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檢報告未下來,屍體可以火化嗎,屍檢報告簽字後,必須對屍體做出處理嗎?

2021-03-03 20:27:08 字數 1972 閱讀 3653

1樓:牛志遠律師

您好,建議在屍檢結果下來之前不要火化,否則如果結果下來家屬不認可,沒有申請重檢的餘地 。就相當於無論結果如何,均不能改變。而有關死因的鑑定肯定要做的,不可否認,一系列鑑定最終就是要查明死因。

具體鑑定時間不好確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2樓:扶瀾微步

如果火化了,再對報告有什麼異議就沒有任何根據了,還是不要火花的好。好運!

3樓:上海笙銘律師

沒有下來的話,你們暫時不要火化

4樓:戚廣利

不能著急,最好等報告出來再說,防止留下遺憾。

屍檢報告簽字後,必須對屍體做出處理嗎?

5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凡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臨床診斷不能明確死亡原因的,在有條件的地方必須進行屍檢。屍檢應在死後48小時以內,由衛生行政部門指定醫院病理解剖技術人員進行,有條件的應當請當地法醫參加。

醫療單位或者病員家屬拒絕進行屍檢,或者拖延屍檢時間超過48小時、影響對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絕或拖延的一方負責」。

2023年9月1日起實施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患者死亡,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進行屍檢;具備屍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屍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並簽字。

6樓:用q戶名

有關屍檢的法律規定和責任:

《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凡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臨床診斷不能明確死亡原因的,在有條件的地方必須進行屍檢。屍檢應在死後48小時以內,由衛生行政部門指定醫院病理解剖技術人員進行,有條件的應當請當地法醫參加。醫療單位或者病員家屬拒絕進行屍檢,或者拖延屍檢時間超過48小時、影響對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絕或拖延的一方負責」。

2023年9月1日起實施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患者死亡,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進行屍檢;具備屍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屍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並簽字。

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會考慮火化處理,如果因為案情的需要,可能暫時不會處理的。

8樓:二泉朗月

朋友,我是從事法律工作的,但是確實從未接觸過屍檢報告的問題,我只能通過我在日常工作中對程式性問題的通常處理方式解答您:1、屍檢報告其實是一份對屍體進行檢查的結論,裡面載明的是屍體的情況,屍檢後確定的死因等情況,故在屍檢報告上簽字,應當僅認定是對屍檢報告的知曉。2、您指的相關費用包括哪些呢?

請進一步說明屍檢的原因,實踐中,屍檢的原因有很多,例如發現屍體,但無從知道死因;2、明確是刑事犯罪致死,但需要進一步查明死因;3、因為涉及到醫療糾紛等民事案件,需要確定死因明確責任的。不知道您說的是哪一種情況,請進一步說明,方便為您解答。

刑事案件,屍體已做屍檢報告結果還沒出來,可以火化嗎

9樓:巨蟹11嘻嘻

建議不要,如果家屬對屍檢結果存疑,還可以申請重新檢查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火化,派出所會開一個死亡證明。有這個證明就可以火化了。。。。但是如果你對屍檢有異議的話可以申請二次屍檢,還是等屍檢證明出來在火化

被追究責任人對屍檢報告存疑義,卻又不行動履行二次屍檢程式和費用,家屬可以先火化屍體在追究對方責任嗎

11樓:寒豆小姐

如果死者家屬認為火化屍體不影響自己一方的證據舉證,且被追索責任人又未申請重新驗屍,司法機關也同意火化,則可先行火化。

屍體做過屍檢後,司法機關未禁止火化的情況下,家屬可先行火化。

12樓:瞪附吃屹

肯定至少有連帶責任的,要看死亡原因(醫院或屍檢),如果貨車壓到腿之前已經死亡或壓腿不是導致死亡的直接原因那小車負主要責任,這裡面專業性很強的,建議請專業律師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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