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要跟我離婚,我不想離婚怎麼辦?我不同意她去法院起訴我怎麼辦

2021-05-05 04:32:36 字數 6529 閱讀 5235

1樓:正商觀察者

首先,必須明確的說明一點,該案的提問者沒有阻止女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的權利,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其次,如果該案例的男方不想離婚,那麼就在日常生活中,努力表現自己,讓女方主動放棄離婚的想法。同時,如果女方已經起訴離婚,那麼男方應該主動應訴,然後在答辯狀中,寫明雙方自己不想離婚的意圖,和提供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因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依據就是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

2樓:濟南程律師

如果你們現在還達不到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她想離婚而你不同意離婚的,她也較難短時間內順利離婚。你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和她彌補感情,爭取讓她放棄離婚的念頭。如果實在無法做通她的工作或者無法感化她,她執意起訴離婚的話,那也沒辦法,她沒有證據證明你們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第一次也較難判決離婚。

3樓:業枋茵

那就讓她起訴好嘍。你老婆可能也只是嚇嚇你。希望你從自身找原因,爭取彌補挽回這段婚姻。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還愛她,還是擔心什麼?愛她就好好的對她,哄她,要實際行動。如果她不愛你了,做什麼都沒用,女人就這樣。不知道你們發生什麼事。也不知道怎麼幫你。

5樓:郭志華

這事找你老婆解決,是她的原因還是你的原因,你的你要改正讓她再給你一次機會,她的話估計是有外遇了。離了吧

6樓:昔昂雄

要看是為啥你離婚,有孩子嗎?感情在就想辦法溝通,找親戚勸勸

7樓:**

找一找原因為什麼非要到離婚的地布,是你還是她的原因,有孩子嗎

8樓:手機使用者

那就尊重她吧、離婚都走上法律的道路可想而知你們現在感情肯定很糟糕!望採納

9樓:關注一兗州

老師說:不能為了一棵樹放棄整片森林……

10樓:飛黃騰達的哥

跟她道歉啊,兩個人在一起就是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的,親

11樓:此刻同時跟自咯

好女怕纏郎!當然也要保持在她不反感的基礎上!

12樓:乾兩一一人

告訴我你老婆的****,我來勸她不離婚。

13樓:鈾歴

倆個人沒感情了挽留有什麼意思

14樓:甘露與蜘蛛

你知道她為什麼要和你離嗎?

我老婆要和我離婚,我不肯她就就去法院起訴離婚,我該怎麼辦呢?

15樓:匯法網

您好,如果真不想離,就盡力挽回一下,讓你老婆看到你的誠意。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不得強制他人離婚。

法律規定,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法院應當判決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4、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雙方感情確實破裂,分居狀態,並且上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法院判不離,可以仍堅持分居,並且在六個月後再起訴,法庭認為感情確已破裂,無法修復,自然會判決離婚。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話,一般第一次起訴不會判離的。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17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吵架是經常發生的,情緒激烈到鬧離婚的地步也不少見。一提離婚這事,女方就要回孃家,這是見慣了的事情。可對男方來說,就苦惱了。

每次吵架女方都要回孃家,這段婚姻估計快要黃了,那男方是要承認自己的錯誤,去哄回老婆來?還是順其自然,不去管她?哄了又不回來,該怎麼辦?

那老婆要離婚怎麼挽回?下面給你詳細建議。

反思自身的問題

不管你們之間是誰先提出離婚的,竟然你們已經走到了這一步,肯定是因為另一方對你的期望太遙遠了,或者因為你們已經背道而馳了。所以這個時候的你應該先反思一下自己的問題,好好想想自己到底是什麼地方讓老婆失望了。只有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才能夠取得老婆的原諒。

如果你不知道怎麼挽回,或挽回失敗的朋友,不要灰心,我把我成功的挽回經驗經歷寫成了一篇文章叫「 陳阿宗複合心路歷程」可以擺渡搜尋看一下,參考之後再去做挽回,對你幫助會很大。

認同對方的情緒

當你的老婆在向你發脾氣的時候,如果你一味的和她爭吵,只會讓她更加厭惡你。所以,這個時候你就要認同你老婆的做法,而不是敷衍她或者是置之不理。你要站在她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因為只有這樣你才能夠真正瞭解你老婆心理的感受。

改變相處模式

對老婆多點表達出你的關心與呵護。女人是一種感官動物,你愛她就要說表達出來,做出來,一旦對方感覺缺少你對她的關係與呵護,她就會覺得你不愛她了,從而慢慢形成離婚的念頭。所以你可以在她不開心的時候可以親一下她,說些有趣的話題哄她開心,有時候給她製造點驚喜和浪漫,其實只要一點點的話就很容易使她們滿足。

提升吸引力

從內外提升自我。內在的改變包括個人性格、說話方式、做事風格等的改變。對方因為接受不了你火爆的性格跟你分開了;她不喜歡你說話時詞不達意,迂迴婉轉讓人摸不透而選擇分手.....

