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關8年人找到報警諮詢,,我可報警找到他當面同居關係解釋

2022-06-12 21:35:28 字數 4072 閱讀 1958

1樓:ba知道

核心內容:人民法院審理解除同居關係案件,除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下面法律快車婚姻法編輯為您詳細介紹解除同居關係的司法解釋。

同居關係財產和子女撫養糾紛可起訴

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二)作出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解除同居關係案件,除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對於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理。

解釋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為,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解除這一同居關係,人民法院當然應當受理,並依法解除同居關係;至於男女雙方均無配偶的同居關係,因這種關係不是法律保護的社會關係,當事人如果起訴僅僅要求解除同居關係,人民法院應不予受理。但當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提起訴訟的,屬於法律調整的民事法律關係,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平等地保護子女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司法解釋還對審理無效婚姻案件的情況進一步予以明確。司法解釋規定,人民法院就同一分別受理了請求宣告婚姻無效和請求離婚的不同案件時,應當先對無效婚姻案件進行審理,而離婚案件的審理則應當在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作出判決後進行。

另外,司法解釋規定,無效婚姻關係當事人死亡後一年內,生存一方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相關法律知識:

怎樣起訴解除同居關係

解除同居關係,對方要求賠償5萬元才肯解除,怎麼辦呢?是否可以起訴解除同居關係,怎樣起訴?最高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規定: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3條、第32條、第46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法律諮詢:

我今年36歲,三年前妻子因重病去世。去年經人介紹,我與離異的王姓女子相識並共同生活。經近一年時間的同居,我覺得兩人性格不合,遂提出分手,但遭到王某反對。

王某要我補償她5萬元才同意分手,可我不願意出這筆錢。請問,如果王某不同意關係,我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判令解除?

律師解答:

你與王某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想分手,你只要不再與王某繼續共同生活,同居關係即自行解除。由於你不願拿出5萬元「分手費」給王某,又擔心她糾纏不休,於是想通過起訴這條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但該途徑並非任何情況下都適用。

最高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3條、第32條、第46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或者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由此可見,法院對同居關係的司法介入,其目的在於:一是遏制破壞婚姻的行為;二是解決因同居導致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而不在於解除同居關係本身。

由於你與王某不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故單純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如果你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糾紛而起訴,法院雖然予以受理,但只會就財產分割糾紛進行審判,而不涉及同居關係。

另外,王某要求你補償她5萬元沒有法律根據。戀愛、同居是為了培養感情,增進彼此的瞭解和信任,進而步入婚姻殿堂。若未能結婚,任何一方都無須為對方在感情及精神上的失落或傷害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樓:天津六月雪

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各走各的。

我要和他解除同居關係,只有向法院提起訴訟,才可以解除同居關係嗎?報警可不可以?

關於未婚同居現在想解除同居關係的問題

3樓:法邦網專家

你與他是否構成事實婚姻關係,除了注意94年2月1日前是同居關係外,還要弄清楚你與他在94年2月1日前同居時是否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吸取教訓吧

96年的事實婚姻法律不承認,94年2月1日前的才承認。如果你們之間有孩子撫養和財產糾紛,起訴到法院,法院會受理,在處理子女和財產糾紛的同時判決解除同居關係;如果起訴只要求解除同居關係,法院不受理,你們自行解除即可,無須法院判決解除。他再糾纏你,你可以報警。

怎麼解除同居關係?

4樓:華律網

1、雙方均無配偶之間的同居。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說,雙方無須去法院辦理解除同居關係,自行解除同居關係即可。

但是對於「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對解除同居關係後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無法達成協議的,起訴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審理判決的。單獨的請求解除同居關係,法院不會管。

2、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說,只要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關係的,可以去法院起訴辦理解除同居關係,不限於因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範圍。3、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同居。

此種情況與第二種情況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訴解除同居關係並分割財產,判決子女撫養的問題。

5樓:張宗仁律師

你好!按你說法,你母親完全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並且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這點是無疑的,你經管放心。如果你們不懂法律程式可以諮詢律師,我也願意效勞

6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走就可以了,這在法律上應該沒有什麼規定的,但是走了之後,他要是找上門就可以報案了,什麼闖民宅,故意傷害拉之類的都可以是理由的~~~

讓他走,不走的話就報警,剩下的還是按照上面說過的來。對這種無賴只有拿起法律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他一分都得不到,沒他啥事,他想都不用想。不跟他結婚挺好,結了婚再離婚,就要得一些補償了。找婦聯,聽起來不太可信。讓他們幫助,做法律諮詢。應該不錯。

8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 這種無賴沒必要同情,該怎麼做怎麼做!

9樓:

命好苦啊,真希望你是個男孩子,那樣就能胖揍那個男人了。現在你只有通過法律的**來解決你的困難了。

還有你媽媽這麼會無緣無故就和別人同居呢?你父親去世了,你母親可以和他結婚的啊。知道他是那樣的人,你母親還和他在一起,就你考上大學他不讓上這件事情你母親就應該離開他。

總之一句話越早離開他越好,你和你弟弟都長大了以後可以養你母親。還可以幫你母親找個她和你你們好點的。反正沒有結婚,隨時離開他都不負法律責任的哦

10樓:秋高飛雨

直接叫他滾出去,不行就報警

11樓:

你母親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直接要求法官請他離開。

1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啊 本來他們就是非法同居

13樓:匿名使用者

同居時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房子是誰的就是誰的,錢是誰的就是誰的。。。完全公平自願

14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你媽接走,離開那個鬼地方,要錢,門都沒有,不行就報案,申請法律保護!

15樓:竊書不若竊讀

雙方無須去法院辦理解除同居關係,自行解除同居關係即可。必要時可報警並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對於未婚同居的,即雙方都是未婚的男女共同生活的,婚姻法不支援也不鼓勵,不在法律調解的範圍內。

也就是說,雙方無須去法院辦理解除同居關係,自行解除同居關係即可。但是對於「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對解除同居關係後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無法達成協議的,起訴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審理判決的。

單獨的請求解除同居關係,法院不會管。

喜歡人8年我該怎麼辦,喜歡一個人8年,我該怎麼辦!

辦法也不是設有 只是我教你 你不要說我粗暴 首先你犯了一個錯誤就是你表白了 表白是沒有用的 現在怎麼辦呢 先分三個步驟 這個叫目標管理 簡單 你先打 或直接找到她跟她說 我以後不會再糾纏你了 當是想我跟你聊聊天 我們以後還是同學或 普通朋友 好嗎?然後她會猶豫一下就說可以 這時你以經成功一半 接下來...

8年改變人的一生,國門「守護者」的8年蛻變,我們該如何致敬

一輛電動車不值多少錢,但是我們履行了自己的職責 戴好執勤裝備 拿起記錄本,向商鋪老闆 轄區群眾詢問關於轄區治安工作的建議和想法,這是守護者們的日常,也是他們堅持了多年的習慣。因為走訪巡邏十分頻繁,他們的作訓鞋早已換了不知道有多少雙,2014年我剛擔任社群民警時一天下來敲了30多戶人家,沒有一個願意開...

屬羊人出生2023年陰曆8月28日的幸運數字是多少

1991年辛未年,路旁土命,五行為土 五行中土代表的數字為0 5,土代表的顏色為黃色 灰色和咖啡色 所以你的幸運數字為0 5,你的幸運顏色為黃色 灰色和咖啡色 1976年的後8月的陰曆8月28的那天陽曆是多少日 這個簡單,我翻了一下人生日曆,是陽曆的1976年10月21號,星期四,請採納。197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