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梗射子復枯草青果青篙甘草,這些中藥有什麼療效

2021-03-04 09:13:59 字數 5762 閱讀 6291

1樓:和藹的李春

您好!首先你

bai說的這幾味藥有du二味是不是弄錯zhi了,射子是不是射干,復枯dao草是不是夏枯內草。桔梗

中醫醫療是什麼意思

2樓:金黃今

我們平時治病基本是採取兩種醫療方式:西醫、中醫。

從傳統意義上講,我們中國的國醫就是中醫,當然因為西醫的盛行,再加上療效立竿見影,中醫越來越式微,大多數人選擇西醫,誇張點說有些新生代可能從沒進過中醫院的門。但是中醫也有他的優勢,你像《本草綱目》就是世界上最偉大的醫學著作之一,人類最早也是通過中醫來治病的,只是隨著科學的發達西醫越來越盛行,比如手術中醫也是能做的,古時候流傳下來的名醫動手術治病的事例也不少見。就是現在中醫的按摩也是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

所以中醫**也是很好的解決手段,尤其對於慢性病的**方面,西醫很難除根,中醫就有可能除根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中醫醫療就是通過中醫的手段解決遇到的問題

比如頸椎病吧,做手術(西醫)可以治,

貼膏藥、鍼灸按摩(中醫)也可以治。

4樓:會中醫的貓

就是用中醫的方法給你**

中醫醫療機構需要納稅嗎? 20

5樓:加菲貓辛福生活

中醫醫療機構需要要領取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在我國,一般來說,作為一個組織,可能需要繳納的稅種主要有營業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契稅、企業所得稅等幾種。

6樓:匿名使用者

醫療衛生機構需要繳納

哪些稅種

醫療衛生機構包括: 醫院、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中醫醫院、門診部、其他醫院、療養院、專科防治所〈站〉、衛生防疫站、婦幼保健所(站)、藥品檢驗所(室)、其他衛生機構。

一、營業稅

營業稅對醫療衛生機構的稅收優惠政策分為3個部分:

(1)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稅收政策: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徵營業稅。不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不得享受此政策。

(2)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稅收政策: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直接用於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收入,自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經主管稅務機關稽核批准後免徵營業稅。

(3)對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的稅收政策:對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取得的衛生服務收入免徵營業稅。

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徵營業稅。醫院、診所、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是指對患者進行診斷、**和防疫、接生、計劃生育方面的服務,以及與這些服務有關的提供藥品、醫療用具、病房住宿和伙食的業務;

企業如發生除上述免稅業務以外的,其他應交納營業稅的業務,應按規定交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應納稅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外匯結算營業額的,應當按外匯市場**摺合**民幣計算。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稅率分別為7%、5%、1%。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三、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附加率為3%。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額=應納營業稅稅額×費率。

四、房產稅

如果屬於企業或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對其所有的房產、土地需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如果屬於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對其所有的非本身業務用房及土地(用於經營、出租等)需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徵收的一種稅。

年應納稅額=∑(實際佔用應稅土地面積×適用稅額)。

六、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從價計稅: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

從量計稅: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七、契稅

如果單位承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免徵範圍外的房地產時,還需及時繳納契稅。

7樓:萬國中醫院李

醫師執業註冊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醫師執業活動,加強醫師隊伍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醫師經註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後,方可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活動。

執業類別是指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口腔、公共衛生。

未經註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者,不得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活動。

第三條衛生部負責全國醫師執業註冊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是醫師執業註冊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執業註冊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註冊條件

第四條凡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均可申請醫師執業註冊。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註冊:

(一)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病發病期以及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的;

(五)重新申請註冊,經衛生行政部門指定機構或組織考核不合格的;

(六)衛生部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 註冊程式

第七條擬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批准該機構的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

擬在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的醫療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核發該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中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第八條申請醫師執業註冊,應當是提交下列材料:

(一) 醫師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兩張;

(三)《醫師資格證書》;

(四)註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五)申請人身份證明;

(六)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擬聘用證明;