只要是引起你們離婚的因素,只要是對方曾經希望你能稍作改變的方面,你都要重視起來,儘可能讓自己不再帶有這些「不良因子」。外型的改變也非常重要。或許對方以前就很喜歡你的外型,不需要改變,當然這是最好的,但是愛情需要保鮮,給對方一個與以前相比不同的你,讓她耳目一新,這樣不是更能吸引她的注意力嗎?

18樓:深圳張勇律師

若對方到法院起訴,你不想離

婚,可以多溝通,也可以請律師幫你們調解。若調解不成,也可以採取拖延方法,維護你的合法權益。若你想離婚,可以及時找專業律師幫你,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當天就可以辦好。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想離就嚇嚇她,離婚之日就是她的死期…

20樓:匿名使用者

離吧,該放手時就放手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對她不好不夠關心,她對你徹底失望了嗎?

22樓:星中辛卯玉兔

你自己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吧?要對症下藥才行。

23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起訴後有半年時間調解期,還喜歡她。就用這段時間表現你的愛和誠意。

24樓:臭屁蛋

應該離不了,她沒有證據就離不了,孩子還小,只要你堅持不離!

25樓:東方紅

她心已絕 何必再苦苦 追尋 及時追尋而來 卻不是真心 痛苦的還是自己 讓她飛吧 這樣也算對自己負責 對她負責

26樓:匿名使用者

該離就離吧,勉強沒有幸福,不要太自私。

27樓:劉秉芬

既然你老婆執意要離婚,那就放手唄,婚姻是不能強求的。

28樓:百度使用者

感動她一次 在溝通 實在不行就讓她滾吧

29樓:鑱氬姏鈽

傷腦筋,你有可能帶了不止一頂綠帽子了,你還不知道,還硬拖著讓他繼續給你戴!!!!

30樓:匿名使用者

離唄,累不累啊,誰離了誰還不能活啊

31樓:匿名使用者

離,兩條腿的女人多的是

32樓:四條腿的戰鬥

傷的狠深?女人心腸軟,求哈她

33樓:

離了吧!脫這對誰都不好

34樓:

我也是和你一樣,老婆找我離婚,可我想要孩子她不給

35樓:龍馬

強扭的瓜不甜,好聚好散

妻子起訴離婚,我不想離婚怎麼辦?

36樓:四哥有法說

法院判決離婚法定條件是雙方感情已破裂,如果一方不想離婚的,可以舉證雙方沒有感情破裂。但最根本的還是找出對方提出離婚的理由,改善家庭關係。

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7樓:博愛傑傑

建議委託律師瞭解具體案情並提供法律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 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 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 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 力或虐 待、遺 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 博、吸 毒等惡 習 屢 教 不 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 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 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8樓:匿名使用者

1,若你不想離婚,可以與你妻子再好好溝通。若實在不行,可以拖延時間,再來談。

2,離婚案件起訴立案後,一審若適用簡易程式,則3月左右就可以審理完出判決書,若適用普通程式,則6個月左右審理完出判決書,當然若對方不想離婚或想通過拖時間在財產方面獲得更多話語權,法院通知對方後,對方不接傳票、法院則還要公告送達(要經過60天),同時要給對方30天左右的答辯期,對方還可以在公告期間快滿時提出管轄權異議,只要對方提起管轄權異議,無論是否真的有道理,依照現行法律,法院會受理,要審查15天左右出一個裁定,若對方的管轄權異議成立,案件要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還要重新要經上述階段。

若 對方的管轄權異議不成立,對方對裁定不服,可以上訴,該上訴審查期間法律沒有規定,一般為一個半月左右,就可以**審理,一般一審時若無明顯夫妻感情破裂

的證據,且對方不到庭,法院無法查清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及相關事實真相,因此,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後一個半月左右法院會出判決書,出判決後,對

方可能會不來拿判決,法院要公告送達(要經過60天),公告送達後6個

月後,提起離婚一方可以第二次起訴,若對方拖時間,會再走第一次所有的程式,等程式走完後,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當然其中也會有變數,如女方懷孕或

殘疾、重傷等無法預料的事件),一審判決離婚後,對方可以對一審判決起訴,起訴後二審法院會在二三個月確定是否判決離婚,一般若一審判決已判決離婚,二審 改判的可能不大,至此整個離婚訴訟過程基本完成。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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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你不想離婚,可以與你妻子再好好溝通。若實在不行,可以拖延時間,再來談。2,離婚案件起訴立案後,一審若適用簡易程式,則3月左右就可以審理完出判決書,若適用普通程式,則6個月左右審理完出判決書,當然若對方不想離婚或想通過拖時間在財產方面獲得更多話語權,法院通知對方後,對方不接傳票 法院則還要公告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