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前女友的錢可以要回來嗎,和女朋友分手了,之前花的錢應該要回來嗎?

2021-04-17 00:49:15 字數 4320 閱讀 5891

1樓:華律網

如果錢還沒有支付bai,那在贈與財產的du權利轉移以zhi前無需任何dao理由均可撤銷贈回與;如果已經交付,一般情

答況都是不能要回來的,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特別注意: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現在這筆錢很難說清楚是你贈與的還是借款

總之比較麻煩 就算你去起訴 起訴費用都好幾千 而且還挺長時間的

況且到時候法院也不可能全退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回來的 。直接上門要,可以起訴的 ,這個女的人品很差很差的

4樓:千百惠

這種是屬於贈予行為,你當然可以要回,不過得有憑證才行

5樓:暗影遐想

有打借條嗎?沒打的話就不太好要,對方可以耍賴說是你自願給她的。這種女人真壞,一萬塊測出她的人品不虧,省得結婚了變成王寶強,盡力打官司,不要臉的人不用客氣

6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人家願不願意給,如果不多就算了,畢竟你們也是共同度過一段美好時光的,如果數目巨大,你就要要試試吧

7樓:仙勒個仙勒個仙

法院是不可能了,因為你是自願給的,也沒有在給錢的時候起任何具有法律效益的附加條件,正常的轉賬記錄只能證明這是你自願轉賬的。但你可以嘗試以詐騙的名義去報警。

8樓:超級南京小飛魚

那你女朋友有沒有欠你的錢呢,如果也是,那你們好好開一個會吧

9樓:匿名使用者

沒希望了

沒有證據表明這個是借款

和女朋友分手了,之前花的錢應該要回來嗎?

10樓:誒名字都被用了

我覺得看情況,如果他就是奔著你錢

跟你在一起的,在一起就為花你錢,感情不深,應該要。但其他情況一定不要為好,畢竟是你們一塊消費,或者你心甘情願為對方付出,好聚好散給對方對下一個好的印象。再說男人嘛錢沒了可以再掙,但心一定要有一顆男人心。

11樓:李氏鍼灸術

不該要,不能要,更無法要。

首先,你們只是男女朋友關係,並非婚姻關係,你們之間產生的任何經濟糾紛,不受婚姻法的保護,屬於另案民事訴訟部分;

其次,談朋友期間,你作為男方為女方花錢,要麼是出於你要取悅對方,要麼就是你出於一定的目的;當然,還有一種就是對方脅迫你花錢,這個好像很難成立——你這樣花出去的錢,怎麼要回去?

再者,即使有大件比如房產、汽車等可以明顯看到的東西,那些東西也在購買的時候就已經是歸在女方的名下了,最多你有幾張現在看起來讓你傷心、無奈甚至悔恨的在你名下的付款憑證而已——這又如何?這最多被認為是贈與行為,而贈與行為是無法索回物品的;或者說是江湖救急的借貸行為,但相信你一定不會有借據吧?

等等種種。

總之一點:告別過去,重新上路——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出事了要有擔當,就當是你人生路上的一次金錢和青春時光買的教訓吧!

祝你有新的開始!

12樓:匿名使用者

說的,我跟同行的人說,我們aa吧,

而他不好意思堅決買了單。

我不介意買單,但他心裡可能覺得被社會要求男性買單綁架了。

沒有生死相依的感情,就不要理所當然地花別人錢。

活該我單身。

13樓:匿名使用者

想要要唄,沒什麼該不該的。以後花錢的時候最好跟女友立個契約,說好如果分手是要還錢的這樣更穩妥,免得別人不知道你這麼不願意花錢。花錢請客應該都是你情我願的事,你花錢的作用是在給人塑造你大方豪爽的形象,不是自欺欺人單方面以為在給人借錢呢,如果擔心分手了錢會打水漂那乾脆就別花那個錢,大家aa。

你就算租個女友、做個投資、買個東西,後悔了也沒道理找人要回本錢,何況談個朋友,你可以找人家要錢試試,但是人家不給你是本分,願意給你是情分。

14樓:匿名使用者

從一個男生的角度看,我覺得送出去的東西就不要回來

了,如果是我我肯定不會去要回來的了,畢竟都是當年自己自願的選擇嘛,為什麼要要回來呢,是吧。

我不建議要回來,這也算是你人生的一段經歷吧,從社會道德層面看,最好還是不要回來了,我們要做一個有道德的人。

15樓:沉睡的火山

最好是不要。

首先,你們只是男女朋友關係,並非婚姻關係,你們之間產生的任何經濟糾紛,不受婚姻法的保護,屬於另案民事訴訟部分;

