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離婚,要你選擇,你會怎麼樣選

2022-02-03 12:53:41 字數 4736 閱讀 3800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我選擇,我會選擇離開。。。

父母對孩子真是沒有基本的責任心,實在是太讓人氣憤了。

可憐的孩子,不要太難過,他們的事情你不要管,讓他們自己去解決,你什麼都不要做就是了。不管你最後跟誰在一起生活,他們都是生你養你為了付出過的親生父母,疼愛他們,孝順他們,不要變。多和自己的好朋友聊聊天,不要太壓抑了,好好活著。

如果是我,我會選擇離開,但是你不要離開,你的父母就算分開了也會愛你的,他們不能失去你,絕不能。

2樓:小小明珠小小

現在的父母根本不管孩子的,你就不要太多指望了,自己已經可以獨立了,就自己過吧。堅強點

3樓:國小虎

大人的事 由他們去吧

4樓:

跟媽吧...媽媽最起碼比較懂得照顧你妹妹,你長大了,但是要為你妹妹著想

5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又是離婚,靠,現在的父母怎麼都不顧及孩子的感受?!

我11歲的時候父母就分了,他倆分的那叫一個和平,倆人都在外面玩婚外戀。

分就分吧,管他的呢,愛分就讓他們分去,能有什麼?沒了他們不一樣能活!至於你妹妹,早點告訴她吧,給她個緩和期,適應這個事實。

別想我似的,被拖上法庭都不知道要幹什麼呢。至於根誰,我當初的選擇是跟自己過,我沒有跟他們任何一方,要了筆賠償金在外面租房子,每個月等著他們匯錢,過了半年,就開始學會自己掙一點小錢養活自己了。

6樓:洛克士

這種離婚的症狀我媽的朋友就是這樣.

第一 為了孩子還在繼續一起過,除了3頓飯其他時間根本沒在一起.

第二 直接就離婚了,兒女以法律途徑爭取撫養權.

第三 一拖在拖,每天不得安寧,見面就吵.

其實你說應該怎麼選擇,站在男人立場應該挑你父親,你父親如若在娶,我不信你鬥不過你後媽,如果是喜歡和你母親生活你得考慮能否與後爸生活融洽.

7樓:函涵忍

……我跟你差不多

我爸媽在我三年級的時候離婚,因為之前我爸給人店砸了,進去待了幾年,是我媽一直帶我,老爸回家沒幾天,和老媽就又打又罵,然後鬧離婚,理由跟你的差不多,沒有問我意見,直接歸我爸。

其實面對這個我沒有什麼辦法幫你,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主意,我對我爸我媽一直保持著無所謂的態度,你們愛好好,愛壞壞,愛再找就再找,都不關我的事情,因為我已經成年,我有自己的想法,我有自己的生活,我能獨立,你們的事總歸是你們的事情,我也曾經鬱悶,鬧心,彷徨,害怕過,可是我還是挺過來了,不過他們分開後,再見面也是朋友,這樣的氣氛也不好,但也不壞。

不知道怎麼說,我想勸勸你,大人們一碰到這種事情就根本不能用理智來理解了,他們有他們的想法,他們有他們主意,有些事情你越勸反而起相反的作用,不要因為這種事情打亂了你自己的生活步伐,我想你還是希望有個完整的家庭,但是如果他們自己本身就不願意了,而勉強在一起,只會更加徒增煩惱和痛苦。

我只是說說我自己的想法,有什麼地方不太好,還請你原諒。

8樓:來自清源山穩重的紅花刺槐

跟媽媽過,媽媽會做飯;

9樓:匿名使用者

做子女的唯一不能選擇的就是父母,順其自然吧朋友

10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的事情孩子干涉不了啊.

你17了,要勇敢的擔起生活的擔子來,照顧好妹妹.

11樓:

跟媽吧,後爹能比後媽好點,要是有固定工作的話。。那就自己生活得了。我老爸歸西了,我媽改嫁,後爹對我還算可以,但是我有壓力感。

所以我現在都不回家的。你都已經17了,完全有自理能力了。要我說就自己過吧!!

12樓:牧葉鈍豬

既然可以一個人獨立生活,就不用跟誰了。

可以瞭解一下你媽是你爸說的那樣嘛?

13樓:毅乖乖

先弄清是不是真有其事!他們要分要合是他們的事,你不可能和他們過一輩子,想想是不是啊?

14樓:

你馬上就是成年人了,要有自己的想法!

15樓:要整哪樣

最好是勸你媽迷途知反,也可以嘗試讓你爸用真心打動你媽,合好如初

16樓:橙朧

別人幫不了你, 這種事還是自己決定吧?

如果你的父母要離婚,你會怎麼選擇?,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肯定要具體分析,但都會很傷心,但也不會一味反對 要看情況,怎麼處理最好!理性處理!父輩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如果他們選擇離婚肯定是過不下去了 如果他們是深思熟慮 那就坦然接受 並尊重他們的意思!

18樓:99潮流衣族

看問題的實質,如果能以自己的能力挽回這段婚姻那是再好不過了,如果不行,那就順其自然,沒有感情的婚姻對父母來說也是地獄,要看破,放下,才能自在,誰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怎麼走看自己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找到根本原因,盡你所能去說服他們,如果不行,那也只能順其自然。

如果父母要離婚了,我該選擇誰?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相信你已經長大了,其實無論選擇誰,爸爸媽媽永遠都是你的爸爸媽媽。

其實離婚對於一個家庭而言未必是一件壞事,也許再大一點就會理解我這句話的含義。

每個人都有追求愛情的權利,當然你媽媽也不例外。

小升初確實對你很重要,生理期自己同樣可以照顧好自己。

樂觀一點看待自己的人生,相信你行的,祝福你。

2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不希望他們離婚的話,你可以做他們的工作。尤其是做你媽媽的工作,告訴她女兒不希望缺少父愛或是母愛,女兒誰也不能離開。實在不行就用緩兵之計,告訴他們,現在誰也不提分開的事情,等小升初考試完了再說。

22樓:

你就和你媽媽說清楚點,說你不喜歡那個男的當你的爸爸,你討厭他,你就逼她,一隻逼到她回答你為止!

23樓:

單親家庭的孩子太苦了,這做父母的為了孩子也不能離婚啊

24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覺得 這種事情你爸你媽都有錯,但是你媽現在這樣也不是很管你,和那個人也是糾纏不清的,反正很頭疼,跟你媽媽好好淡淡 說出你的心理想法,在看他們的反應吧~~、

25樓:慕容紫宜

他們誰經濟條件不好就不選誰,這也是為他們好

26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我也有過你這樣的問題,這要看你更喜歡你爸還是你媽了,如果還是沒辦法決定,扔硬幣吧

27樓:

如果那個人能接受你,跟媽媽最好

28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應與父母協商。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哺乳期後的子女,由雙方協議,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父母要離婚我該選擇誰?

29樓:幸福的人生意義

你好,父母離婚,你選擇的一方,應該是更愛你,更能照顧你的。並且我希望你父母能明白,即便他們沒有感情而分開,也要對你比以前更好。因為父母離婚,孩子是無辜的,父母要達成協議,即便彼此之間沒有愛,但是為了孩子,也要對孩子好,讓孩子感受到溫暖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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