(七)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重新申請註冊的,除提交前款第二至七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提交醫師重新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和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或組織出具的業務水平考核結果證明;

獲得執業醫師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二年內未註冊者,申請註冊時,還應提交在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接受3 至6個月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第九條註冊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註冊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稽核。稽核合格的,予以註冊,併發給衛生部統一印製《醫師執業證書》。

第十條對不符合註冊條件的,註冊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註冊申請之日起3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如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重新申請註冊:

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的;

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不予註冊的情形消失的。

重新申請註冊的人員,應當首先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或組織,接受3至6個月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重新申請執業註冊。

第十一條執業助理醫師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後,繼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的,應當按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申請執業醫師註冊。

申請人除提交本辦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原《醫師執業證書》。註冊主管部門在輸執業註冊手續時,應當收回原《醫師執業證書》,核發新的《醫師執業證書》。

第十二條《醫師執業證書》應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轉讓、塗改和毀損。如發生損壞或者遺失的,當事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部門申請補發或換領。損壞的《醫師執業證書》,應當交回原發證部門。

《醫師執業證書》遺失的,原持證人應當於15日內在當地指定報刊上予以公告。

第四章 登出註冊與變更註冊

第十三條醫師註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在30日內報告註冊主管部門,辦理登出註冊:

(一) 死亡或者被宣篝失蹤的;

(二) 受刑事處罰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

(四)因考核不合格,暫停執業活動期滿,經培訓後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 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

(六) 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執業的;

(七)有出借、出租、抵押、轉讓、塗改《醫師執業證書》行為的。

(八)衛生部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註冊主管部門對具有前款規定情形的,應當予以登出註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第十四條被登出註冊的當事人如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醫師註冊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在30日內報註冊主管部門備案:

(一)調離、退休、退職;

(二)被辭退、開除;

(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等註冊事項的,應當到註冊主管部門辦理變更註冊手續,並提交醫師變更執業註冊申請稽核表、《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以及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但經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批准的衛生支農、會診、進修、學術交流、承擔**交辦的任務和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義診等除外。

第十七條醫師申請變更執業註冊事項屬於原註冊事項屬於原註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到原註冊主管部門申請變更手續。

醫師申請變更執業註冊事項不屬於原註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當先到原註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註冊事項和醫師執業證書編碼,然後到擬執業地點註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執業註冊手續。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註冊事項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新的執業地點註冊主管部門在辦理執業註冊手續時,應收回原《醫師執業證書》,併發給新的《醫師執業證書》。

第十八條註冊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變更註冊申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註冊手續。對因不符合變更註冊條件不予變更的,應當自收到變更註冊申請之日起3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如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醫師在辦理變更註冊手續過程中,在《醫師執業證書》原註冊事項已被變更,未完成新的變更事項許可前,不得從事執業活動。

第二十條醫師執業註冊主管部門,應當對《醫師執業證書》的准予註冊、發放、登出註冊和變更註冊等,建立統計制度和檔案制度。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準予註冊、登出註冊或變更註冊的人員名單鄧以公告,並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彙總,報衛生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六條和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履行報告職責,導致嚴重後果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對該機構的主要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醫師執業註冊管理由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

第二十四條 醫師執業範圍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條醫師執業地點在兩個以上的管理規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所稱醫療機構是指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條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定的機構,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和採供血機構適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第十二項的規定;預防機構是指〈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的機構。

第二十七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的醫師適用本辦法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境外人員申請在中國境內執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36種動物猜謎語自從獻寶朝河宗,無復射蛟江水中。君不見金粟堆前松柏裡,龍媒去盡鳥呼風

我一直就在揭發這個36種謎語的 你看看我剛才回答的一個記錄吧。這種謎語你 版壓根就權不用去費力猜。我告訴你是怎麼回事吧。這是其實是一種打著謎語幌子的博彩,莊家給幾個謎語,然後讓你們壓是哪個動物。其實這些所謂的謎語的指向性非常模糊,什麼動物都能扯得上關係,所以人人都能被吸引著來猜一猜。為了更容易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