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的情人關係,最近發現她還有別的男人,我對她很真心,也花了我五六萬,她現在這樣,確實讓我無法接受

2021-05-04 17:24:29 字數 6489 閱讀 2759

1樓:等風銘刻

為什麼要為了一個無恥的人改變自己 報復不就是拿他的缺德來懲罰自己 不值得 失戀對男生來說 是禮物 請自重

2樓:糖糖

孩紙,這很現實。。。報復又很何用,到頭來還是悲與歡交織。。。就當這是黃粱一夢,一切過去,她是她,你是你,井水不犯河水。

好好活在她面前,告訴她沒有你我也能活得好好的。像她這種人,還需要你再費工夫嗎?終是人心叵測,難懂,難交……

孩紙,看在窩純手打滴份上,採納窩吧~

3樓:匿名使用者

好聚好散;畢竟七年關係了!!

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五六萬還不夠你請個打手揍他情人一頓呢。又何必如此糾結呢

5樓:匿名使用者

情人不是戀人也不是夫妻 你就沒有其他人了嗎?既然你都說他是情人沒說是戀人 那你有什麼資格要求他不能有別人

6樓:空穴無風的臘狗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7樓:匿名使用者

人家也在你身上投入七年的青春阿!

8樓:你在我心上

報復,你也想的出來,第一,你們是情人關係,就這點就是你情我願的事,第二,花錢是你願意花,第三,即使他沒有揹著你在外面有人,難道這輩子只能做你一輩子情人嗎,女人要的是安穩的家,既然你作為一個男人都給不了一個女人安穩,還有何顏面談報復,如果我是那個女人,就衝這點,就和你分定了,報復?充滿**的心裡

9樓:由梓榆

不能報復,因為你有你的家庭你的可以出軌,人家也可以誠心交朋友,錢不能喚醒什麼,是你的真誠沒有真正去感化她

10樓:未來的你我他

情人? 不是戀愛關係嗎?難道你已經有家室了?

11樓:一點通100分

報復嘛呀!他老公沒報復你,她可以是你的情人,也可以是別人的情人,你花錢你樂意呀!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問問女的多少歲了 她有家庭嗎

13樓:

別報復,那樣她會更恨你,你可以找她坐下來談談心,看她到底什麼意思,實在不行,勸你還是散了吧。

14樓:來自江嶺脣若塗脂 的月見草

感情不是用來報復的,何況你們是情人,和她分手並你把錢要過來

15樓:風信子

你現在糾結的是錢還是真愛她 既然是情人為什麼要報復

16樓:抗昕

幹嘛要報復?不是都你情我願的麼...

17樓:明華蓮

逼都日夠了日爛了日煩了,隨她去吧

18樓:叫叫叫叫瘦喲

能╮(╯▽╰)╭去吧,

19樓:

七年日二十回!你怎麼搞的。

我一多年的女情人,去年我現她還有別的男人,被發現後,她說在也不了,您說我還能要她嗎? 50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一個男人連最基本的尊嚴和底線都沒有,你也算是失敗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操心過度,能跟你就能跟別人,你說能信嗎?

一個女人和我做了五年的情人,但是分開了,因為她的男人發現了,她這幾年對我很好了,每天幾乎都給我打電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真是一點道德底線都沒有,和動物有什麼區別

23樓:匿名使用者

她對你沒感情的話那你有什麼資本可以留她五年?難道你是大老闆還是富二代

24樓:匿名使用者

各有所需吧了,有可能在他老公**得不到的在你身上能滿足。你在你老婆身上得不到的會在他身上看到。你感覺你有們有良心嗎?

傷害著兩個不知情的人。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你們是人嗎?你如果真的有責任就該早點分手,不要破壞兩個家庭,傷及無辜的人

25樓:說過哼哼

你就是那個女人外面找的情夫,她就是你的**,你們的快樂是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還好結束了,不然情不自禁最後釀悲劇害人害己,挖牆腳刺激現在的已婚女人也喜歡揹著老公**,都是刺激最後有的情不自禁自償苦果,幸虧你們結束了

26樓:世間總有苦

女人對你好,對你動感情,可能有,可能無,很難判斷的,只有你自己的感覺判斷

女人對男人好有好幾種:

無微不至的照顧你,天天叮囑這那的

必要時幫助你,平時像情侶樣打打鬧鬧

心中有你,只是偶爾在生活中關心下你等等

27樓:原創**夢工廠

關係再怎麼好,

最終只能屬於見光死,

還是放下這種糾結,

好好照顧自己的家庭吧。

28樓:哈呵的人

肯定動了感情,畢竟都陪伴了你5年了。5年的時間,即使是一塊石頭,也會產生留戀

29樓:石頭縫

如果她不是看重了你的錢的話,那她就是看重了你的感情,因為五年畢竟不算太短

30樓:sky洋女

據我所知,沒感情在一起五年是不可能的,你很幸福,值得珍惜!

