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庫主人破壞綠化將地造水泥地佔為己有什麼部門管?

2025-05-24 18:05:08 字數 1680 閱讀 8644

1樓:夜郎不自大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

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汙染物或者雜訊、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

等損害他消空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投訴部門:城管局。

數字平臺、城管**;住建局;****;當地**。

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公共綠化帶屬於全體業主所棗棚有,單個業主使用和凳橋則侵佔,對其他業主是侵權行為。

其他業主可以要求該業主防止侵害、撤銷侵害,由此產生的經濟行為或者人身傷害需要賠償。

2樓:嗨嗨嗨知識王

小區業主佔輪弊旅用公共綠地可以先向物業投訴,然後向社群跟街道城管投訴臘凳,建議換個手機號打或者匿名卜仔投訴,別人違建業主起正面衝突。

有關小區毀綠地停車位 法律法規是什麼?

3樓:七臺河李陽平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4樓:淡妝

補充一下。主要的法律是《物權法》第七十三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

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性活動、處分共有部分,以及業主大會依法決定或者管理規約依法確定應由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的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所以就像上面說的你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撤銷。

5樓:祥順商務管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制定和修改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籌集和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決定前款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所以,你們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撤銷業主委員會的決定。

有關小區車庫的問題,關於小區車庫問題

關於小區地下車庫的所有權問題,現在一直還是存在爭議的。按照傳統,小區車庫所有權歸開發商所有,但實在是在法理上找不到多少依據。首先,小區土地的使用權都被小區業主買下來了,開發商有什麼資格使用業主的土地建車庫?其次就是車庫已經作為房屋基礎設施,打入建房成本,已經打入了房價裡,開發商賣車庫,其實是重複售賣...

建築小區綠地率如何規定,小區綠化率和綠地率標準是什麼

綠化的佔地面積 總用地面積 綠化率。但在有關的園林綠化中是沒有 綠化率 這一術語的,準確的用詞應該叫 綠地率 或者 綠化覆蓋率 綠化率 指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的綠地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綠地兄孝敗率它是用來描述居住區用地範圍內各類綠地的總和與居住區用地的比率。包括公共綠地 宅旁綠地等,對公共綠地...

在小區買了地下車庫,車庫靠牆,牆上按有消防水管,車子是越野車,根本開不進去,想把車庫退了

首先,不應該直接就尋求退貨。遇到問題,可以和氣的跟物管反應內,讓他們現場去看看,想辦容法解決。如果一來就要求退,物管也搞不清楚咋的了,容易引起逆反心理。物管很容易把你放在自己利益的對立面,問題就難以和氣的解決了。一般的,業主有問題,好好說,物管會積極處理的。如果物管無法技術處理水管等問題,態度也蠻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