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yes阿巨集
想離婚要不要放棄孩子撫養權?
父母離婚時誰都不能放棄對孩子的撫養權,撫養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義務,如果自己不實質撫養孩子,就得支付撫養費。《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褲滾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二、子女的撫養費標準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撫養費的給付期蔽核限有多久?
1、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超出18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但有兩種情況例外。
1)16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並胡並餘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2)未獨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尚在校就讀的。
確無獨自生活能力條件的。
因為撫養權的歸屬問題本來就應該先由父母進行協商,如果恰好出現了男方或女方自己不想撫養孩子的這種狀況,那就有另一方撫養孩子,但不撫養孩子的當事人支付的撫養費標準就必須要協商清楚,要麼撫養孩子,要麼支付撫養費,不能什麼義務都不承擔。
2樓:筱悅忙
不該放棄!沒有這個必要!
為什麼有的家庭要拋棄孩子?
3樓:沛落寂塵歪
當今社會,無緣無故拋棄孩子的事情時有發生,俗話說,「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更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我相信任何稍微有點良知的父母都不會拋棄自己十月懷胎,含辛茹苦生下的孩子。
那為什麼這類事情會在當今社會時有發生?這種情況就要孫蠢分以下幾種:
一是被動遺棄,在孩子年幼時拋棄孩子。這種情況多半是因為孩子父母家庭本身就條件不好,或者說家中孩子較多,又或者是受到了家庭成員封建思想重男輕女的影響,又或者是孩子出生時帶有先天性疾病,且無法**,從而使得送人或者非法買賣。
另一種就是孩子在青春期或者成年狀態下,對孩子不管不顧,放棄作為父母撫養孩子的責任,這種情況叫做主動拋棄。具體原因可能是因為孩子本身頑劣,不服管教,擁有不良嗜好等,對父母生命財產安全,對社會治安環境有著不良影響,又或者父母與子女雙方存在著不可調和的矛盾導致矛盾,致使所養子女被「拋棄」。
以上的「拋棄」事出有因,父母明知道此種行為不符合道德和法律的規定進行的一種行為,當然還有一種情況「父母」不知道。
還有未成年就偷食禁果,自己還是孩子,男孩子致導致女孩子懷孕的,最終孩子生下後雙方都不撫養甚至掐死,及其殘忍。另一種是未婚先孕,女方把孩子生下來後,女方沒有能力撫養,男方還不想承認責則禪陪任,甚至通過一走了之的。
身為父母,我們就要付出為人父母的責任,父襲慧母都不能為對方負責,那即使有了孩子,更多的也都是想著他們自己,也就造成了拋棄孩子現象的事情發生。
希望這種現象不要發生,願天下父母都要善待自己的孩子,願所有的孩子健康快樂成長,長大後善待自己的父母長輩。
為什麼有的家庭會拋棄自己的孩子?
4樓:誰來守護我
對孩子的愛是父母的天性,可並不是所有人都有這樣的天性。而且有時候人們是為了活命,才拋棄自己的孩子。自己都沒辦法養活自己,還有什麼能力去養活自己的孩子。
生活到處都充滿了無奈,有些事情不是我們想做就能做的。拋棄孩子可能是有其他原因,而這些原因大多數都是迫不得已的選擇。
1、有些人沒有天性。
很多人在討論親情的時候,都會說愛孩子是父母的天性。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夠擁有自己的天性。有一些自私的人,他們只顧著自己的生活,根本不管孩子生活的怎麼樣。
有時候覺得自己養不起,為了自己更好的生活,果斷的把孩子給拋棄了。這個時候孩子就相當於一件物品,扔掉對於他們來說有更多的好處。此時的他們已經不在擁有當父母的天性,所擁有的只有當人的自私。
2、迫不得已的做法。
現在很多拋棄孩子的父母,都會說出各種各樣的原因。比如說孩子患有不治之症、自己沒錢養育、自己即將去世等,當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他們往往會把自己的孩子丟給別人。特別是在戰爭時期,很多人都把孩子丟到別人家的門口,讓別人幫忙養育自己的孩子。
而自己還是四處流浪,過著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日子。這個時候丟棄孩子,或許是對孩子好。他們在富裕的家庭長大,可以過上更好的生活,這對他們的未來也有幫助。
3、家庭糾紛。
以前人們都有「重男輕女」的思想,認為女生不能傳宗接代。很多人就拼命的生孩子,如果是女孩的話就扔掉,是男孩的話就繼續撫養。有時候也是迫於上一代的壓力,自己不得不這麼做。
現在拋棄孩子的事件少了,大家都過上了正常的生活,思想上也進步了。
拋棄孩子是因為什麼樣的家庭?