其次,談朋友期間,你作為男方為女方花錢,要麼是出於你要取悅對方,要麼就是你出於一定的目的;你這樣花的錢怎麼樣要回去?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要回來了,因為彼此之間有過一段感情。不管他是因為錢還是因為你,總之倆個人的感情不是錢能夠比的 分手之後彼此都為彼此花過錢就不應該要回來了 不能因為錢再次鬧的不愉快。

17樓:孤芳qing自賞

那可不行了,雖然你們分手之後,她對你而言什麼都不是,但你是個男人,得要面子啊!而且那些錢可以當分手費。你們交往的時候,你可以無條件為她付出;即使現在分手了,之前用的錢都已經用過了。

打個比方:你和一個人玩得特別好的時候,可以請ta做任何事;即使現在絕交了,那些錢也都是你願意出的,你又有什麼辦法呢?

18樓:無色世界

性格決定行事作風,所以以下內容均屬個人觀點,圍繞本人性格作答,僅供參考。

第一:在你選擇女朋友時是否出於真感情,如果真情在裡面,花的錢就不是錢了。

第二:如果從開始就是為了玩玩,呵呵!為啥不要!為啥不要!

第三:感情不深不淺,考慮到人家沒你這麼久,沒事各種嘿嘿嘿的面子上,算了吧~除非你送的是蘭博基尼,瑪莎拉蒂!(土豪貌似也就不在乎了~)

第四:看看你以後想不想複合!這個不用細說了吧!

第五:跟你分手後,此女子如何表現?比如說剛分手就找到一個! 兄弟大膽的要錢去吧!!!

注:你既然問了這個問題說明你已經想把你付出的要回來了!~至於原因,我覺著你心裡應該也有理由吧!

19樓:徐丶雪見

如果女方有過錯的話,你可以把那些價值比較大的要回來,那些小東西,日常吃喝開銷小禮物就無所謂了,咱們也不缺那點東西!

20樓:老實人

戀愛的男女分手目前很普遍,關於戀愛中雙方互贈財物分手時的權屬問題,小白認為:即然是自願的贈與行為分手雙方都不應該主張其財物歸屬權,送了就不能反悔。

21樓:想長大的小熊

來,我們假設你要了回來,你前女友會怎樣,也許會覺得你小氣,也許會覺得無所謂。但是她怎麼覺得的不重要,關鍵是你的下一任女友會怎麼覺得,如果你前女友非得把這個要回來錢的事當回事的話,可能會在偶遇你下任或者網路上找到她告訴她這件事,以我個人覺得你的現女友剛好沒談多久或者熱戀期的時候,就要看她的感覺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分手了,就好聚好散吧,總比鬧得撕破臉最好。

23樓:匿名使用者

要與不要都是人品問題,當初你儂我儂,分手了,就要連當初的禮物都要要回來,那當初的感情怎麼算?換句**的話,男人你享受了,分手

物?你找小姐還要給報酬呢?全文

熱心網友2019

24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以前花的當時是我自己願意的,男人嗎就應該大度一些,不要為了幾個錢和前女友過不去,好聚好散。

25樓:鷆靝

要看花在哪方面的 向平時兩人正常的開銷就沒必要要回來了 如果有比較貴重的東西的話 女生也應該會主動還回來 但這還是看你自己 如果你覺得向平時你給對方買的東西 都要讓女方折現還給你的話 也可以 只要你自己好意思說

26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 現在這個社會你送人家就送人家了怎麼可能好意思要回來 有骨氣的男人一般都不會在把戀愛期間送過的東西在討要回來 什麼還等人家女孩子自己給你還回來 別妄想了 心甘心情願送出的東西就別抱有要回來的幻想 人家女孩子給你戀愛期間陪你睡還不夠嗎?

27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日常交往中的小消費就算了再要就顯得太小氣了。不過高檔禮品(金銀手飾之類)、財禮錢還是應要回來的。最好等女孩主動退回來。

28樓:帥帥見聞

走到一起是緣分,分手這錢沒必要要回!雖然沒有正式結婚,但也是同床共枕過!好聚好散!夫妻做不了還可以做朋友!!!

29樓:匿名使用者

看多少吧,如果不是很多那就算了,畢竟男人要有男人的風度,如果金額實在太大的話,當然是希望能要回來一點,畢竟賺錢不容易。

贈給情人的錢,可以要回來嗎

如果錢還沒有支付,那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 如果已經交付,一般情況都是不能要回來的,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 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 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 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特別注意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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