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欠別人錢委託我朋友賣房還債我朋友委託我幫著賣了後原房主

2021-03-20 01:16:48 字數 3391 閱讀 3365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房產證怎麼賣的房子?不是本人去房管局怎麼過的戶?

如果最後過戶的時候是他本人到場,或者是有他公正過的授權書,那毛事沒有。

如果你是託了關係把一個本不應該過戶的房子過了戶,那不管罪名成不成立,你和你託的那個人麻煩大了。

朋友幫我賣房,和中介簽了保證我會通過中介委託賣房的合同如果我不委託朋友就承擔責任.合法麼,

2樓:玉杵搗藥

樓主存在極大的風險!

中介要房產證,只是要驗證樓主是房子的主人,對房屋有處置權。

房產證不要郵寄給中介。如果樓主的朋友非常值得信任,可以郵寄給朋友,由朋友交給中介進行驗證後(房產證不能離開朋友的視線),由朋友進行保管,待買賣成交後再交給中介。

至於委託合同,樓主可以直接寄給中介。但最好也寄給朋友,由朋友轉交給中介。

如果樓主不寄委託合同和房產證,樓主朋友與中介簽署的保證書無效。

3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回答沒錯,沒有您的委託公證,您朋友簽署的三方合同是沒有法律效應的,您朋友不必要承擔什麼責任。

如果您朋友還另外簽署了您說的那個什麼保證書的話,可能會有問題了.

4樓:爬牆頭_等紅杏

你進入了一個誤區,中介公司讓你簽署的不是非要讓你從他們手裡買房的委託書,是一個看房的委託書,你看了哪個房子,就要簽署哪個房子委託看房確認書,這是為了防止你從中介公司那裡得到**資訊了以後,私自去跟業主成交,這是合法的,他們付出了勞動,把資訊告訴了你,而你跳過他們私自成交,中介公司肯定是不會同意的,因此,出現了委託看房確認書這個東西。

委託朋友幫我賣房,有十幾萬的尾款至今沒有打到我的賬戶,現在那個委託人不承認還差我十多萬

5樓:民商律師團

你拿到購房人付清全部房款的證據後,把這項證據和你朋友匯錢給你的銀行記錄、委託書、賣房合同等一起作為證據,向法院主張自己權利。如果你朋友認為不欠你錢了,他需要拿出證據,拿不來的話,他得還錢給你。

我委託他人**我的小產權房,他將房子**後拒不給我售房款,我能起訴他嗎?以什麼理由起訴?

6樓:東嶽

你只要依據手中現有的證據(1、你委託朋友賣房的公證書;2、你朋友(被委託人)收取你房產證及戶口本時的收條;3、房屋成交憑證),以不當得利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你朋友返還剩餘的賣房款。

由於涉及到交納訴訟費,因此,你必須弄清楚房屋買賣成交**,再減去欠款人的欠款後,才是你繳費的訴訟標的。在請求事項中,一定要提出訴訟費由被告承擔的主張。

若幫到請採納,謝謝

7樓:可愛的小雨帽

第一,你委託他人他人**你的小產權房,有授權委託書嗎,一式兩份吧。

第二『你的小產權房也有房屋使用證書 ,那現在還在你的手嗎;』

第三,你的房屋現在己經賣掉了,房屋的使用人是不是己經換人了;

第四,根據上述事實,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啊,為什麼不可以?

二手房過戶時候法院查封了,因之前欠的有債務,我替原房主給銀行解貸的,我能把錢要回來嗎

8樓:斯嘉穎理韻

根據你的描述,很可能這裡邊有問題。

先說法律問題。根據法律規定,沒辦理過戶的房屋,所有人還是原戶主。你至今沒有所有權。

當時是為了避稅吧?很理解你。如果當時只有一份協議和收據,那麼是否賣這套房子的權利在對方,即如果你說的事實成立,那麼原房主的繼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

原房主有老公沒?如果有,沒死沒離婚,那麼賣房子必須他們夫妻倆一塊簽字,因為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原房主死後,她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按份取得房屋,他們內部商量後,把房子給誰,再由這個新房主(及共同財產所有人共同)簽字賣房。

如果他(們)不同意賣,你還是買不到。

但如果你買不到,你可以依據原協議及收據要求收錢的人返還你交的錢。

再說我個人觀點:

一般這種為了避稅的做法,是由原所有權人(如果有共同財產所有人,也算上,共同)和你簽訂委託賣房協議,約定在一定時間內(就是過了5年的稅期)你替他(們)把房子賣了,他們是全權委託你,不再參與賣房活動。你把錢給他們,過了5年期,你自己拿著委託協議去辦理過戶。為了保險,一般都要把委託協議公證。

她所謂的姐姐這麼做,如果沒有她的授權,是無效的。而且她的身份證和房證不一致。這個姐姐的身份值得懷疑。建議你儘快查明真相,如果有問題,趕快報案控制住她姐姐先。。

我受別人委託賣房子,我把房子的錢也給了房主,最後房子賣給其他人,我需要負法律責任嗎,這樣算詐騙嗎

9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看你是否在《委託書》上簽字了,《委託書》存在嗎?

如果以上兩條具備,一旦房子涉及法律責任的問題,房東負主要責任,你負連帶責任,

當然,有例外情況,指的是你確實無明顯過錯,則不用負責

我一個朋友賣房子,委託我收款。我可能會因此付法律責任嗎

10樓:吾本漁樵

你和朋友之間就賣房收款問題上屬於**關係。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 第二款規定「 **人在**許可權內,以被**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人對**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只要你的朋友委託許可權範圍內履行義務,責任全部由你朋友承擔。

11樓:赤衣

委託人不負法律責任

委託人行為造成的法律後果有被委託人承擔。

委託他人幫我賣房,結果那個人把賣房的錢騙跑了,現在人也找不到了,我應該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查檔的目的是看檔案過戶手續合法與否,房產局收費你覺得不合適可以要求檢視他們的收費許可證,如果檔案上過戶登記中確有不合法不規範的地方,不動聲色的影印下來,然後去房產登記機關設定異議記載,房產凍結六十天夠你取證上訴了。

最重要的是你被騙了,你要報警。找房產機關的紕漏是不得已而為之,不要太相信律師(一家之詞)。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報警了手續就會幫你搞定的!

你怎麼能讓人幫你買房呢!

查個叼毛xx

遠水救不了近火,找律師是事後才要做的,你馬上去找律師有p用,馬上報警備案我暈,你現在都錯過好多時間了,他都拿錢做車跑人了,到時中國那麼大你要大海撈針得找他?

14樓:sweetie愛美麗

心急別上火 安慰你一下

下次找家中介

房主委託我代簽,能不能引麻煩?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找房主讓他寫一份代簽委託書,然後你一直保留著,就不會引來麻煩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房主的代簽委託書,不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如果是口頭委託,最好婉言謝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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