答辯,調查、收集證據,通知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蔘加訴訟,以及其他保證正確、及時審理案件的工作。

(3)**審理。即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蔘加下,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確認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進行調解或判決。**審理又可分為:

①準備階段。由法庭查明和解決案件能否進行實體審理的問題。

②法庭調查。即在法庭上審查各種證據,對案情進行直接、全面調查。

③法庭辯論。

④調解或判決。

法庭在審理和辯論的基礎上可進行調解,達成協議,審理即告終結;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依次判決。

(4)宣判。人民法院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到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5樓:金華邵泓濤律師

起訴、庭審、判決/調解、執行。

6樓:匿名使用者

普通程式針對的是簡易程式,那麼無論在一審還是二審、再審中都會有普通程式

7樓:匿名使用者

公示催告程式,督促程式,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宣告死亡,審判監督程式等,具體可以參考民事訴訟法。

簡述我國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屬於專屬管轄的訴訟有哪些

8樓:玩世的叉燒大哥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專屬

管轄有國內專屬管轄與涉外專屬管轄之分,具體如下:

1、國內專屬管轄的範圍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涉外專屬管轄的範圍: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管轄。

9樓:找法網

專屬管轄指法律規定某些型別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轄,其他法院無管轄權,當事人也不得以協議改變法律確定的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專屬管轄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百六十六條 專屬管轄

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十九條

人民法院對管轄異議審查後確定有管轄權的,不因當事人提起反訴、增加或者變更訴訟請求等改變管轄,但違反級別管轄、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發回重審或者按第一審程式再審的案件,當事人提出管轄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審查。

10樓:匿名使用者

專屬管轄有分為國內專屬管轄與涉外專屬管轄。

國內專屬管轄的範圍如下:

⒈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⒉因港口作業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由港口作業地法院管轄。

⒊因繼承遺產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由價值大小來認定)管轄。

涉外專屬管轄的範圍如下: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66條規定,屬於我國人民法院專屬管轄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國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糾紛;

2.在我國履行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糾紛;

3.在我國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糾紛。

此外,根據國際私法的理論和實踐,下列情形發生的案件,也應當專屬人民法院管轄:其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其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而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情形比較複雜,一般不作為專屬管轄對待。

11樓:掌禎聞運鵬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有以下三種。

1.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管轄。

2.因港口作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管轄,3,因繼承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此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4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12樓:包冰召向真

《民事訴訟法》第33條規定[以下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1.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2.因港口作業中產生糾紛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3.

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3樓:暖雲律師

民事訴訟專屬管轄的範圍是什麼

14樓:郝泓秦雪卉

我國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專屬

管轄有分為國內專屬管轄與涉外專屬管轄。

國內專屬管轄的範圍如下:

⒈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⒉因港口作業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由港口作業地法院管轄。

⒊因繼承遺產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由價值大小來認定)管轄。

涉外專屬管轄的範圍如下: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4條規定,屬於我國人民法院專屬管轄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國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糾紛;

2.在我國履行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糾紛;

3.在我國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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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的特有原則有哪些,民事訴訟法的特有原則包括包括哪些

答 1 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 2 同等原則 3 對等原則 4 調解原則 5 辯論原則 6 處分原則 7 人民檢察院對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原則 8 支援起訴原則。誰提出誰舉證,民不告官不糾。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為 1 調解原則 2 辯論原則 3 處分原則 4 訴訟權利平等原則。民事訴訟法 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