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可以銷售未經銀監會審批的理財產品嗎

2021-03-03 21:51:31 字數 3878 閱讀 9764

1樓:紅象金融

這是不可以的。2023年以來,中國銀監會頒佈實施了《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專務管理暫行辦法

屬》等一系列理財業務監管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對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初期執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實踐證明,商業銀行理財業務近年來的快速發展,有助於為金融消費者提供更豐富的投資工具,增加居民的財產性收入,有利於改善商業銀行較為單一的存貸款業務結構,完善商業銀行金融服務功能,提高綜合競爭能力。

商業銀行不得發行和銷售哪些理財產品

2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銀監會近日印發《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銷售業務的通知》,明確提出商業銀行不得將代銷產品與存款或其自身發行的理財產品混淆銷售。《通知》明確,商業銀行開展代銷業務應當遵守依法合規、符合代銷有關金融產品資質要求、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以及在代銷業務與其他業務之間建立風險隔離制度等四項原則。商業銀行只能代銷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依法實施監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產品,不得代銷該範圍以外的機構發行的產品,**債券、實物***和銀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理財產品發行都要經過銀監會審批嗎,銀行哪個理財產品

3樓:一口百會

是的,bai必須要銀

監會批准。

2023年以來,

du中國銀監會zhi頒佈實施了dao《商業銀行個人理專財業務管理暫屬行辦法》等一系列理財業務監管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對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初期執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實踐證明,商業銀行理財業務近年來的快速發展,有助於為金融消費者提供更豐富的投資工具,增加居民的財產性收入,有利於改善商業銀行較為單一的存貸款業務結構,完善商業銀行金融服務功能,提高綜合競爭能力。

商業銀行申請需要批准的個人銀行理財業務向銀監局報送什麼材料?

4樓:匿名使用者

1、商業銀

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實行審批制和報告制。

2、商業銀行開展以下個人理財業務,應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批准:

(一)銷售保證收益理財計劃或產品;

(二)銷售與金融衍生交易聯結的新的理財投資產品;

(三)銷售與**市場、保險市場相關的投資產品;

(四)突破現有法律法規和相關行政規章規定的個人理財業務;

(五)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業務型別。

3、商業銀行申請需要批准的個人理財業務之前,應就有關業務方案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其派出機構進行會談,分析說明相關業務資源配備的情況、對主要風險的認識和相應的管理措施等,並應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其派出機構的意見對有關業務方案進行修改。

4、商業銀行開展需要批准的個人理財業務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相應的風險管理體系和內部控制制度;

(二)有具備開展相關業務工作經驗和知識的高階管理人員、從業人員;

(三)具備有效的市場風險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體系;

(四)信譽良好,近兩年內未發生損害客戶利益的重大事件;

(五)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5、商業銀行申請需要批准的個人理財業務,應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送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由商業銀行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

(二)擬申請業務介紹,包括業務性質、目標客戶群以及相關分析**;

(三)業務實施方案,包括擬申請業務的管理體系、主要風險及擬採取的管理措施、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方式、稅務處理等。

(四)商業銀行內部相關部門的稽核意見;

(五)中國銀監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摘自《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如何規範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銷售行為

5樓:我是白蘭花

銷售理財產品須明示風險;

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並不像人們想象中的萬無一失。銀監會於2023年正式釋出《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進一步要求了商業銀行對於理財產品的銷售必須明示風險。

對於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揭示,這次出臺的《辦法》主要做了以下新的規定:在風險的揭示方面,《辦法》要求銀行開展理財產品銷售應遵循風險匹配原則,要製作理財產品的專業風險揭示書,特別強調要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揭示其中的很多內容。比如理財產品的型別、期限、風險評級結果、適合購買的客戶等資訊。

而且還要求配以示例說明最不利投資情形下的投資結果;

此外,還有專門的客戶權益須知單頁等內容的規定,目的就是要投資者明確知道自己投資的產品的具體情況,特別是風險有多大;另外,還提出了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的相關規定,被業內認為是這個《辦法》的最大亮點。

銀監局購買理財產品的商業銀行有哪些要求

6樓:龍泉

銀監局不能購買商業銀行理財產品。

第六十八條 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根據審慎監管要求,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活動進行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

