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期間一方出軌可否要求過錯賠償

2021-03-04 06:13:06 字數 5209 閱讀 7941

1樓:天津市劉律師

可要求賠償,婚姻法第46條有規定。

賠償數額,按證據情況確定。

2樓:繩綸冀高揚

不能!但你是受害者,法官會傾向你判決的。前提是你有確鑿的證據能證明是他出軌!

3樓:農輝嬴夢寒

這種情況很複雜的

出軌的原因又是什麼

婚姻的問題是要雙方共同去承擔的

如果過錯都是對方的話那可以請求法律予以支援

夫妻離婚,如有一方有外遇。離婚上法律做如何判決?

4樓:佳匯網路

一方有外遇,如達到了重婚或公開非法同居的程度,則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這種情形,法律上不作評判。

一、我國《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

《婚姻法》第十七條在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作出明確規定後,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這句話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1、、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必須平均分配。

二、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依據什麼進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我們通常說的外遇,一般不構成《婚姻法》上的過錯。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個情形:(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說外遇的情況,只有達到這個程度時,《婚姻法》才把它作為一種過錯。其他的外遇情況千差萬別,儘管都破壞了婚姻家庭的穩定,也違反了夫妻忠誠的義務,但法律在財產分割上不作評判。

即不會因此而判決有過錯的一方要承擔賠償的責任。

中國是一個傳統根深蒂固的社會,有外遇在社會評價上始終是負面的,因此而導致離婚者,其內心承受的心理壓力、社會壓力,其實也蠻大。

不過,有外遇的原因很複雜,無法一概而論,畢竟我們婚姻法有一個基本原則:結婚自由、離婚自由。

5樓:就是楊成武

《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

6樓:宇宙一星滄海

在法律道德上過錯方反要求陪償是可以的,但必須是已經與他人同居的才可以要求損損害賠償的。而且必須是要有同居的證據才可以。請參考以下法律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7樓:抄小夏昌行

法院判決是以感情恰以破裂,不能再繼續共同生活,一方有外遇不是判決離婚的理由。如果無外遇一方提出離婚可以調解或協議離婚。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祥情請查<

民事訴訟法》、《婚

姻法》等法律、法規。個人理解,僅作參考。

8樓:錢駿奇粘芙

被最信任的人背叛,確實

是非常遭受打擊的。

以前,我丈夫也是在外面有人,

那段時間簡直就是地獄般的生活,

每天以淚洗面,徹底難眠,吃不下飯,

怎麼都想不通丈夫會做出這樣的事。

剛開始真的想把那個女人殺了,

也多少次下定決心要離婚,

但是一想到我們的孩子,

想到我們這個家,

最終我還是堅持下去挽回這個男人,

期間也試了很多挽回的策略,

最終才讓老公徹底對那個女人死心,回到我的身邊。

經過那段經歷,我積累了很豐富的經驗。

我把我的經驗和故事寫成了文章,擺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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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官司毀三觀,在沒有實質證據時會很被動,有實質證據也法律也幫不了你什麼,財產分配5:5分是常態,最好頂多6:4分。

在判幾萬精神補償,好一點能拿到5萬。這就是現實。實在忍不下去就需求私人救助機構吧!

花錢買點經驗教訓和套路,貞探翁語幫助女性弱勢群體就是幹這個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愛的婚姻,被背棄的婚姻,就算勉強在一起又有什麼意思,只能增加彼此的痛苦而已.,為了解脫,應該離婚,還有子女的問題,如果那個孩子是男孩,十成把握會在判給男方,要是女孩,可能只有八成,如果你真的不想讓她帶走,一般男方是有很大的特權的.因為第一監護人是爸爸,不是媽媽.

最高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消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該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審理後,如為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你父母的財產根本就不關你對方的事,根本就不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就算你父母不在的話,可以讓他們生前立下遺囑房子被對方繼承後只歸他一人所有就行了.

就算房產證上寫的是對方的名字也無妨,只要房子是婚姻存續期間內買的就行,你父母一樣可以分,更何況不是有財產協議嗎?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可見,法律並不是規定有外遇方少分或不分來保障無過錯方權益,而是賦予無過錯方請求賠償的權利來對其進行保障,這種主張應該在離婚訴訟提起的同時提出,如果離婚不被允許,無過錯方是不能依據該條款來主張損害賠償的;而當無過錯方為離婚訴訟的被告時,在當時沒有提出損害賠償,則還可在離婚一年內提出。

另外,法律並不是簡單地採用「外遇」概念,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這種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而這種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是需要無過錯方來舉證的。但總體來說,因為一方有外遇而提出離婚,另一方在分割財產上是會有一定優勢的,作為無過錯方,在離婚訴訟中,應該注意對家庭共有財產、對方外遇證據的收集與舉證,這樣才能有效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有老婆出軌的聊天記錄,離婚法律如何解決?

12樓:昊邪無敵

最佳答案回答了有外遇財產分配的問題,那我就來補充一下有外遇孩子如何判決的歸屬問題,即夫妻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會歸誰。以下是林豔姐收集整理的一些介紹,希望對您有幫助。夫妻離婚後,孩子會判給誰並沒有硬性規定。

一般來說,如果孩子很小,會判給女方,但也不一定。總之,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孩子撫養權歸誰一般按照以下情況判斷:

1、 法院將孩子判歸女方撫養的情況第

一、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七,十週歲以上的孩子隨意隨母親生活的。

2、 法院將孩子判歸男方撫養的情況

第一, 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二, 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第三, 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第六, 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3、 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撫養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見,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總之,加上自己的綜合條件就可以了,當然,你在庭上的辯護是很重要的,因為法官並不主動調查事實,要靠你的證據及辯護技巧讓法官相信孩子隨你生活對孩子的成長教育更有利。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變更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延伸閱讀: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離婚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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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甜蜜的,然而卻難以保鮮。婚姻是幸福的,也是是需要經營的。如果老公出軌了怎麼辦?如果你遇到了這樣的問題,千萬別慌張,按照下面的步驟來挽回你的愛情和婚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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