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哥哥找我借身份證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他可以拿我身份證貸款嗎

2021-04-28 20:22:42 字數 6171 閱讀 4520

1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啊,要貸款也要你本人到銀行去簽名,本人沒有去銀行那可能是**人辦理,有風險

2樓:手機使用者

貸款可以的,但是違法行為

3樓:**座

不可以吧,應該需要本人去的

有人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拿我身份證在網上貸款了,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身份證保管不善,但是按道理用你的身份證貸款,貸款應該打到你名下的銀行卡里,不可能那個人和你一個名字吧?儘快報警吧。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拿我的身份證貸款了怎麼辦

5樓:民生為本

打110或到當地派出所報警,身份證被人冒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人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我的身份證貸款該怎麼辦

6樓:兔子少吃點

到目前為止這個事情銀行沒有

盡到身份稽核的責任。這個事情你沒有任何責任,也不需要你來舉證證明你不知情。否則的話要是有人在路邊撿到身份證就到銀行去貸款,銀行還要丟身份證的人還錢而不去找真正貸款的人,那都不用工作,每天就在大街上去撿身份證好了。

至於你的親戚就麻煩了,能馬上還上錢什麼事也沒有,要是還不上,肯定是要坐牢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別人拿我的身份證貸款,已經9年了,才讓我來還貸款。利息2萬了。其間從沒告訴我,我該承擔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用自己的身份證貸款可以立刻報警,證明自己並沒有要求貸款,對冒用個人身份的人員查處,以免造成個人的損失。我國貸款稽核也是十分嚴格的,非本人申請的貸款是不允許通過的,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別人借我身份證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從信用社貸款我該怎麼辦

9樓:匿名使用者

銀行對外貸款要有貸款人本人簽名,別人拿別人資訊偽造簽名貸款,由銀行自己承擔審查不明的後果,不能由自己本人承擔。

① 貸款要求是持本人身份證進行辦理貸款;

② 銀行會對貸款人身份進行詳細核實;

③ 首先持他人身份證貸款,銀行不會受理;

④ 就算是使用其他渠道**,提交資料後稽核就會被發現資料不符,無法通過稽核;

⑤ 銀行和公安身份證系統聯網,可比對鑑別身份證真假,貸款人身份。

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用我的身份證網上借貸,請問我應該負責任嗎?

10樓:山人老施

通常,身份證被他人用作貸款後,個人需要承擔的後果有:

1、貸款沒有出現糾紛

通常在身份證主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他人用自己的身份證去貸款,貸款到期後,銀行會找上門來,要求當事人償還貸款金額;

2、發生債務糾紛,吃官司

若是身份證主人發現自己並沒有貸款,而是「被貸款」的時候,就會出現債務糾紛,而銀行一旦起訴,會將身份證持有人作為被告,因此如發現個人「被貸款」時,應第一時間選擇報警;

3、承擔還款義務,然後追償

如逾期未及時還貸,銀行將直接起訴身份證主人,通常,由於缺乏有力的證據,身份證主人往往是敗訴。敗訴後,身份證主人必須先行承擔還債義務,若是未及時歸還,銀行還會追償債務。

4、將產生信用汙點

如實際借款人未按時還款,所產生的信用汙點將記錄身份證持有人名下。

你現在要做的是報警,必須能夠用證據證明不是你親自去辦理的貸款,否則你必須承擔還貸的法律責任。可以申清司法簽定你貸款時的簽名不是你所簽署的,調取辦貸時的銀行錄影,證明非你所為,另外如是在身份證丟失時發生的事情,應提供你掛失補辦身份證的公安派出所的辦理手續證明。總之你必須證明非你所為,責任由銀行方面審查不嚴所致,必要時訴訟法院。

如是你朋友借你身份證所為,那你只能以詐騙起訴你的朋友以免除你的責任。

自己的身份證被自己親哥拿去貸款,現在還不上,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什麼好辦法。

如果你們兄弟感情好,找你哥哥協商,看看怎麼還貸款,或者你幫他還!

如果你無法承受,直接法院去吧!

12樓:月牙兒2012微博

你哥貸款多少?現在銀行認定的是你貸款,所以儘量找你哥協商看怎麼把款還上。你的房貸還能夠按月還款就暫時不會受影響,如果不是在同一家銀行貸款的話。

13樓:匿名使用者

用你的身份證,那錢就是你欠的,除了儘快還上沒有其他辦法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本人簽字是無效的!

我的身份證被我朋友拿去貸款了,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這算不算犯法?

15樓:魚的眼睛

當然算了,這是貸款詐騙行為,這要是他不能按時還款,到時候是找你的麻煩

16樓:法律諮詢董律師

你好,這種行為被定義為冒用他人身份證行為,是會受到法律制裁的,根據情節的輕重,法律後果不同

17樓:匿名使用者

別人的身份證,肯定貨不了

我爸爸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拿我的身份證去貸款 這筆錢要我償還嗎

18樓:liwenrong木子

銀行債務是肯定要還的。 具體是怎麼個還法的事情,當然首先你們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你父親償還銀行債務(因為你父親冒用他人身份證進行貸款,本身是違法了)。 另外同時可以起訴信用社主任(這和是否退休沒有關係的,違法接受法律制裁是不分年齡,退休等限制的),記住重要的是:

他是擔保人(你父親無償還能力的,可以要求法院責令他和你父親共同來償還銀行的債務)。 在法律上主任負有民事「連帶賠償」的責任。 另外他是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在先(明知你父親借用他人身份證貸款是違法的,他為了個人私利,造成國家損失)可以另外起訴他,可能還要吃官司。

另外銀行也是負有部分(比較小)的責任,因為他們沒有盡到認真審查,把關。說明內部體制有問題。 不過,你和你舅舅最終還是要幫你父親分擔一點的(如果你們鐵心不幫父親)那他只有吃官司了。

