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沒有離婚又和另離了婚的男人同居女人有把男人的工資用了這犯法嗎

2021-12-20 20:47:43 字數 6298 閱讀 7595

1樓:職稱**助手

如題主所說,如果一個女人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又和另一個離了婚的男人同居,這已經違法了,屬於重婚罪,而且,這個女人還把男人的工資用了,這也太過分了。

2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女人沒有離婚和別的男人同居,屬於重婚罪,把別的男人工資花了,就算不犯法,可男人的錢是那麼好花嗎?如果以後不離婚跟他,男人會饒了她嗎?跟這送命的女人也不少,所以每個人都應該潔身自愛。

3樓:

該女子已涉嫌重婚,已違反婚姻法。

一個女人沒離婚跟其他男人同居了這犯法嗎?

4樓:胡可

已婚者長期與婚外他人同居,形成事實婚姻,屬重婚,嚴重者犯重婚罪。

5樓:愛玉蘭草

我覺得應該犯法,因為沒離婚就跟另外一個男人同居,這不就是事實上的重婚嗎,如果重婚就是犯法

6樓:匿名使用者

沒離婚和別的男人同居沒有觸犯法律,但是在道德方面來說還是不屬於不守婦道的吧

7樓:匿名使用者

看男人是否已婚的,如果2人都是已婚的是犯法的,非法同居。

8樓:冰山雪蓮舒正義

呵呵這個只能算出軌,不算違法,如果她和其他男人結婚就犯了重婚罪。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嘛,應該是算犯法的吧。不過應該不會太嚴重。現在這個時代,這樣的事情貌似太多了,所以法律應該管的不是太嚴。不然就不會有這樣多的事情了。

一個沒有離婚的女人和一個離過婚的男人吃住在一起這是犯法嗎?

10樓:包昊碩紅藝

額...這個要是被你老公抓到人家起訴你的話你就什麼也得不到了..因為你在婚姻存續期間和別的男人非法同居..

你是過錯方..所以你想住在一起就別被人知道..也別在網上亂問了,網路很強大!

沒有****的女人又和一個男人同居,這範重婚罪嗎?

11樓:愛秋

同居不算重婚。

重婚罪有兩個條件。

一,沒有離婚的前提下,有和別人領了結婚證。

二,沒有離婚的前提下,跟別人以夫妻名義居住。

12樓:匿名使用者

長期同居,以夫妻名義在一起長期生活的,育有子女的,算重婚。

如果一個女人沒有離婚又跟另一個男人生了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13樓:經言心歐風

不一定構成重婚罪。

什麼叫重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一般表現為二種方式:

其一,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

其二,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不進行結婚登記,但持續、穩定地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的行為。

重婚行為嚴重破壞了夫妻關係,違反了我國一夫一妻的法律制度,夫妻一方重婚的,經調解無效,應當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證明重婚的證據有哪些?

對於重婚的處罰比較嚴厲,但是,實踐中能證明對方重婚的證據卻不好收集。一般情況下,除非對方自己承認重婚,否則,證明對方重婚的證據有:

1、由過錯方居住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單位的保衛部門等出具的證明;

2、由過錯方居住地的鄰居提供的證據,這種證據需要證人出庭作證;

3、「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4、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5、雙方來往的書信、簡訊、電子郵件、電腦部落格記錄、qq聊天記錄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第三人過錯行為、電子郵件、電腦部落格日記、qq聊天記錄等均應先作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條件不允許也應該儘量自已固定儲存下來,手機簡訊可以連著手機一起用數碼相機拍下來,電腦和網路資料可以擷取全屏儲存;

6、夫妻雙方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

7、婚姻一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或進出房間等行為的錄影和相片等。

所以說還要看這個對方在外邊是否有結婚。要看是不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般來說是涉嫌重婚罪。有可能構成重婚。成立的可能性是比較高的。望採納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如果雙方並沒有已夫妻關係同居,則不可以算重婚,或者只是***或婚外情。

重婚的形式: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

2.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15樓:匿名使用者

重婚的前提是否以夫妻名義同居。

1、重婚罪的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罪的認定:一是有配偶又與他人領結婚證的;二是有配偶雖然沒與他人(她)再領結婚證,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者明智他人有配偶、仍然與他人又領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同居的。

3、一個已婚的男人在外面又跟另一個未婚女人生了一個孩子,而這個男的並未離婚,這算重婚罪嗎?:

(1)如果這男人和那女人又領了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

(2)如果他們沒有再領結婚證、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即使生了孩子 ,也不構成重婚罪,只是違反《婚姻法》的違法行為。

4、關於孩子:孩子是男人和那女人的共同子女,如果孩子已經超過2週歲且男方的撫養條件優於那女人,男人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是涉嫌重婚罪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更多情況你可向法律諮詢貼吧尋問。

17樓:先拜自己為師

沒有登記就不算重婚罪,

18樓:wzs周公

應該算,因為男方,不知道,女方有家庭,而且這個女人還不顧兒女,就走了。按我來說就是,重婚罪,

19樓:手機老人

是的?,這是犯罪啊,

20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女人未辦結婚手續,分別和三個男人各生一小孩,這個女人算不算犯重婚罪?

請問一個沒有離婚的女人和一個沒有結婚的男人同居那個男的會犯法嗎

21樓:水漫金山金仍在

男的知情是犯法,不知情不罪。但女性一定是犯法

一個女人沒有離婚又跟另一個男人生了孩子算不算重婚罪?

