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月之前因家中有事情向公司提出辭職老闆不批說是讓我放假我同意了這個月15號公司法工資我去領屬於

2022-06-20 23:55:08 字數 2680 閱讀 4447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無需請律師一樣能勝訴,並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準備好證據、去工商局調取下該用人單位的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入職後在一個星期內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工作後一直沒有籤,則公司需賠償雙倍工資,在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3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公司,轉正員工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你可以跟公司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在人事勞動保障局仲裁科,提起勞動仲裁。

我前幾天從原來公司辭職了,今天是15號準備去原來公司領1月份工資。老闆說你辭職了不能享受帶薪年假,

3樓:小銀鼠

如果你在該單位已經連續工作滿一年,就有權享受帶薪年假,不得安排享受的應按日再支付200%的工資。一般未履行勞動義務的日期單位可不支付勞動報酬,但春節3天屬於法定休假日應支付勞動報酬,另外10天中如果含有有前後加班並休的也應該支付勞動報酬。否則屬於剋扣工資行為,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月份因工作時間短,社保能否申報繳費最好到當地經辦機構諮詢再說。

4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保障部門告他,只要投訴都會解決的。

家裡有急事需要辭職 老闆不批准 只說給你請假 辭職要等一個月才批 這樣的情況怎麼辦?

5樓:

看你工作多bai久了,沒簽合同

1、一個月內du的提前3天辭職zhi就行

2、超過一個月不

dao滿一年的,你書面內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容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

3、超過一年的,要提前30天了哦。

6樓:水6元

老闆說的正確,先請假回家把事情處理好再說辭職的問題。

一個月前我向老闆提出辭職,老闆不同意,想在我想請假,老闆也不批,這是否違法

7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法。

解除勞動合同需雙方一致,不同意不違法;請假是否必須要批准,沒有規定,同樣不違法。

8樓:寒豆小姐

一: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即可,到期後勞動者可自行離職。不過,勞動者在通知單位時,要保留單位已收到該通知的證據,以免將來出現爭議。

例如採取郵寄等方式。

二:勞動者請假單位不準,是否違法,要看勞動者請假的原因是什麼,是否屬法定應准假的情形。

應准假的情形,多屬地方性法規規定,相關事宜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求證!

請問我提前一個月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因為家裡有急事我想向公司請一個月長假,可公司讓我辭職,他們這樣做合法嗎?

9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肯定是不違法的.如果你的事情是非常急,而且是人之常情的事情,一般領導會批的,假如不是人之常情的事情,他可以不批你的假.畢竟在勞動法裡沒有寫請假一定要批.

而且是這麼長的假.你可試想一下,你請假了,公司能再找一個人來上班嗎?顯然不能,能把你的工作分給別人做嗎,當然可以,但是為什麼別人要替你去完成你的工作,常言道,做一個人的事情拿一個人的工資,可是做了你那份工作也不可能拿到你那份工資,所以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是不同意去替你頂這麼久的位.

即然不同意去頂位,領導不批是合法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是看你的理由和公司當時的情況以及你本身的人際關係和之前你在公司的工作表現有關。總之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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