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單身女孩買精子生孩子,為何現在的人不願意結婚了

2021-05-05 19:18:32 字數 5676 閱讀 9231

1樓:超級瑪麗大俠

我國的結婚率不斷下降,主要是結婚門檻越來越高,結婚對很多人來說是奢侈品。

但是,也有不想結婚的人,一個人生活很好。 中國有這樣的美人。 29歲時,花了「50萬」買「精子」,生了五國混血兒的女兒。

現在多年了,看看她現在過得怎麼樣?這個奇怪的女人是葉海。 年紀輕輕就坐在了公司的ceo座位上。

她自尊心很高,要強的性格離不開。 所以她日常很忙。 沒有時間去戀愛,沒有時間嘗試戀愛。

但是有時一個人孤獨,聽說在美國可以買到精子時,可以跳過婚姻,有孩子。 我非常激動。

如果是這樣的話,越來越多的人不想結婚是不正確的。 很多人沒有結婚的能力或者錯過結婚的好年齡。 結果,大城市有數百萬剩女,而農村鄉鎮有4千萬男性單身。

在這種情況下,結婚率下降,出生率下降也不足為奇。 如何抑制越來越多的人不想結婚已經是刻不容緩的當務之急。

2樓:鹿的全身都是寶

結婚成本太高,找男人契合度又不能報障,結了婚也沒準會離婚,這都保不齊。所以,自己有經濟實力,自己過日子也無可厚非,想要留後就買優質男精子生孩是個不錯的抉擇。以後孩子長大也有個照應。

3樓:曉蟲兒

因為婚姻是讓人失望的,而且現在的人懶得去經營婚姻了,因為很累,一個人反而過的逍遙自在,現在的喪偶式育兒不僅要照顧孩子還得照顧老公,倒不如自己生孩子咯。

4樓:焰心

主要是現在結婚壓力太大了,作為男方來說結婚還得買房買車,還得拿彩禮,一般稍微家庭不好的都負擔不起。作為女方最怕嫁錯人,最怕受到家庭暴力。

5樓:科學知識萬能俠

因為現在的年輕人有了恐婚症,喜歡一個人生活的感覺,更比較自由,希望以後能不再那麼恐婚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5

6樓:小嫣老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擴充套件資料

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有以下五項:

(一)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當事人按照法律的規定在婚姻問題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強制或干涉。

(二)一夫一妻。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在一夫一妻制度下,任何人,無論

地位高低,財產多少,都不得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已婚者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離婚之前,不得再行結婚;一切公開或隱蔽的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的兩性關係都是違法的。

(三)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兩性在婚姻家庭關係中,享有同等的權利,負擔同等的義務。

(四)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五)計劃生育。

計劃生育,是指通過生育機制有計劃地調節人口再生產。就我國的實際情況而言,實行計劃生育是為了有計劃地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

7樓:千妻百乖

做上門女婿不屬於計生辦管轄職責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送1ooooooo

再婚家庭,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不能結婚嗎?

9樓:偽wower帝

沒有,這完全就是道德綁架,沒有血緣關係,都是半路夫妻,雙方子女相愛就不允許?要是有這個奇葩的法律那才叫奇怪!難道不認識的2家人,父母結婚了,雙方子女互相有好感就不能結婚,那麼如果父母再次離婚,這對子女是否可以結婚?

本來就不是一家人也沒有血緣關係,就是一張紙決定組成了一個家庭而已。那麼離婚就應該可以結婚了吧!因為沒結婚時是2家人,所以其子女可以結婚。

又因為父母結婚導致所以子女不能結婚,兩家人變成1家人。故原本就是2家人,所以父母再次離婚,雙方子女就可以結婚,那麼雙方子女結婚後。雙方子女的父母復婚難道法律會不允許?

無非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怕別人說三道四,完全沒必要這樣理會他人的看法,因為這根本就不是道德倫理問題。再說一遍本身這2家人就沒有血緣關係。

10樓:xiao彭

規定只要沒有血緣關係,不是近親的情況下都是可以結婚的,不過鑑於同一個屋簷下相處的,本來就是一家人,這會讓父母比較尷尬,其他親戚會說話,在住的地方影響不太好。

所以不提倡這樣婚姻。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記得中學課本里是這樣說的:直系血親和旁系三代以內血親,以及患有醫學上不適合結婚的人,不適宜結婚。我這兩天也在看家的n次方,也在琢麼這個問題,也許真是像1樓說的,不是不能,是不提倡……

12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023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

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3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第二章 結 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13樓:老後生

沒有血緣關係,可以結婚。而且,財產不會外流,好事!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規定,是不提倡。

15樓:貧道乃儒家沙彌

再婚夫妻的子女形成了擬製血親,在法律層面不允許結婚

16樓:天天1看

能結婚的,因為她們沒有血緣關係的,

17樓:濮陽興林

沒有血緣關係,按婚姻法,只要符合條件,可以結婚。

18樓:匿名使用者

再婚家庭子女結婚應該可以結婚只要是沒有血緣關係。

兩性問題:都說情侶出了問題需要好好溝通,可長期總是需要強壓性子耐心交流?

