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工傷死亡沒有得到補嘗的現在能夠上訴嗎

2022-09-05 11:20:23 字數 5631 閱讀 9636

1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超過工傷認定、勞動爭議仲裁和民事訴訟時效,不能主張權利。

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後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和發生爭議通過法律途徑獲得救濟的前提條件。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30日內申請認定,工會和工傷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為1年。現工傷職工死亡已經21年,已經超過法定工傷認定時效,不能按 認定工傷,按工傷通過法律渠道獲得救濟。

按《民法通則》規定,民事訴訟的時效為兩年,因為身體傷害要求賠償的為1年,從制定活動應當知道權利起算。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現工傷職工死亡已經21年,不能按人身損害主張權利。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2樓:

原則上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了

95年受傷現可以工傷認定

3樓:平民亦百姓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時效最長一年,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目前已經超過認定工傷時間,勞動部門不受理。

工傷鑑定 沒有評到級別 可以得到什麼補償

4樓:簡簡單單

工傷鑑定沒有評到傷殘級別的,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以下工傷待遇的。

1、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按受傷前標準進行支付的。

2、產生的如下費用可以報銷的。〈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5樓:匿名使用者

1、工傷賠償與普通的人身傷害賠償專案和範圍都有不同,不僅是交通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住宿費等那樣簡單。

2、如果你工傷經鑑定構成傷殘等級,還可以按傷殘等級享受工傷待遇;雖然不構成傷殘等級,但也可以享有其他工傷賠償待遇,即:

(1)住院**期間的醫療費、工資、護理費用、伙食補助等由廠方承擔。

(2)出院後需要停工休養的,有停工留薪待遇。

看起來,以上待遇你已經都享受了?

還有:(3)將來工傷**的,可以再次索要**費用等;

(4)如果廠方在你停薪**期間解除與你的合同:你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撤銷廠方的解除合同約定,繼續原合同;也可以選擇同意解除,但索要雙倍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是,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工資)。

當然,如果你被評上傷殘等級,哪怕是十級,廠方解除合同時,你還可以索要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6樓:

交通費、誤工費(停工期間工資)、營養費、護理費,住宿費。

7樓:彩律師

1、如果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你可以按照工作年限滿1年補償1個月工資,不滿6個月補償半個月工資。

2、關於工傷問題,你可以要求單位承擔醫療費、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等。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由交通費、誤工費(停工期間工資)、營養費、護理費,住宿費。

9樓:中顧法律網解答

索要務工醫療營養等費用 也可以要求勞動補助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前段時候受到了工傷,現在正在法律交涉。

你可以到法院民事訴訟,在工傷期間給予的相應補償: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生活補助費等相應補償。我們只能得到從硬性條件允許範圍內的補償。

至於廠子不要你,按理說不應如此,但是這樣的案例也出現很多,我們折騰不起的。既然,他們提出不要你了,我的經驗告訴你,你繼續在那裡待下去也不會有前途的。

工傷死亡單位沒上工傷險如何賠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親屬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死亡被認定為因工死亡,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可以得到大約50-60萬的賠償,父年滿60,母年滿55的可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直至其年滿18週歲。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上述賠償跟是否繳納工傷保險沒有任何關係,只要是因工死亡,就可以得到賠償,唯一不同的是繳納保險的有工傷保險**承擔賠償,沒交保險的,有單位承擔賠償;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12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死亡的賠償,和繳納工傷保險沒有關係,單位沒有參加保險的, 所需費用,全部單位承擔

13樓:水月夢天

有明文規定,沒上工傷保險的,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後是否還能得到工傷賠償?

14樓:匿名使用者

能夠得到工傷賠償。

首先,第三人侵權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是法律規定的侵害人的民事責任。其次,職工發生工傷後享有工傷待遇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也是保險機構和用人單位法定的義務。我國《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中均專門對此作了明確的規定,抵消、減免工傷保險待遇的做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另外,工傷職工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之間的工傷保險並非商業保險,故用人單位也不得以侵權第三人賠償了相關費用而拒絕支付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再次、從性質上看,工傷保險屬於社會保險範疇,與民事損害賠償性質上存在根本的差別,從而決定工傷保險關係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關係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產生二種不同的請求權。因道路交通事故導致的人身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基礎是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是指故意或過失的不法行為侵害他人權利,導致損害後果,行為人應給予賠償的民事法律關係,顯著的特點是對受害者的補償和對加害者的懲罰。

所依據交通安全法規、《民法通則》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主張損害賠償請求權。

工傷保險賠償請求權的基礎是工傷保險待遇請求權。也就是說,是勞動者在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傷害後獲得救治和經濟補償,以及對因工死亡職工親屬進行撫卹而建立起來的一種社會保障關係,是勞動者依據憲法和勞動法律法規所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其顯著的特點是事故後的社會保障性。因此,對這兩種不同的請求權,不能參照適用《合同法》第122條關於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競合的規定。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於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於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於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於故意,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兩回事啊,如果符合工傷認定條件的,應該享受

16樓:博野非著名律師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的司法解釋: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賠償後再申請工傷。

2、但雙重賠償的部分不包括醫療費。

3、工傷沒有精神損害賠償。

4、各省的具體規定有所不同,如你省無具體規定則按以上原則處理。

工亡職工家屬除了獲得工傷死亡賠償還可以有其他賠償申請嗎

17樓:簡簡單單

工亡職工家屬除了獲得工傷死亡賠償外,沒有其它的賠償申請的,工亡待遇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有沒有農村和城鎮居民區分

工傷死亡待遇不區分城鎮或者農村戶籍。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六十二條 六十四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不區分戶籍性質,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 領取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 喪葬補助金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支付。2 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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