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我方全責對方傷勢輕微但他一直不去交警隊簽字怎麼辦

2021-06-03 20:46:07 字數 5651 閱讀 6405

1樓:會飛的書蟲

他這是心裡有氣,你還拿他沒辦法,交警也拿他沒辦法。交警找他會說我傷還沒好,還痛,這下交警就沒辦法了,因為按規定,只有傷者的傷完全**好並簽字後才能結案。讓交警找醫院給傷者作鑑定?

交警當然不會幹這個事,這個傷情鑑定屬於司法鑑定,鑑定費用不菲,誰提出鑑定誰出錢!

要公道打顛倒。如果你是這個傷者,當初事故發生時受了氣,你會輕易放過對方去簽字嗎?

那該怎麼辦?上法院打官司肯定是下下策。費時費力費錢,你還不一定贏,打官司必然涉及傷情鑑定。

怎麼辦?誠懇的道歉並給錢啊!沒有別的能比得上一番好話加上“補償費”更能打動傷者的心了。

有人可能會說,這樣會讓縱容無賴。誰是無賴?如果不是你有錯在先(你是全責不是?),誰願意受傷?(碰瓷的不在此列)

該認栽還是要認的,該低頭還是要低的,誰讓你開車粗心大意的?你不認,你不服,傷者不簽字,你的車就扣在交警那兒,最終還是你得低頭道歉賠錢,你不要車了?你不開車了?。

怎麼選擇,你想通了嗎?想通了就點個採納吧。

2樓:匿名使用者

我上次也這樣的,我方全責,對方輕微傷,跟你這個很像,催了一次沒去,我就沒催過她了,後來主動打**過來要處理,就是想多要點賠償罷了,按照程式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醫院說要休息多久就補償多久的費用,還要有在上班的證明,不是他想要多少就給多少的。

3樓:

兩條途徑,一、私了,給點補償,讓他去簽字,小心獅子大開口。二、讓交警隊解決,協商,協商失敗走行政執法。

4樓:

放不放車在於交警,我被撞傷了,都沒有定責,車就被對方提走了!

5樓:愛宮壁瑛子

車禍我方全責對方傷勢輕微 但他一直不

交通事故對方受傷我全責,但是對方一直不處理,我應該怎麼辦

6樓:南巷如也

1、讓交警與對方溝通。或者等待達到處理時限。

2、在達到處理時限的時候出具事故認定書,這樣你方的車損維修才能得到保險公司賠付。另外一般保險公司也會要求此類雙方事故同時提供對方損失索賠清單才能一起處理理賠手續,否則也會要求你簽署放棄索賠對方損失的宣告。

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由交警在調查事實的基礎上,依據職權所作出的認定。事故當事人不到場的,不影響事故責任的認定。

7樓:笑看人生百態

因交通事故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怎麼等2、3年後呢,那就超過了訴訟時效,法院不會受理,即使勉強受理,也喪失了勝訴權。

8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受傷住院了嗎?醫院的費用是你付的嗎?對方如果不處理,你就停止交費,醫院停藥了他就會來找你,你就談處理的事。

9樓:上海李德春律師

交通事故案件有訴訟時效,傷者不在訴訟時效內主張權利,會喪失勝訴權。

10樓:md這可咋辦呢

他受傷了都不急你急什麼。

不用管,所有事兒推給保險公司,你面都不用出。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保險,只有交強險

車子出了交通事故,報警後對方不去交警中隊處理、簽字,而且交警中隊讓我自己聯絡處理,怎麼辦?

12樓:專揀米粒

1、報警後對方不處理,交警隊還是可以下達事故認定書,下達認定書3個工作日後沒有異議就可以結案了。

2、責任主要還是交警隊認定。

3、可以起訴對方,按7成責任承擔必要費用。

4、交警隊只負責下達認定書和調解,沒有其他的責任。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複核申請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複核以一次為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3樓:叮咚咚白羊

對方負責程度應該由交警中隊判斷其是負全責與否。你可以到該交警所屬公安分局警督辦公室投訴反映,並就因此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

交警的職責在於對事故作出責任認定,責任認定後3天內各方未提出複議申請的(不論是否簽字),即可對涉案車輛放行。因此交警處理違規。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實簡單,責任清楚,負責處理的交警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如果事故中造**員受傷、死亡等一些後果,需要勘查現場,進行相關的技術鑑定,這種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之內,交警部門可以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要是發生特別重大、複雜的交通事故,需要勘查、走訪、鑑定等技術手段比較多,也比較複雜,出具具體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間就不好判斷了。但大部分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內,交警就會把事故責任認定書下發給事故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勘察現場5日內委託鑑定,檢驗鑑定的時間一般20日內,特殊情況可以延長10日,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5日內出具事故認定書。所以事故認定總的時間最長不超過40日。

