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委託律師在偵查階段,到了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會再通知律師可

2021-04-17 18:44:26 字數 3959 閱讀 4331

1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只委託律師在偵查儀階段,到了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不會通知律師繼續介版入處理。權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 嫌疑人的權利

2樓:四哥有法說

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多是貫穿整個訴訟過程的,如獲得辯護的權利,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都有權進行自我辯護。

1、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申訴、控告。

2、委託辯護人的權利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3、申請回避的權利

對檢察人員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檢察人員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的請客送禮,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權要求其迴避。

4、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5、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和聘請的律師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6、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的訊問,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7、要求解除強制措施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於人民檢察院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8、申請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的權利

對用作證據的鑑定結論,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請補充鑑定或重新鑑定。

9、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申訴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可向人民檢察院申訴。

10、核對筆錄的權利

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糾正。

11、對侵權提出控告的權利

對於檢察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提出控告的權利。

12、獲得賠償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因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3樓:心果心

權利:1、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申訴、控告。

2、委託辯護人的權利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3、申請回避的權利

對檢察人員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檢察人員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的請客送禮,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權要求其迴避。

4、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5、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和聘請的律師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6、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的訊問,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7、要求解除強制措施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於人民檢察院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8、申請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的權利

對用作證據的鑑定結論,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請補充鑑定或重新鑑定。

9、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申訴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可向人民檢察院申訴。

10、核對筆錄的權利

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糾正。

11、對侵權提出控告的權利

對於檢察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提出控告的權利。

12、獲得賠償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因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三個階段以什麼來劃分?

4樓:柔情西瓜啊

只有刑事案件分這3個階段:公安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及法院審判階段。

由檢察人員認為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而延期審理的,檢察機關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這就是說,由檢察人員提出延期審理的案件,在延期審理前人民法院對該案的審理歸於消滅。人民檢察院在法律規定的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恢復審理之日起,人民法院審判該案的期限應重新計算,即在一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在157條還就檢察人員建議延期審理的情況作了兩項具體的規定,一是公訴人建議延期審理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二是法庭宣佈延期審理後,人民檢察院一個月內沒有提請人民法院恢復法庭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按人民檢察院撤訴處理。

根據《解釋》第156條第2款的規定,由當事人和辯護人依據法律規定情形提出延期審理請求,合議庭同意延期審理的,延期審理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延期審理的時間不計入審限。這裡「不計入審限」是指由於以上情況的出現,合議庭審理案件的時限中斷,待案件恢復審理後,將案件延期審理前與恢復審理後的審理時間合併計算審限。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五十八條 人民法院向人民檢察院調取需要調查核實的證據材料,或者根據辯護人、被告人的申請,向人民檢察院調取在偵查、審查起訴中收集的有關被告人無罪和罪輕的證據材料,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在收到調取證據材料決定書後三日內移交。

第一百五十九條 合議庭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節,而起訴和移送的證據材料中沒有這方面的證據材料的,應當建議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

第一百六十條 合議庭認為本案事實已經調查清楚,應當由審判長宣佈法庭調查結束,開始就全案事實、證據、適用法律等問題進行法庭辯論。

第一百六十一條 法庭辯論應當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公訴人發言;

(二)被害人及其訴訟**人發言;

(三)被告人自行辯護;

(四)辯護人辯護;

(五)控辯雙方進行辯論。

第一百六十二條 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的辯論應當在刑事訴訟部分的辯論結束後進行。先由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訴訟**人發言,然後由被告人及其訴訟**人答辯。

第一百六十三條 在法庭辯論過程中,審判長對於控辯雙方與案件無關、重複或者互相指責的發言應當制止。

第一百六十四條 對於辯護人依照有關規定當庭拒絕繼續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合議庭應當准許。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託辯護人,合議庭應當宣佈延期審理,由被告人另行委託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為其另行指定辯護律師。

第一百六十五條 被告人當庭拒絕辯護人為其辯護,要求另行委託辯護人的,應當同意,並宣佈延期審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辯護律師,合議庭同意的,應當宣佈延期審理。

5樓:處變a不驚

應該是看案件現在由哪個機關辦理來劃分:在公安機關時,就屬於偵查階段(檢察院自偵案件也屬於偵查階段);案件移送到檢察院後,就屬於審查起訴階段;案件起訴到法院後,就屬於審判階段。

此外,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或在審判時檢察院又要求進行補充偵查時,案件應該屬於暫時返回到偵查階段。對律師而言,大概不存在案件返回到偵查階段的情形,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的律師,仍需繼續負責,直到審查起訴或審判階段結束。

偵查階段律師能做什麼

偵查階段律師作用如下 1 會見犯罪嫌疑人,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偵查階段的幫助 2 律師可以從檢察院審查機關更深入地瞭解相關案情 3 律師可以就瞭解到的案情向檢察機關提出犯罪嫌疑人無罪 罪輕和此罪與彼罪的辯護意見等。我國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採取強制措施...

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請律師嗎,受委託的律師可以做什麼

可以。律師的bai作用 一 申請偵du查人員迴避和 申請複議zhi 二 提供法律幫dao助 三 回 申訴 控告 四 申請變答更強制措施 五 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六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和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會見和通訊,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 七 ...

豬隻從出生到出欄分為幾個階段,分別叫什麼什麼豬

仔豬 保育豬 育肥豬三個階段。1 仔豬 仔豬,小豬。也叫 仔豬 剛出生的小豬,一直長到30公斤左右的豬,都稱為仔豬。中國較為有名氣的仔豬之鄉主要在安徽,江蘇一帶,這裡有大量的仔豬 到全國各地,安徽長豐縣更有著中國仔豬之鄉的美譽,俗話說 流不盡的長江水,買不完的長豐豬。2 保育豬 保育豬俗稱斷奶仔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