另外那個主任經濟條件比較好的話,可以叫他多還點,不能心軟,不然你們吃進。全部你們還。希望你們還是去律師那裡仔細諮詢一下。

畢竟錢的數目比較大。 看到你父親這個樣子,還不如去吃官司好了,一點責任心都沒有。叫他在大牢裡面好好反省反省。

呵呵這是氣話。趕快去仔細諮詢一下律師吧。希望能妥善解決此事。

19樓:寒夜看血飄

是不需要的。

身份證丟失後被不法分子冒充辦理信用卡,銀行因此受到財產損失,這是當事人無法控制的。當事人雖有保管好自己身份證明的義務,但是銀行在為個人辦理信用卡時,應該履行審查義務,審查內容包括身份證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證的真偽等。如果身份證被他人盜用,並在銀行成功辦理了信用卡,如銀行沒有盡到審查義務,由此產生的後果銀行應負主要責任。

銀行會找借款人的,與你無關。

20樓:庭庭

從法律角度講,你爸爸拿你的身份證去貸款,其與信用社簽訂的貸款合同,如果沒有得到你的事先授權或追認,該合同無效。合同無效導致的結果是該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你不用承擔清償貸款的義務。但你父親還是要承擔返還貸款的責任。

分述如下:

一、信用社作為貸款人,在與你簽訂貸款合同時有義務按照有關貸款手續進行嚴格審查,但信用社僅憑你父親提交的你的身份證,就簽訂貸款合同,嚴重違反了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其與你父親簽訂的貸款合同中涉及你的部分無效。

二、責任劃分:(1)貸款合同不是你本人所籤,你父親擅自代你簽訂貸款合同違背了你的真實意思,應承擔主要責任,即應由你父親償還信用社的貸款(一般承擔貸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如果我是法官我就只判決承擔本金,呵呵);(2)信用社在辦理貸款手續時,未能嚴格審查貸款人的真實身份,違反了貸款程式,應負審查不嚴責任,即承擔次要責任。

三、如果信用社把你也一併告上法庭,你可以提出不承擔清償貸款義務的答辯意見:(1)你父親貸款時你不知情,也不知道身份證被拿走了;(2)你沒有在貸款合同上簽字,你也沒有授權你父親或其他人在貸款合同上簽字;(3)貸款合同簽訂後,你仍不知情,也沒有追認你父親或其他人有**權簽訂合同。當然,你也負有對身份證保管不善的責任(最多承擔點訴訟費了,呵呵)。

你舅舅的情況如果和你的一樣,那處理的意見和建議也是一樣一樣的。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人追認,對被**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權的,該**行為有效。

第五十六條 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八條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21樓:匿名使用者

庭庭2006的答覆很詳細,但是你父親及信用社的承辦人員可能會構成犯罪。

從法律角度講,你爸爸拿你的身份證去貸款,其與信用社簽訂的貸款合同,如果沒有得到你的事先授權或追認,該合同無效。合同無效導致的結果是該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你不用承擔清償貸款的義務。但你父親還是要承擔返還貸款的責任。

分述如下:

一、信用社作為貸款人,在與你簽訂貸款合同時有義務按照有關貸款手續進行嚴格審查,但信用社僅憑你父親提交的你的身份證,就簽訂貸款合同,嚴重違反了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其與你父親簽訂的貸款合同中涉及你的部分無效。

二、責任劃分:(1)貸款合同不是你本人所籤,你父親擅自代你簽訂貸款合同違背了你的真實意思,應承擔主要責任,即應由你父親償還信用社的貸款(一般承擔貸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如果我是法官我就只判決承擔本金,呵呵);(2)信用社在辦理貸款手續時,未能嚴格審查貸款人的真實身份,違反了貸款程式,應負審查不嚴責任,即承擔次要責任。

三、如果信用社把你也一併告上法庭,你可以提出不承擔清償貸款義務的答辯意見:(1)你父親貸款時你不知情,也不知道身份證被拿走了;(2)你沒有在貸款合同上簽字,你也沒有授權你父親或其他人在貸款合同上簽字;(3)貸款合同簽訂後,你仍不知情,也沒有追認你父親或其他人有**權簽訂合同。當然,你也負有對身份證保管不善的責任(最多承擔點訴訟費了,呵呵)。

你舅舅的情況如果和你的一樣,那處理的意見和建議也是一樣一樣的。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人追認,對被**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權的,該**行為有效。

第五十六條 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八條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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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實名登記制以後,那麼營業廳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國家公務人員辦理業務時,不懂法律,耽誤了辦事時間,由誰來承擔責任?耽誤辦事時間是什麼責任?請直接找出法律依據。具體事情具體分析。一般是由具體辦理業務的人承擔責任,直接領導也會承擔連帶責任。是不是應該造成一定的後果,才會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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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這個事bai情銀行沒有du盡到身份稽核的責任zhi 這個事情dao你沒有任何專責任,也不需要你來舉屬證證明你不知情。否則的話要是有人在路邊撿到身份證就到銀行去貸款,銀行還要丟身份證的人還錢而不去找真正貸款的人,那都不用工作,每天就在大街上去撿身份證好了。至於你的親戚就麻煩了,能馬上還上錢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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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還是要跟他好好說下,畢竟是一家人,如果暴力一點的,可以直接提起離婚公訴,看這個上不上徵信,如果上徵信就要求財產鑑定,這樣您只要還一半就好了,如果是不上徵信的還可以緩緩,如果是上徵信的不還的話是不可能的,不上徵信的還可以拖一會 瘋一般凌亂 出具證明證明其貸款不知情,比如筆跡鑑定,事件發生時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