31樓:百度使用者

要想掌控一個女人,就得有足夠的財富。他老公肯定比你有實力,不然5年她不會離開你!

32樓:匿名使用者

不論懂不懂感情 你都是小三 知道嗎

33樓:s平靜的壞心情

你要先弄明白你對她動感情沒?

34樓:百度使用者

可以考驗她下對你是否是真的!

一個女人,做了我四年多的情人。這四年把我當做依賴當做老公,這中間也很愛我。後來被她男人發現了,她和

35樓:淺色調的深沉

不管她跟她老公bai有沒有感情,你跟du她苟且zhi你就是第三者,道德上dao你都不是對的內,而她屬於婚內出容軌。說實在,她跟你四年,你花兩萬多麼?值不值這個問題當初在給她花錢的時候你怎麼不問問自己。

現在不是你花錢值不值的問題,而是你把這段經歷或者感情當做了什麼?

36樓:匿名使用者

女人的青春是無價的,既然在一起就沒有什麼值不值得的這都是你情我願的

37樓:匿名使用者

2萬塊錢買了人家老婆4年,還覺得不值得。你覺得多少值得呢?渣男?要不是法律保護你,你已經被浸豬籠了。

38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叫值不值,過程你不是也樂在其中嗎

39樓:匿名使用者

我替那個女人不值,如果你覺得值你就不會來問了,玩了人家四年了,可以了

40樓:匡愛華

家花沒有野花香,細想女人,男人都是一球樣,女人一個洞,男人一個棒,就是一張臉。有什麼呢。男人女人珍惜身邊人!

41樓:油然而升之必然

男人的錢就的女人花,不然你不知快樂

42樓:匿名使用者

這對您來說是不公平的,如果您想要那兩萬元,可以去法院提起上述

43樓:匿名使用者

愛情沒有誰對誰錯,只要喜歡就值的

我與一個大我9歲的男人交往了快3年,最近發現他還有一個保持著10多年情人關係的女人,我該怎麼辦?謝謝

44樓:心理諮詢雷明

這取決於你的年齡,如果你在25歲以下,那麼果斷分手。

如果你今年已經30好幾奔40了,小不忍則亂大謀,為什麼說是小不忍呢?因為倆人保持了十多年關係那個女人還沒登堂入室。她在你男朋友情感當中的地位,無異於一個馬桶,你還可以看看對手自己的狀況,如果他有老公和孩子,你反擊的手段就不用我多說了。

況且,這件事情道德優勢在你,抓住一個男人的小辮子不容易,他都主動送給你幹嘛不抓?話說回來,你抓的再結實,狗也改不了吃屎,你是否做好了和這樣一個男人長期鬥智鬥勇的準備?

45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那個十多年的女人一樣,你也許比那個十多年的女人年輕一些,你的肉體更有吸引力。那個十多年的女人也許和他保持著其他一些事物上的往來,他們更加複雜。說穿了,你和那個女人,都是這個男人的炮友。

這個男人不會為你付出什麼,他一直在索取,你如果對他有期待,受傷的只能是自己。就算他跟你結婚,他也不會為你斷了關係,就算他想斷,他的癮頭還會上來,他忘不了那種感覺。刺激,曖昧,女人,呵呵呵。

如果暫時委曲求全,最終面對的也不過是一個人的結局。你看事情,不要看現在,想想將來。對自己,對你家人,都沒好處。

我覺得勸別人分手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看見你往火坑裡跳不提醒你,我覺得我會後悔。這個男人本質上已經壞了,你跟他在一起,不會有好結果。你完全可以選一個本質好的。

對一個本質已經壞了的人,你對他的期望,全都會變成失望。這個男人的事情,不是偶然事件,是一件他長期堅持著的事,說明他是喜歡這樣的,這是很可怕的,你是改變不了的。

長痛不如短痛,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後患不斷。剛分手是最痛苦的,最難習慣一個人的生活的,但是這只是時間問題。要斷就斷乾淨,什麼都刪除,刪到就算你忍不住要找他,你也找不到的地步。

這是我分手時一直用的方法,呵呵呵。

時間長了就好了,回過頭想想,什麼感覺都沒了,最後變成一個淡淡的記憶,也許有一天,名字都想不起來,只是記得曾經有那麼一個人。

46樓:匿名使用者

雷老師,你說的都是些神馬玩意。首先我反對你在年齡上來劃分這件事的態度。多大年齡又怎麼了?