對方不去處理,交警隊還是可以下達事故認定書,下達認定書3個工作日後沒有異議就可以結案了。

自處自賠,你找你自己保險公司修理就行了,不用起訴對方。

交警隊只負責下達認定書和調解,別的責任不負。

14樓:天蟾如月

交警的職責在於對事故作出責任認定,責任認定後3天內各方未提出複議申請的(不論是否簽字),即可對涉案車輛放行。因此交警處理違規。你可以到該交警所屬公安分局警督辦公室投訴反映,並就因此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判全責也可以判主責,因為你是進入輔道。

對方不去處理,交警隊還是可以下達事故認定書,下達認定書3個工作日後沒有異議就可以結案了。

自處自賠,你找你自己保險公司修理就行了,不用起訴對方。關鍵看你的車損超過2000元沒有,超過就沒有這麼簡單。

交警隊只負責下達認定書和調解,別的責任不負。

16樓:樂襬兒

首先要說,你真夠巧的 呵呵呵呵8月8日,很吉祥的哦。

一、從你描述來看,你的車子直行已進入輔道,那樣說來,對方可以判定是全責,右轉雖說都是通行的,但 右轉的車輛最重要的一點,是有避讓的義務,比如:必須讓行左轉車等,這也是為了避免右轉車不減速發生意外的一項規定。交警可根據現場來定主次責任。

最超碼,對方應是主要責任者,這點不用質疑了。

二、對方停機不是理由,現在的交警部門會將應是他做的事,一推二淨,為什麼?就是不好聯絡當事人,聯絡也麻煩,交通事故,沒造成重大傷害或財產損失,無法對當事人進行人身控制,但聯絡當事人一定就是交警的事,如今是各地都推到第三人身上了,這點各地都在效仿中。你可天天去找那個交警,他煩了 也會給你找的,讓個人找??

怎好找啊!

三、損失小的 可以自行協商,損失大了 那就不必了,該怎辦就怎辦,你可向上級部門反應,不給壓力,他們也沒動力啊。不是說不簽字就可以沒事的,這點很多人都是這樣認為的,其實不然。

希望我的回答 對你有幫助! 謝謝

交通事故判定我全責,對方輕微傷,但是對方一直沒有聯絡我處理,該怎麼辦? 10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主動與對方聯絡,要求協商解決事故賠償。

如果對方不願意協商賠償的,則也可以要求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處理。

18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不聯絡你,你可以主動聯絡對方,看對方有什麼要求,只要能走保險的儘量走保險。但輕微傷也沒什麼好賠的,所以也許對方認為不需要找你了

19樓:人性白雲蒼狗

等著吧,如果不找你就等著,傷者都不急你不用自己主動聯絡他,不影響你開車就行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但對方不去處理怎麼辦??

20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1.對方不來只能去法院處理。而且沒什麼處罰的。

2.你當然可以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不過由於手續麻煩,不建議你這麼做。

3.其實去法院起訴也不錯啊,除了醫藥費、交通費,你還可以主張等候對方處理未果的誤工費,法院都是支援的。

4.拿到對方的賠償款以後,再打**去他的保險公司匿名舉報一下,舉報內容隨意,反正也就是為了讓他獲得保險理賠沒這麼容易就行。

21樓:華律網

發生交通事故後,判定對方全責,但是對方耍賴不賠償,怎麼辦?大家大可不必擔心。如果對方不報保險公司,你可以直接打**給對方保險公司要求定損,定損後修好車,保留好定損單,維修發票,維修清單。

沒你的維修發票對方的保險結不了案,保險公司也會催他與你聯絡。最重要的是別慌,實在不行,事故處理大隊會出具事故認定書,憑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調出對方車主、駕駛員的資訊,然後寫好起訴狀,前往事故發生地法院或對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式,一般法院會先啟動調解程式,會給雙方打**進行調解,如果調解無效,就會**,而且法院會和保險公司溝通,一般保險公司如果不願意進入**環節,會讓法院開一個協助辦理函,將材料蓋章後郵寄給對方保險公司專門處理訴訟問題的人,對方收到後,會將錢打到法院,之後法院通知你去拿錢。另外,法院還會要求你寫一份撤訴申請。

之後您會收到一份民事訴訟裁決書,內容大致就是該案保險公司已經賠付,您撤訴,此案也就劃上了一個句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交通事故會錄入系統,如果不去處理,那麼在系統裡就會顯示交通違章未處理,以後車撿和執照年審都會過不了。

23樓:可靠的王者

催促他,投訴他,打**給他,讓保險公司去催,單位得緊點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有證據,有手機或者相機拍下事故現場,然後交給交警才能有效的處理。

25樓:大嫘嫘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但對方不去處理怎麼辦不去處理他的車你不用給他簽字他就提不到

26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不來交警隊沒辦法處理,不能達成調解協議,持責任認定書起訴!

27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調解,就起訴要求賠償

28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想知道最佳處理辦法,能否報警說對方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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