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在從事理財業務中的"四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在從事理財業務中的"四個禁止"是什麼? 個禁止

7樓:匿名使用者

銀監會頒佈《商

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可以概括為「一個原則、兩項制度、三點要求、四個禁止、五個注意」。

一個原則:即商業銀行應按照符合客戶利益和風險承受能力的原則,審慎盡責地開展個人理財業務。這是體現在《辦法》和《指引》中的一條主線。

兩項制度:就是商業銀行開展理財業務,必須針對業務特點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

三點要求:一是要求理財業務成本可算,不能稀裡糊塗不管掙錢賠錢什麼都辦;二是風險可控;三是資訊披露或曰充分風險揭示,要對社會負責,這個產品到底是誰承擔風險-是商業銀行還是客戶,要說清楚。

四個禁止:一是禁止將理財業務作為變相高息攬儲的手段;二是禁止將一般儲蓄存款產品單獨當作理財計劃銷售;三是禁止銷售無條件向客戶承諾高於同期儲蓄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率產品;四是禁止銷售不能獨立測算或收益率為零或負值的理財計劃。

五個注意:一是在理財產品銷售和相關資產管理過程中,注意防範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變相高息攬儲就承擔著聲譽風險。二是在理財投資過程中,注意防範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三是在內部人員管理過程中,注意防範操作風險;四是在理財業務的會計處理、稅務管理等方面,注意防範合規性風險;五是在確定理財業務發展方向方面,注意防範戰略風險。

8樓:匿名使用者

一是禁止將理財業務作為變相高息攬儲的手段;

二是禁止將一般儲蓄存款產品單獨當作理財計劃銷售;

三是禁止銷售無條件向客戶承諾高於同期儲蓄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率產品;

四是禁止銷售不能獨立測算或收益率為零或負值的理財計劃【如果覺得回答滿意 請給個最佳答案 偶小學好畢業】

9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原則:即商業銀行應按照符合客戶利益和風險承受能力的原則,審慎盡責地開展個人理財業務。這是體現在《辦法》和《指引》中的一條主線。

  兩項制度:就是商業銀行開展理財業務,必須針對業務特點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  三點要求:

一是要求理財業務成本可算,不能稀裡糊塗不管掙錢賠錢什麼都辦;二是風險可控;三是資訊披露或曰充分風險揭示,要對社會負責,這個產品到底是誰承擔風險-是商業銀行還是客戶,要說清楚。  四個禁止:一是禁止將理財業務作為變相高息攬儲的手段;二是禁止將一般儲蓄存款產品單獨當作理財計劃銷售;三是禁止銷售無條件向客戶承諾高於同期儲蓄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率產品;四是禁止銷售不能獨立測算或收益率為零或負值的理財計劃。

  五個注意:一是在理財產品銷售和相關資產管理過程中,注意防範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變相高息攬儲就承擔著聲譽風險。二是在理財投資過程中,注意防範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三是在內部人員管理過程中,注意防範操作風險;四是在理財業務的會計處理、稅務管理等方面,注意防範合規性風險;五是在確定理財業務發展方向方面,注意防範戰略風險。

農村商業銀行可以貸款嗎,農村商業銀行可以信用貸款麼?

可以的。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 房屋抵押 或者收入證明 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準劃分出的貸款型別也是有差異的。如美國的工商貸款主要有普通貸款限額 營運資本貸款 備用貸款承...

國際基金銷售渠道商業銀行具體有哪些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二 商業銀行應具備的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商業銀行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資本充足率符合規定 2 有專門負責 銷售業務的部門 3 最近3年內沒有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4 負責 銷售的部門取得 從業資格的人員不低於員工人數的1 2,部門管理人員要取得 從業資格,熟悉 業務,...

商業銀行不得發行和銷售哪些理財產品

中國銀監會近日印發 關於規範商業銀行 銷售業務的通知 明確提出商業銀行不得將代銷產品與存款或其自身發行的理財產品混淆銷售。通知 明確,商業銀行開展代銷業務應當遵守依法合規 符合代銷有關金融產品資質要求 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以及在代銷業務與其他業務之間建立風險隔離制度等四項原則。商業銀行只能代銷由銀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