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用自產產品發給職工作為福利的會計分錄問題,請各位幫助

2021-06-10 04:51:12 字數 2131 閱讀 7366

1樓:

用自產產品發放給員工,視同銷售處理。最後結轉商品的金額小於發給職工的金額,是因為產品成本小於售價,賬目才是對的。假設發放給員工商品售價100萬元,成本80萬元,增值稅率17%,則操作如下:

1、計提應發放福利:

借:生產成本 117

貸:應付職工薪酬 117

2、實際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  117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17

3、借:主營業務成本  80

貸:庫存商品         80

此時可以明顯的看出結轉商品金額是小於給職工的金額的。

擴充套件資料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係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專案進行明細核算。

參考資料

2樓:心明淨了

以自產產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會計處理

1、企業以其生產的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量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自產產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的情況下,企業在進行賬務處理時,應當先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當期應計入成本費用的非貨幣性薪酬金額。

2、具體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   (車間生產工人領用產品的市場含稅售價)

製造費用 (車間管理人員領用產品的市場含稅售價)

管理費用   (管理人員領用產品的市場含稅售價 )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領用全部產品的含稅售價總價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領用全部產品的含稅售價總價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領用全部產品的市場售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領用全部產品的總成本)

貸:庫存商品     (領用全部產品的總成本)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平不平這一說法,讓你視同銷售,目的就是要交增值稅和交企業所得稅。

視同銷售目的就是要體現增值部分,有了增值部分,才有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希望能幫助到您!

4樓:白小沐

視同銷售,多出來那部分是利潤,你做的銷售商品的分錄怎麼做的,不是一樣的嘛

5樓:

用自產產品發給職工作為福利應該視同銷售: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希望對你有用

6樓:匿名使用者

結轉商品金額一般情況都會小於發給職工的金額,因為發給職工的產品要作為銷售處理,賬目是平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1,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專案進行明細核算。

2,非貨幣性福利。這是指企業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自己擁有的資產或租賃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或者向職工提供企業一定補貼的商品或服務等。

3,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發放給職工時,應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相關成本,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8樓:匿名使用者

結轉的商品是按成本價結轉成本,發給職工是按照銷售**的金額,各科目對應,已經平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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