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人因為不還錢被起訴了,緊急聯絡人需要配合調查嗎

2021-03-04 08:01:22 字數 1510 閱讀 7541

1樓:鑽誠投資擔保****

幫助是情分,不幫是本分,如果此人沒什麼感情可以不幫助,不是擔保人,沒有必要負責,

2樓:學生貸吧

不需要,沒有擔保的話

朋友貸款沒還,被起訴了,我作為緊急聯絡人,說**傳召我去,我人在外地可以不去嗎?

3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貸款沒還,被起訴了,我作為緊急聯絡人,說**傳召我去,我人在外地可以不去。

1、如果你並非該借貸的擔保人,該訴訟中並未將你列為被告,或者並未申請你出庭作證,則你不需要出庭;

2、如果確已將你列為被告,或者申請你出庭作證,法院應當有正式的**傳票等文書通知你參加庭審或出庭作證;未收到通知的,你可以不出庭。

3、如果確已將你列為被告,你應當積極出庭參加庭審,或者委託**人蔘加庭審,無正當事由不出庭,也未委託**人出庭的,法院可缺席審理、判決,案件判決對你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案件情況確需你出庭參加庭審的,法院可以傳票方式傳喚,經兩次傳喚仍未出庭的,可以拘傳。

4、如果確已申請你出庭作證,原則上你有出庭作證的義務,但確因客觀情況不允許的(例如罹患疾病、不便行動等),可以不出庭,通過遞交書面證詞等方式作證;出庭作證產生的合理損失,可以要求當事人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二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

第七十三條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條 證人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以及誤工損失,由敗訴一方當事人負擔。當事人申請證人作證的,由該當事人先行墊付;當事人沒有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作證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墊付。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4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被起訴的話,不去**會有很多的不利,可以委託律師到庭參加訴訟

5樓:匿名使用者

是擔保人還是緊急聯絡人?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怎麼辦啊急急急急

連帶擔保責任。誰家有錢就執行誰的。建議你主動點幫貸款人還錢了。要不打官司之後也要還 而且還有訴訟費什麼的也要出。要是你家比他家還窮 你又能掌握他手裡資產情況的。就不要怕。到時候執行你只要把他的資產告訴銀行讓他們去凍結他的賬戶或者車輛 房屋等。和你沒多大關係。畢竟你不是債務人 樓上都是什麼答案,你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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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按揭 就是指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借款人 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 人未到期的貸款。簡單地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場上存在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兩種情況。由於買方的資信 貸款意願 月供能力 購房資...

我在信用社有擔保,貸款人已不還貸,我自己的郵政存摺會被扣押嗎

如果債權人起訴你,你的錢就會被凍結 您好,貸款人不處理欠款,擔保人就有償還責任,銀行通過起訴,法院可以凍結擔保人名下銀行卡。有個朋友要在郵政儲蓄貸款,叫我幫他作擔保,我之前已經幫別人在信用社擔保過了,這樣還可以再去幫他擔保 1.理論上說你還可以來幫你現在的朋友自擔保。但是如果你的上一次擔保計入到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