5樓:小王哥的獨到見解
一般來說,大多數父母拋棄孩子,都是因為家庭負擔太重,養不起,才會拋棄自己的孩子,要是能夠養得起,誰願意輕易就捨棄了從自己身上掉下來的骨肉。有人就說了,那為什麼要生下來呢?這種情況,大多數也是封建思想在作怪,想養乙個兒子,卻不料生下乙個女兒,為了再生下乙個兒子,又養不起,怎麼辦?
只好拋棄乙個了。在。
七、八十年代,因為國家控制計劃生育,許多人為了得到乙個兒子,又避免國家的罰款,養下來的女兒就只好要拋棄了。這些都是重男輕女的思想造成的。
當然,舊社會由於缺少避孕措施,不得不養下來的孩子,是旁裂森真的養不活,只好捨棄了,這些還真不能全怪父母,那個社會,真的沒有其他辦法。
還有一種,未婚先孕的一類,這種人由於沒有結婚,先生下孩子,又不能和孩子的父親結婚,所以為了避免在社會上的恥笑,而不得不拋棄了孩子。
最後一種,為了追求自己所謂的幸福,比如離婚,比如離家出走,拋棄了自己的孩子,這一種是最應該受到譴責的,因為她完全是為了個人自私。
其他的雖然也有,但沒有代表性,就不說了,總而言之,除了舊源廳社會那種無奈的情況,所有運畝拋棄自己孩子的舉動都應該受到譴責的。
為什麼有的家庭會拋棄孩子?
6樓:無級
1 在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下,在連續得到女孩後,再生產女孩,就發生了事件;
2 未婚先孕,生產的子女雙方都不要;
3 嬰兒可能有先天性疾病,靠父母的經濟能力預後無法很好的撫養;
4 私生子;
5 其它原因。拋棄親生子唯彎女其實都是很痛苦的事,也是很無奈的事。
有的是夫妻性格不合結果拋棄了自己的親生骨肉。可是我想問的是你們的孩子有錯嗎?有的人就會說:
我也不願意離婚啊!可是他的媽媽處處刁難我,看我這也不行,那也不行。總之就是看不上我。
但是我想跟他說的是:跟你過一輩子的是他兒子,不是他媽媽。之所以他媽媽對你怎麼怎麼地,是因為他在幫助你改進。
再教你如何做。你如果不願意聽的話,你可以不聽。你不要反駁你的婆婆,這樣他的兒子會很反感。
就這樣一點一點的矛盾就產生了。到最後坑的是孩子,孩子是無辜的。請你們為孩子多想想!
不要動不動就說離婚離婚的。在我身邊就有這麼乙個活生生的例子。這個女孩因為種種原因和她的老公離婚了。
當時他們頭腦一熱就離婚了。但是他們是自私的,因為他們沒有為自己的孩子著想。想拋棄就拋棄。
當時他們的孩子才3歲,孩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問他爸爸:「媽媽怎麼沒跟你一塊回來啊!」他爸說:
你媽媽去你姥家了,一會回來。」孩子就在門口等啊等啊!等了一天又一天。
最後他的爸爸看他可憐巴巴的,就稿銀把實情告指敬悶訴了他的孩子說:「我跟你媽媽離婚了,你媽媽是不要咱倆了。」孩子當場就哭了。
父母可以輕易拋棄自己的孩子嗎?
7樓:網友
那些拋棄自己孩神罩子的人,應該說都是有苦衷的,每個媽媽都會很心疼自己缺瞎野的孩子,自己的親生骨肉也不捨得拋棄,可能是有不得的苦伏喊衷,一般來說,父母拋棄孩子,都是因為家庭負擔太重,養不起,才會拋棄自己的孩子,要是能夠養得起,誰願意輕易就捨棄了從自己身上掉下來的骨肉。
一種,為了追求自己所謂的幸福,比如離婚,比如離家出走,拋棄了自己的孩子,這一種是最應該受到譴責的,因為她完全是為了個人自私。
其他的原因雖然也有,但沒有代表性,就不說了,總而言之,拋棄孩子的情況,也就是這幾種的原因,才會把自己的孩子拋棄,作為父母,無論是在什麼情況下,也不應該有想把孩子拋棄的想法。
拋棄孩子是犯法的,因為沒有盡到養育的責任。
拋棄孩子對嗎?
8樓:所隨
不對的,不管是因為什麼,生下來就要好好的養活,無論是什麼樣的生活,都不該放棄啊。
本人十八歲,家裡人為了我弄的傾家蕩產了 有案底,滿身的紋身。我以後該怎麼辦?好迷茫,請大家幫幫忙,謝
放低身段,放下過去,重新做起。要比普通人吃得苦,比普通人要勤勞,過普通人的生活。案底丟在那裡,是過去的事情了。雖然會不時困擾你,但你必須看得開,必須忍得住,做你該做的。這樣,你慢慢會被大家接受,於是慢慢你會知道你能做什麼,然後掌握直到精通一門手藝,養得起自己,父母家人臉上也慢慢會有光。那時你會開始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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