22樓:平安山雀

一個女人沒有離婚,就和另外一個男人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並且生了孩子,這個是涉嫌重婚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23樓:77號殺手

你好!這個來要看她是否與那個男人源

生活在一起……如果是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即使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事實上已構成重婚。需要注意的是,重婚是違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構成重婚罪的,將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24樓:憶

一個女人沒有離婚,和別的男人又有了孩子,這個不算重婚,算出軌!

25樓:love水晶乳酪

你好!bai

這種情況不一定是重婚罪。

du如果這女人和那zhi男人又領dao了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版共同生活:涉嫌權重婚罪。

如果他們沒有再領結婚證、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即使生了孩子 ,也不構成重婚罪,只是違反《婚姻法》的違法行為。

2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她與另外一個人沒有辦理結婚手續就不能算重婚,只能是婚內出軌,如果跟他人領證了就是重婚

27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沒有離婚女人如果是出軌懷生了孩子,還不夠重婚罪,如果和丈夫沒有離婚,又和其他男人同居生了孩子,那就是重婚罪了

2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這個女人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又與其他男人結婚就是重婚罪,是犯法行為,如果她只是在婚姻之外與其他男人生孩子但並沒有婚姻關係的話不屬於重婚罪,不違法,只是違***道德

2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一個沒有離婚的男性,或女性,在外又和的人組成家庭並有了孩子,這已觸犯了法律的底線,這不是一般的男,女同居,而是向婚姻法挑戰,這是真真切切的重婚,重婚罪是要付代價的,千萬不要兒戲,等待吃牢飯吧。

30樓:匿名使用者

只生孩子沒有領結婚證不算重婚罪 這隻算婚內出軌而且很嚴重的

31樓:隨風仙子

愛一個人很難,真的很難,要患得患失,要有受到傷害的準備,所以,人們才千方百計地尋找愛的理由。

32樓:漿糊甜子

這個算啊,不過一般來說民不告官不究,只要沒有人告發,沒有人會去追究的。這個需要法院才能定案。

3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算吧!這個是違法的,無論怎樣受傷害的都是女人,做女人真的好難呀!無論幹什麼都應該先保護自己,只有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才不會受傷

34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婚內出軌,非法同居,是不道德行為,不屬於重婚罪。

35樓:匿名使用者

這應該不算重婚罪。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

如果一個男人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在外面和其他的女人同居了會犯罪嗎?

36樓:緣盾情感

很多離婚後想挽回婚姻的人,都曾用哀求的口吻說過:「讓我們重新開始。」可惜的是,他們都忘記了這不是關機重啟,一鍵就能恢復出廠狀態。

儘管再如何低三下四地哀求對方,挽回的效果都不會理想。重新開始,並不是簡單地將之前的道路重新再走一遍,這也意味著之前的錯誤也將重新再犯一次,因此也不要責怪對方不願意接受。真正的重新開始,應該是主動創造比之前更好的關係模式。

不懂得的話,我們就來看看如何三步重建關係。

第一步:不忘初心

當初你們相識、相戀,然後相互認定對方為終身伴侶並非巧合,這一定是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深思熟慮後的結果。因此,你應該回憶一下你們最初是如何互相吸引到對方的,你們當初最吸引彼此的特質是什麼呢?從這裡你能夠找到進行「二次吸引」的關鍵。

回憶一下你們關係最甜蜜、最舒服、最幸福的那段時候,你們之間的互動是如何開展的?你們的心態又是怎麼樣的?你們當時共同幻想的未來又是如何的?

這是最接近你們的理想感情狀態的時候。從此之後,你們又出現了什麼誤會或矛盾呢?是什麼導致你們的關係疏遠和淡化呢?

回憶這些過程對於解答有很好的幫助。

第二步:接受現實

無論你們之前曾有過多少甜蜜的回憶,或者對方曾向你承諾過多美好的未來,甚至你曾為這段婚姻犧牲過多少利益……不管怎麼說,你們已經離婚了,對方已經沒有義務再滿足你的心理需求。當下最好的行動,就是接受現實,不要見面或聯絡。須知道,你們再見面也沒有用,要不就是沉默以對,要不就是相互怪責,這種低質量的交流對於挽回婚姻根本沒有幫助。

曾有求助者跟我表示,離婚後她一直試圖聯絡對方,但無論她說多少貼心的話,對方都是以「嗯」、「哦」、「好」來回應,如此缺乏互動的對話,無論說上一萬次,都不如一次真正走心的交流。在挽回的初期,與其著急看到結果,不如給自己和對方一個緩衝期,從而更好地觀察對方的真實需求,才好對症下藥,提升挽回的成功率。除非對方離婚的動機是求關注,否則,冷處理才是當下最好的選擇。

第三步:重建關係

既然對方好不容易才脫離掉婚姻這座圍城,憑什麼要對方重新回到圍城裡呢?這裡才是的重點與難點。要將對方重新拉回圍城裡,憑藉過往的經驗與方法是行不通的,你要具備比結婚之前更優秀的特質,才能吸引對方再次選擇跟你共度餘生,而不是另外選擇別人。

最好的方法還是找緣盾的情感專家求助,讓他們為你量身定製一套挽回方案,更重要的是,你能夠從這次離婚當中收穫到成長,獲得更強大的自己,收穫更加幸福的未來。

更多關於情感修復問題,婚姻挽回真實案例分析以及面對小三該如何處理的兩性問題等,可以諮詢緣盾情感的情感專家,為你做一下婚姻診斷,諮詢都是免費的,對解決婚姻問題有著很大作用,行動起來,不要坐以待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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