19樓:幸福的諾言

溝通就需要彼此心平氣和的

如果愛想在一起你就得不斷

的調整自己的方式和他溝通

看那種方式最適合你們溝通

如果不愛不想一起那就可以

隨意了怎樣都無所謂了

同意請採納謝謝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怎麼說呢?認識你說明你們雙方之間可能並不合適吧,或者說是雙方都需要忍耐對方一些缺點才能達到一些目的。

嗯,相互忍耐或者是相互怎麼樣的話,其實這並不是愛情的一些本質,不是嗎?

嗯,總之來說應該說是相互耐心,應該欠前提是相互理解,如果雙方都做不到這些的話,這段感情確實比較難走下去。

21樓:半夜睡不著

情侶出了問題需要好好溝通是對的,但是我覺得這不是一個人就能解決的,如果一直是一方在強壓性子交流,早晚也是要完蛋了,我個人覺得該吵架還是要吵的,把情緒發洩出來,然後再冷定一下,再去進行溝通才會有效果的,不然憋瘋了,至於易爆易怒的男朋友,可以治一下,他暴怒,你要比他更暴怒才行,如果他在氣得要死的時候卻沒有動你一指頭,那這男人還是靠的住的,如果他動手了,就趕緊分

22樓:1800km的思念

都說情侶出了問題需要好好溝通,這句話本身是沒錯的,就像大家說你身體太瘦了需要好好吃飯,這句話是沒錯的,但是,問題是,如果你好好吃飯了還太瘦,那得去看病啊!同理,如果你們已經好好溝通了,還是問題不斷、毫無好轉跡象,那麼或許就到了動手術的時候了。

什麼叫好好溝通?

好好溝通的意思是,很多時候矛盾是誤解產生的、是由於不同思維和習慣產生的,這些矛盾是可以溝通化解的。條件有二,第一,矛盾不是原則性的,是誤解和思維差異;第二,兩個人願意溝通,並且溝通有效。

如果你們出的問題是實際的、較大的,沒法通過兩句話就敷衍過去,或者兩個人無法有效溝通,那麼「出了問題需要好好溝通」就是一句廢話,可能分手更好。

一開始是可以耐心交流的,因為要讓對方逐漸瞭解你的習慣和思維方式,兩個人互相磨合、找到平衡點。如果兩個人除了吵沒有任何收穫,也看不到互相遷就、磨合的趨勢,那就不合適,繼續耐心就是害人害己,他覺得你對他不好、不理解他、還磨磨唧唧煩人,而你覺得你已經足夠容忍了他卻死性不改。所以,耐心不宜長久,否則就變成煎熬和縱容了。

結婚後會不會幸福?

這麼說吧,結婚就是領個證走個形式而已,你們倆還是你們倆,結婚後的相處只會比現在更糟!因為那時候你們是一個整體,必須一起為小家庭而負責、奮鬥,很多時候你不得不去指正他、干涉他。你們現在連鬆散的戀愛關係都相處不好,結婚後更不用說了。

你現在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想想你是否涉嫌把所有問題都推在他身上,把自己想得過於無辜卑微,這種自我美化思維大家都有的,平時沒關係,但是在做決定時,一定要客觀想清楚。如果你真的沒有責任,那在你單方面盡力維護這段感情結果還不好的情況下,你該分手。

23樓:匿名使用者

情侶之間出了問題需要好好溝通,如果一方脾氣暴躁兩句話還沒說完就會吵起來,這樣的脾氣是不好的,容易衝動的人是沒有大腦的,和這樣的人在一起是不會幸福的誰願意每天吵架啊,如果他不改那就離開他吧不要把自己的幸福葬送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願意遷就 ,願意忍受就能幸福,反之你會捨棄更多。還有不要把錯都歸咎於對方,俗話說得好一個巴掌拍不響,好的男人都是女人訓練出來的,這才是女人真正的能耐。

25樓:匿名使用者

情侶之間出了問題首先需要好好溝通,互相冷靜。 如果對方是暴躁易怒的男朋友結婚之後之後是不是會幸福,這個你要首先考慮清楚慎重考慮,如果您可以接受她包容她的暴躁易怒的脾氣的話那就可以結婚,如果說您不能忍受的話就趁早不要結婚。

26樓:

如果我們追求一個人,實際上是在不斷向這個人移動。如果對方拒絕或者無動於衷,我們卻還繼續追求,這其實是非常自戀的。這種追求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感情和需要中,不顧對方的感受,只是想要靠近、靠近、靠近。

這種靠近的背後是隱藏著巨大的索取甚至乞討的,是在不斷地說:「你愛我吧!愛我吧!愛我吧!看到我吧!看到我吧!看到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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