你的意思就是40以後的女人就要看著自己的男人在他面前找小三嗎?其二我覺得這位小姐你要弄清楚這三年你對他的感情如何,他對你的感情又如何。感情這東西有的時候是真的勉強不來的。

也許你傾盡全力,可能也不會抵上他那個舊情人。我覺得你應該關注事態發展,不要妄加阻攔,必要時候該放手就放手,別拖泥帶水。有點時候一些事和一些人你可以從記憶裡清除!

不過,做事要謹慎,不要莽撞行事才是

47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能給你什麼答案?分與合或者報復?你是想聽這些嗎?

交往三年,應該是沒結婚吧?如果是我,果斷放棄。不是因為我不愛,就是因為愛他,所以才要他全部的愛。

如果我連被他選的自信都沒有,那我就不會和他在一起。因為遲早都會被pass。你是想分,但是又捨不得。

還是覺得,三年的青春白白流失了,不甘心?那你首先要做的,要求他必須斷絕與一切情人的聯絡。這個做不到的話,我不知道你該如何定位你自己了。

如果你是同情那個女人,那你就離開吧。在人家十年不變的感情面前,你的身份微不足道。我不認為一個男人有時間和精力同時愛兩個女人。

還不如花點時間照顧好自己。除非這個男人最後不結婚,否則總有一天他要做出一個抉擇。你是想讓誰痛苦呢?

還是到最後發現你們都是偏方,人家已經有正室了。

48樓:發發發

其實看大家說這麼多,我想說的是,你當初為什麼會和這個男人在一起,你的理由應該很多,他關心你,對你好種種。但是你只是發現他有情人,你並不確定那是不是他的情人。情人關係分幾種:

一種是紅顏知己,他們只是談一些生活瑣碎的事,就像雷明說的一樣,他們就是對方的馬桶。另一種就是你爺們兒什麼樣的性格你不知道嗎,他招蜂引蝶沒有錯,聯絡一個人十年也沒錯,只要他守護著你就好了。最後一種就是,他們享受這種若隱若離的感覺,並不影響你們的感情。

話說回來,三年的感情怎麼了,他愛你始終愛你,不愛你就算七年該拋棄也會拋棄。

我關心的是你怎麼發現的他這個祕密,找出根本原因,好好談,好聚好散。理智解決。如果他否認或者解釋不清,兩個耳光是可以賞賜他的

49樓:宜年世女

1,為什麼要活得這麼辛苦呢、如果是你的親姐妹或者最好的朋友遇到這種遭遇,你對她們有什麼看法——就是你應該採取的做法。請,實際一點,對自己青春極為來生活準確把握。

2,有一句臺詞,當然現實裡的生活不是電視劇,但總有類似的地方。這樣說的,「你還未結婚,又不是離異過的女人,憑什麼找不到一個只對你全心全意的男人?!」

3,祝幸福。三年算什麼,談過五年基本未劈腿而分的不在少數;談過2至5年以上結婚又離婚的也不在少數。如果後來只能分開那也是開始奔著美好去結婚的。。你這種,那男人始亂,終~

50樓:小粽子

我覺得如果你是個明白人你就應該果斷分手,大道理你自己肯定也懂,就是心裡難受。真的沒辦法,要不會一直難過下去,想要不難過的辦法就是找下家,意思就是換個男朋友,真的很快就能忘記痛苦。

51樓:翹首春的訊息

看來你在無意之中做了小三。你既然有此一問,就證明你並不願意做小三,也不想繼續這種關係,但你對他是真心付出的,所以你有些不捨。可是你想一下三年的交往,都沒能讓他下覺心和前女友分手,只有兩種可能,一是你還沒讓他完全愛上你;二是他本來就是玩弄感情之人。

不管是那種都分了吧!三年你都沒完全佔據他的心,以後可能性也不大。如果是後者就更應該分,別給陳世美留機會。長痛不如短痛嘛,時間會療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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