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沒有離婚,卻又欺騙另外女孩,女孩該怎麼做

2021-03-04 02:33:41 字數 1957 閱讀 9898

1樓:正商觀察者

如果男方已經騙取女方錢財的,應該及時報警,如果僅僅是感情,其應該選擇及時離開即可。

2樓:檢查多長時間啊

這個是你不?那你直接刪除掉吧,離開那個地方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腳踢壞了他老二,讓他佔便宜。

4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沒有離婚,卻又欺騙

另外一個女孩,如果已經與另外一個女孩結婚或者與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是構成重婚犯罪的。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如果欺騙女孩沒有成功,屬於一般違法。欺騙女孩的男子是公務員或者黨員的,可以直接向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投訴。

如果一個男人沒有離婚又和另外一個女人同居,這樣算不算重婚

5樓:匿名使用者

已婚後再和第三者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即使沒領結婚證也會被認為事實重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6樓:順德浪子

不算。重婚是同時和一個以上的人登記結婚

7樓:逆流

不算啦,重婚是有一個結婚證,然後又領一個結婚證,這叫重婚

8樓:依

打結婚證才算結婚吧 同居又沒有打結婚證

如果一個女人在沒離婚的情況下,又和另外男人在一起,而且這個男人比自己的丈夫

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屬於重婚,重

婚分為法律徵婚和事實重婚。上述情況屬於事實重婚。

法律回重婚指的是沒有答老公離婚前又和別人辦了結婚證,即同時存在兩本結婚證的。或者自己未婚,但明知別人有配偶還和他領結婚證的。

事實重婚是沒離婚前,雖然沒和別人領證,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分以下幾種情況:

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且實際同居的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並共同生活三個月以上的。

3.     有配偶的人雖沒有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有較穩定同居關係且生兒育女的

4.      有配偶的人與他人雖未夫妻相稱,但有穩定的同居關係,在相對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個月以上的5.     周圍群眾公認是夫妻關係,同居造成合法婚姻相對方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135是絕對會被法院認定為重婚罪的,24要看情況。

10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法律起訴老婆婚內非法同居

11樓:尐雩児

離開,不會有好日子的

12樓:百度使用者

比自己丈夫有錢呢?還是功夫好

一個女人為了一個男人離婚了,而這個男人卻說他沒有錢就不能離婚,這個女人該怎麼做

13樓:free妖媚妹妹

那肯定是這個男人欺騙了女人,這樣子的男人何必去留戀,應該活得不他更好,讓他後悔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現在也這樣,我和他的感情糾纏了十多年,是時候放下了,對三個人都不好。

15樓:匿名使用者

為這樣的人離婚,不值得,你應該好好生活下去

16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怎麼樣了呢?可以加個好友嘛

17樓:安琬靜

給他兩毛錢,他就有錢了

一個女人跟他的配偶沒有離婚,但是又跟另一個男人在一起生活了五年還生了一個小孩,但是這個男人不知道女

18樓:上善若水醇香

你好,如果這個女的和第二個男人領證了,不僅僅是騙婚,甚至還是重婚,要吃官司的,從這件事情來看,起碼這個女的愛撒謊,有心計,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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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什麼事了,如果特別嚴重的話,很難得到原諒,這種事主要讓她看到你的誠意,讓她覺得你的錯沒那麼重 跟他道歉,跟她說為什麼欺騙他 別跟我說是做了不敢告訴他的事才騙他 放下男人的架子,如果問題不嚴重的話,他應該就會原諒你了 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你應該先和她最近很要好的朋友打好交道,可以讓她來幫你說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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